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元的贱价买走,这算什么宣称?然而话说回来,或许也真的宣称了一切。
邦妮把马铃薯传给杰夫的时候,看了艾森一眼。“你这位新客户要求你做哪方面的工作?”
艾森把心思拉回现场。“一次例行性的调查,她想知道目前交往中一位男士的背景。花十分钟就可以搞定的。”
“你已经弄好了?”
“还没有。”他拿起小面包,涂上奶油。“下午要装电脑的时候碰上一些困难。”
“艾森伯父要把电脑升级,”杰夫说。“可是作业系统跟新电脑不相容。”
“我的手提电脑放在家里,”艾森说。“晚上回家后查一下,明天早上就能给客户答案了。”
“说起你那个称为家的粉红色古怪地方,你可曾考虑我说过的,把它卖掉的意见?”
“谁会买它?”艾森咬着小面包。“维克叔叔搬去夏威夷前之所以会那么便宜地卖给我,就是因为没有人要啊!他前前后后让轻语泉每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都试过了。”
“我觉得‘夜风楼’好酷哦,”席奥大声说。“而且它有游泳池。”
“而且还有像电影院的大萤幕电视,”杰夫说。“它甚至还有可以做爆米花的机器。”
“除了电路的稍加改善,维克叔叔对这栋老房子所做的比较认真的升级,就是那电影院和爆米花机器,”艾森说。“至少他还懂得电路必须先改善。”
“我真希望我们住在那里,”杰夫说。“每天晚上可以在电影院看电视。”
“对啊,我们这房子好无聊。”席奥帮腔道。
“‘夜风楼’唯一的问题,”杰夫皱起眉头。“就是它是粉红色的。”
“因为原来屋主的太太喜欢粉红色,”艾森解释道。“而且是非常喜欢。”
“维克叔公告诉我,她还阴魂不散地住在那幢房子里,”席奥说。“一个什么恨太太的。”
“是傅太太,”艾森说。“她叫傅凯蜜,是一个不得意的女演员。”
“不得意是什么意思?”席奥问。
艾森跟邦妮交换一个眼色。“意思是她没有成名。”
“噢。”席奥想了一下,显然觉得这并不重要。“反正啊,就是她死了,而那位傅先生就发疯了。他一个人住在那房子里,一直到死都没有改变任何东西。”
“不幸的是,后来的几位屋主也没有。”邦妮嘲弄地说。“总该有哪个人把那可怕的粉红色改一改吧!”
“十年前,贝蒂婶婶去世后,维克叔叔以一笔很小的钱买了那里,在那之前,房子都是空的。”艾森说。“可是维克叔叔也没有多余的钱重新装潢。”
“你应该注意到,你的维克叔叔也没有选择退休后住在‘夜风楼’。”邦妮指出。“你一把他的生意买过去,他立刻就飞去夏威夷了。”
“他说他已经厌烦了沙漠,”艾森给自己添加一些马铃薯。“想看一些海洋和沙滩。”
“他告诉我,他想看穿着比基尼泳装的女孩,一整天都看。”杰夫大声说。
“对,”席奥也不甘示弱“他说沙滩上有些女孩连泳装都不穿的。”
“真的?”艾森正要吃马铃薯的手停下来。“我有维克叔叔在茂伊岛的地址,也许我应该在下次放几天假的时候去找他,也去海滩或什么地方走一走。”
杰夫笑得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
席奥踢着椅子的横杆。“你真的喜欢看没有穿衣服的女生吗,艾森伯父?”
“这个嘛,”艾森说。“如果要我在工作以及躺在海边看没有穿衣服的女生之间选择,我当然要说──”
“我想,”邦妮口气坚定地打断他们的谈话。“你们这关于女生的话题应该到此为此。回到‘夜风楼’的事,杰夫说,你的这位客户是个室内设计师?”
“搞装潢的。那关‘夜风楼’什么事?”
邦妮不理他恶劣的口气。“我想等你替她办完事情,也许可以请她替你把那只粉红色大象做点什么事。”
“宅邸。”艾森忍不住说道。
“你说什么?”
“权威人士说,房子应该称呼为宅邸,听起来比较有格调。不过,相信我,那是一点机会也没有──”
他发现杰夫和席奥正以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抓到他使用邦妮说不可以使用的字眼,是他俩最喜爱的游戏之一。
“我绝不可能雇用路小姐重新装潢‘夜风楼’。”艾森结束他的话。
杰夫和席奥失望地重拾他们的食物。
“为什么?”邦妮问道。
“理由有二,”艾森吃完他的马铃薯。“第一即使我想重新装潢,目前这个阶段我也没有钱雇用她。第二,我想路小姐还没有踏进‘夜风楼’的门,就要昏倒了。”
杰夫停下正在咀嚼的动作,两眼因好奇而发亮。“她为什么会昏倒,艾森伯父?”
