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色盔甲在阳光下折射着刺眼的光芒,回京的士兵们如同黑色长龙, 从远处朝着城门蜿蜒而至。行动之间, 金戈之声四起。
行进在队伍最前面的是军中大将。在一群魁梧壮硕、五大三粗的老将之间, 年轻俊朗的青年郎君显得格外醒目。
守在街道两旁茶楼上围观大军回京的娘子们, 望着骑在高头大马上, 穿着一身银甲,身形挺拔如青松似□□,年纪轻轻, 容貌俊朗的青年郎君, 眼中不禁流露几分惊叹痴迷。这些小娘子们互相对视一眼,纷纷捂着嘴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她们以往都觉得这些武将太粗俗鄙陋,没想到这位郎君看上去竟然文质彬彬, 比起上场杀敌的武将, 更像一名文士。
有记得一年多前那场白闻楼文会的小娘子, 当即就朝同伴们解释起来。
“子云, 这么久没回建康了。你先回府吧, 俘虏的事交给我。”大军主帅看着身旁的年轻郎君,亲近开口,脸上全是满意。他如今对沈隽越看越满意,恨不得能把女儿嫁给沈隽,让沈隽做他女婿。
面对主帅的好意,沈隽没有推辞。他抬手行礼,朝主帅一笑,“那就多谢大人了!”
“子云, 和我客气什么!”将军用力一拍沈隽肩膀,爽朗大笑。本来按沈隽的年龄,还不能以字称呼,但他实在欣赏沈隽这个年轻人,忍不住送了他一个字,提前用了起来。
“好了,去吧。帮我向老郡公夫人问好!”
沈隽离开队伍后,却没有直接回府,而是去了白闻楼不远的一家酒楼。
他推开二楼阁子房门,踏进屋子里,屋子里已经有人在等着了。
“阿隽,来来来,快坐。”
屋子里,张四郎一脸喜色,赶忙站起来引着沈隽坐下。他看着沈隽将胳膊底下夹着的头盔放到一旁后,在桌旁坐下,脸上显出几分赞叹之色。
仔细打量了几眼沈隽身上锃亮的银甲,张四郎仿佛闻到了上面冰冷的血腥味。他脸上不由流露感慨之色,“阿隽,你当初去从军的时候,我还一力阻止你,没想到短短一年多的功夫,你竟然能走到这么高的位置。”
张四郎真心实意替沈隽感到高兴。他亲自替沈隽斟上酒,举起酒杯,“来,阿隽,这杯酒我敬你!”
沈隽温和而笑,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下,“不过是运气好而已。”
张四郎大笑,“阿隽,你就别谦虚了。军功都是实打实拼出来的,哪有什么运气好不好的事。”他话锋一转,“不过,说起来,幸好你从军去了,不然留在建康,沈凤璋肯定不会让你出头。她肯定还会继续打压你。以她的地位,想要压着你,不让你出头那真是太简单不过了。”
沈隽听着,面带微笑,默不作声。旁人都以为沈凤璋厌恶他厌恶得不行,唯有他自己知道,沈凤璋是如何迷恋他,如何爱慕他。每每想到旁人都只看到沈凤璋的伪装,只有他看破沈凤璋真正的心思,心里就涌上几分微妙感。
张四郎没有察觉沈隽内心的想法,他把沈凤璋这一年多里做的事简单和沈隽说了说。尽管说时,张四郎脸上带着鄙夷,仿佛对沈凤璋这种依仗圣宠,目中无人、猖狂跋扈的行为极为不屑,但说完之后,他也不得不承认——
“沈凤璋本事还是有点的。”
张四郎抬眸,看着面前的沈隽,想到沈凤璋,不由感慨万千,“阿隽,现在想起来,明明才过去一年多,但就觉得恍若隔世一般。谁能想到,当初籍籍无名的沈家大郎君会成为我朝最年轻的将军,那个往日里跟在世家子身后四处钻营的沈凤璋,会有今日这般造化。”
“世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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