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科一直纵马狂奔,那匹格兰切尔纯种马差别被累的断了气,然后,奥斯科才稍稍放缓了缰绳。
“怎么,先生,您是在害怕着什么吗?”
妮拉就算极笨,也能猜出奥斯科一定是在害怕着什么,剧烈的颠簸,让她有点吃不消。
“您不知道,这件事我就告诉您一人,我干了一件天大的坏事,这事情要是暴露,整个克兰王国的人都会想杀了我。”
奥斯科讲话的表情十分郑重,但妮拉却笑了起来。
“先生,您喜欢夸大其辞,真的,您能干出什么坏事啊,您是个正直善良的骑士啊。”
“得了,妮拉,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我成为骑士前,您知道我的绰号是什么?”
妮拉这么一笑,奥斯科紧绷的情绪就开始缓解了,顺带就油滑的和妮拉聊起了天。
“是什么?是勇敢的先生?还是年轻有为的先生?”
妮拉歪着头问了这么一句。
“都不是!人们对我谈之色变,大家都称我为:惹祸精。是的,他们就是这样称呼我的。”
奥斯科讲着这句话时,自己都想发笑,为他那可笑的过去,而妮拉则真的笑出了声。
“惹祸精?先生,您又在讲俏皮话了,您一贯如此。”
妮拉认为这是奥斯科在逗弄她。
“唉,算了,您总会瞧到的,妮拉,总有那么一天,你会瞧到你心目中英雄的本色。”
奥斯科装模做样的哀叹了这么一句,瞧着马已经休息了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又扬起了马鞭。
“啪”的一声,可怜的格兰切尔纯种马又不得透支着体力狂奔,假如卡利德先生在场,这位爱马人士绝对会因此而和朋友吵上一架。奥斯科从来不爱惜马,在默恩的时候就是如此。
这一天,一匹马驮着两个人,竟然赶了七十公里的路程,这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奇迹,而创造这奇迹的大功臣却口吐白沫,不休息一晚,明天看来休想挪动马蹄。
虽然极不情愿,奥斯科还是和妮拉一起住进了一间旅店,骑士紧张的情绪需要缓解,妮拉也明白这一点,于是,这一夜有烤奶酪的供应。
第二天一大早,奥斯科就在这不知名的小镇上逛游,花了七枚金币的价钱买了一匹还差强人意的艾西斯马,这马腿短,短途绝飚不过格兰切尔纯种马,但它唯一的长处就是长途的脚力,这正是奥斯科愿意买下它的原因。
于是,这匹马就归了妮拉,奥斯科并非不愿意抱着妮拉共骑一匹马,但是,他早就讲过,他干了天大的坏事,在阴谋暴露前必须马上离开克兰。
昨天一整天的赶路,也终于让妮拉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所以,当奥斯科牵回了这匹马的时候,她并未多问的就上了马。
妮拉的马术几乎等于零,所以,这一路上奥斯科都牵着两条缰绳,这一天,两人又赶了五十公里的路程。
入夜,两人来到了一个叫做底格里斯的小城,这小城最出众的特色就是杂,这杂指的并不是人,而是货物,因为这城市里的每条街都充斥着琳琅满目的杂货铺。
如果不是赶路太急的缘故,奥斯科肯定会在这里选购些有趣的小玩意,也好做个留念。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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