“她是不是会怕鬼?”席奥问。
“路乔依大概不会怕鬼,”艾森说。“不过我怕她那敏感的设计家神经会在看到我那宅邸的装潢时,受到重大的创伤。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夜风楼’绝不可能获得今年的最佳住宅奖。”
“说得真客气,”邦呢低声咕哝。“那里几乎就是好莱坞的布景。”
“你想路小姐会不会真的惊讶到在门口就昏倒了?”杰夫问。
“即使那样我也不会惊讶。”艾森说。
“也许她会先抽筋一下或什么的。”席奥另有意见。
“嗯,像这样。”杰夫猛然扭动他的左臂。
“或者像这样。”席奥的头两边摇晃。
两个男孩越笑越高兴,动作也越来越有创意。
艾森欣赏地看着他们的表演。“真不错,我相信她就是会这样地扭一扭再倒下去。”
坐在另一端的邦妮沈重地叹一口气。“为什么只要你跟我们一起吃晚餐,结局总会变成这样,艾森?”
“这样很好啊、他们真有天分。”
一个小时之后,他开车回“夜风楼”从车子里出来,他站在车道上审视他的宅邸,以一种无法解释的理由猜想路乔依会怎样看它。好吧!或许这地方真的像是好莱坞胡思乱想出来的西班牙殖民时代的布景,而且它的确很粉红──不是已经晒了很多太阳的、褪色的粉红──而是像刚刚嚼过的泡泡糖的粉红。但是,那又怎样?它很有个性,至少跟别的房子都不一样。而且它很宽敞,有很大的空间容纳他的书和私人的东西。
最好的是,该有的家具都有了,公司破产和离婚的两大灾难,使他完全没有心思去搞这方面的任何事。
谁管路乔依会有什么意见?他何必关心她对“夜风楼”的想法?
他回想今天下午所得到的印象。光亮柔顺的赭红色头发绾成一个别致而颇有现代感的发髻,表情生动、引人注目的脸,和一双迷?鞫?衩氐难劬Γ?坪跻?刈庞杖巳シ14虻拿孛堋?囊路?肺斗浅5钠婀郑?浪你堑玫挠字稍袄鲜Φ慕痰迹?歉隽炼鹊南事躺?蘼廴绾味疾挥Ω么钆淠侵肿仙?u庵质伦芨糜械愎嬖虬桑?辽儆字稍笆贝?怯械摹?br />
他有种感觉,觉得路乔依从来就不是会依照配色法用色的人。话说回来,他自己也不是。
他知道他绝对不应该从任何私人的角度去思考她的事情。她是一个客户,许久以前,他已经得过很痛苦的教训,不可以跟客户约会。何况,她很可能会极力反对“夜风楼”这种到处都用粉红色的装潢。
他步上阶梯,走过有着粉彩似粉红色石柱的前厅,进入火鹤那种粉红色的走廊。
公平来说,屋子的室内并非百分之百的粉红。很多地方镶了金色,也有一些白色的木板,地毯的主要图案虽是巨型的粉红色兰花,但叶子还是绿色的。
一路扭开电灯,他来到这占地宽广的房舍中、一个可以俯瞰着花园,以及花园再过去一道浅峡谷的房间。经过他还没有时间开箱上架的一箱箱的书,来到窗前一张巨大的粉红镶金的书桌前。他开启放在桌上的笔记型电脑,翻开今天下午跟路乔依对话时所做的记录。
他从一些例行的管道开始查询。如果事情顺利,他应该可以在十分钟内找到马珍妮夫人的下落。多么容易赚的钱,一定是老天知道他正好需要而送上来的。
问题是,事情一点也不顺利。
马珍妮夫人已经有好几个月不曾使用信用卡,也没开过任何支票。他疑惑地继续追查。
他并没有找到马珍妮提出要与马大卫离婚的资料,也没有她曾雇用任何搬家公司帮她把家当搬去另一个城市的纪录。
四十五分钟以后,他靠向椅背,伸长了桌下的腿,双手插入裤袋中,瞪着电脑的萤幕沈思起来。
马珍妮失踪了,而他认为路乔依早在雇用他找人之前,就已经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