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裘、骏马、美女。
有莘不破和于公孺婴赛马,在歧路失散了。“啊!那里有一个人,我们去问问路。”
勒缰,银角风马人立长嘶,雒灵却仍然稳稳地坐在有莘不破的背后,脸上微笑依然。
“这位大哥,你好,请问您知道季连城怎么走吗?”
那人摇摇头,说:“你问我弟弟。”
“你弟弟在哪里?”
“我弟弟给了我一个麦饼,对我说,哥,你坐一坐,我不回来你别走开。然后就走开了。”
雒灵聆听这个胖子的心声,空荡荡的一无所有,心想:“原来是个白痴。”
“那你弟弟往哪里走了?”
胖子随手指了一指。
有莘不破道:“谢谢了。大哥你怎么称呼?”
“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马尾,我弟弟叫马蹄。”胖子很自豪地说:“他是一个很骄傲,很骄傲的人。”
有莘不破拿出一方布币,对胖子说:“大哥,这个给你。”
“我不要,”胖子咬着粗糙的麦饼,说:“我要什么东西,问马蹄就行,他什么都有。”
小湖如镜,湖边一所很突兀、很古怪房子,房子门前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少年坐在一个离湖岸数丈的地方,拿着一根数丈长的鱼竿,凝神垂钓。
马蹄一动不动地蹲在水边,盯着生命短暂的蜉蝣。突然水面破裂,他回过神来,只见一尾活蹦乱跳的青鱼被一根由蚕丝拧成的鱼线钓得飞了起来,摔在青草坪上。马蹄冲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捏住青鱼,取出鱼线。很期待的奔到少年身边,躬身奉上犹在挣扎的青鱼。却听少年道:“扔了吧,我今天要的是金鲤。”
马蹄不敢违拗,扔了青鱼。少年重新上饵,远远抛了出去。过了半晌,似有波纹异动。马蹄小声道:“金鲤!”少年急道:“别说话。”眼见鱼线一动,再动,少年就要扯竿,突然地面震动,一匹风马冲近前来,湖水漾起了一圈涟漪,鱼线再不动了。
少年一愕,向来骑怒目而视。马蹄抬起头来,见到了有莘不破。
轻裘、骏马、美女。
雒灵听到了一个无限艳羡的声音,顺眼溜了马蹄一眼,这个男人心声中所充斥的欲望,比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人都来得强烈。不过她对这种欲望毫无兴趣,只是稍微溜了一眼,便不再理睬。
“你知道我为了钓这尾金鲤!等了多久吗?”少年怒气冲冲地道。
有莘不破一愣,少年跳起来道:“一个时辰!我整整等了一个时辰!”
有莘不破看了看钓竿,明白过来,顺口道:“一个时辰,也不算久!”
“什么!”少年惊叫道:“不算久!一个时辰够我烧出六十六个小菜,酿成八十八坛美酒,整治出一百零八个点心!”
有莘笑道:“我曾见一个人花了整整三个时辰,才准备好佐料、炭火、器具,又花了整整一个时辰,才做出一味清汤,我偷了一勺吃了,只是一勺,那味道却终身难忘。”
少年本来暴怒,但听到他讲到烹饪,竟不觉呆呆听着。有莘继续道:“那人对我说,一饮一食,不过适性而已。但若论起烹饪之技,似乎并不是菜做得快就了不起。”
少年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很有道理。我很久没有遇到一个能说出这种道理的人了。你的烹饪之技一定十分了得。”
有莘不破笑道:“我不会做菜,只会吃。”
少年大喜,道:“那更好。你能在一勺清汤中吃出无穷味道,那是大大的食家了。你一定要到我家来,试试我的手艺。”
有莘不破指着那栋古怪房子说:“那就是你家吗?”
少年笑道:“那怎么会是我家,那是我的厨房。”
“厨房?”
