凌牧澄冷静了几个月,刚刚还是以一种极不冷静的方式处理了这件事,这也是他数月前就想做的事,或者是几年前就想做的事。
跟安琪****的这些年,他常常需要忍耐,再忍耐,才能控制住不将她丢出去,当忍耐变成了一种习惯,车祸却变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饶是如此,凌牧澄还是背负着这根举重若轻的稻草,一背就是数月。
若不是宫慧娟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给他,先是让他回来吃葡萄,再是让他回来喝葡萄酒,凌牧澄还可以一直撑下去,或者是逃避下去。
他在逃避安琪,也在逃避自己的理智,理智一遍又一遍的响着警铃,借着这个契机,跟安琪划分界限,一刀两断。
理智胜了,可是感情呢?
安琪是个一直靠本能活着的人,她肆意妄为,随心所欲,自私自利,麻木不仁,冷血无情。她就像生长在山间的野花,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没经过任何人为的修剪。
正常人从出生,到长大,期间接受各种教育,各种修剪,修去了棱角,直至完全融入社、会,变成了融于大海的水滴。
她这颗野花汲取了天地之灵气,开得绚烂夺目,娇艳欲滴,任凭风吹雨打丝毫不能折杀她野性的美丽。
安琪就像一个肿瘤,凌牧澄曾经以为肿瘤是脏兮兮的令人厌恶的东西。
在药厂的肿瘤实验室,他生平第一次看见活生生的肿瘤,鹅黄色的,外面包着一层透明的水膜,仿佛只要轻轻一点,便能流出晶莹如露珠的水滴。
它一点不丑,而是美得让你目眩神迷,同时也能要了你的命。
凌牧澄被这样的安琪吸引,也深深痛恶着。
球场有一群少年在打篮球,安琪坐在轮椅上,隔着铁丝网欣赏他们的表演,少年们看见有美女旁观,瞬间NBA大牌球星上身:传球、盯人、上篮、满场翻飞跳跃辗转腾挪,连同运动裤衩下的卵蛋都瞬间被激活了。
宫慧娟骑着三轮车买菜回来,远远看见安琪,她装作没看见,径直骑过去。
安琪看见三轮车上的鱼,还在方便袋里活蹦乱跳,做着垂死的挣扎。
凌牧澄一消失就是几个月,对她不闻不问,以前如胶似漆的时候,他也从不回她的短信,从不主动给她打电话。
从他给她写那张欠条,他就想要跟她分手了——安琪胸口翻江倒海,喉咙里涌上一股子甜腥味,眼里跳着两簇火,她愤愤地盯着前方,大刀阔斧的转着轮椅,全速前进。
他还真别得瑟,就算她不是黄花,想要找到下家也是手到擒来的事。
比他帅的,比他有钱的,比他对她好的男人,比比皆是。
安琪出了小区,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扫视着路人,只看男人,年轻的,帅气的,有钱的!
这个秃顶。
这个尖嘴猴腮。
这个年纪可以当她爷爷。
这个倒是帅气,一身乞丐装,面前还摆着一个搪瓷碗,碗里有几张毛票,安琪默数着毛票,还不够她买个盒饭。
迎面来了个开敞篷跑车的,安琪眼睛一亮,跑车上的帅哥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身笔挺的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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