“是啊,我家在季连城。”
“季连城?妙极,我刚好要去季连城。我叫有莘不破。”有莘不破心念一动,道:“你叫马蹄吗?”
马蹄心中一跳,已听少年道:“马蹄?谁啊?不认识。我叫芈压。你要去季连,那最好就住在我家吧。”
有莘不破道:“住宿就不用了,我带的人太多。”
芈压笑道:“不要紧,我家大得很,就是一百个人也住得下。”
有莘道:“不止一百个人。”马蹄吓了一跳,芈压也有些诧异,道:“商队?”
有莘不破点了点头。芈压道:“那也无妨,季连这么大,多来几个商队也安排得下。”
有莘不破道:“季连城城主姓芈,你”芈压笑道:“那是我爹爹。”三两下收拾好渔具,随手抛下一块布币,对有莘不破道:“跟我的厨房走。”转身进了房子。
有莘不破正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却见那房子的墙根突然冒起火来,连惊呼也未发出,房子已经稳稳飘了起来“房子”底下有百十只火鸦托着,向前飞出。
有莘不破大笑,道:“这个有烟囱又会冒火的‘大盒子’,到底是房子还是车啊!”眼见房子已经飞出数丈以外,便要策马,马蹄急道:“我、我就是马蹄。”
有莘顿了一顿,随口应道:“哦,是吗?跟你哥哥说谢谢他指路。”纵马驰去。
马蹄怔怔望着他的背影,喃喃道:“男人就应该这样活着!”
他向芈压临走前抛下的布币走去,俯身拾起,小心翼翼地收好。又抓起那尾早已缺水而死的青鱼,寻路找到马尾。
马尾拿着一小块不舍得吃的麦饼,一见到马蹄,高兴地塞进嘴里,说:“你看,我刚好吃完。”马蹄道:“哥哥,刚才有个骑着马、背后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人的男人向你问路吗?”
马尾点头说:“是啊。不过那女人很漂亮吗?她就像我们老家那个湿淋淋的山洞里长出来的马尾草。”
马蹄道:“那是扶风草啦。”
“马尾草!”
“好啦好啦,我们走吧,走得动吗?”
“嗯!”马尾肉颤颤地站起来,跟着弟弟进了城。
陶函商队虽然还没到,消息却早已进城,满城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情。虽然陶函历来只做上等行货的买卖,但带动的却是整个季连从上到下的价值链。陶函的人众需要吃喝,食肆的生意便火起来了;陶函的马匹需要喂养,柴草就贵起来了;陶函的车具需要整修,木匠铁匠就动起来了;陶函的勇士需要寻欢,妓女就值钱起来了而要和陶函谈生意的人,也需要应酬,需要交际,需要大量的酒肉和大量的女人。买了陶函的货物再转手,又形成了第二围的交易圈市面动起来以后,人流就多了,乞丐出动,小偷出动,无赖出动——总之三教九流各色人等都在一日之间因陶函商队的到来活跃起来。从最上等的酒楼到最低贱的贫民窟,都离不开一个话题:陶函商队。
“原来他是那样了不起的人!”马蹄喃喃自语。“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像他那样。”但这句话他不敢说出口,因为那只会惹来耻笑。
他带着马尾来到城北的茅屋群,到了自己的地盘,看到画着一条歪歪斜斜的马尾巴的破墙下睡着一个小乞丐,冲过去一阵暴打,一边道:“你竟敢在老子的地盘睡觉!”把那个残废的小乞丐打得哭爹喊娘地逃跑了。他让马尾在墙角下呆着,用死青鱼换回了两块麦饼,撕下一半自己吃,另外一个半给了马尾。
“哥,你在这里呆着别乱跑,我去打打猎。”打猎的意思,就是去找赚钱的活儿。就像他前几天发现有一个贵公子带着一座会飞的房子在那个湖边钓鱼,便赶紧上去巴结,希望是一条财路。他在那里小心伺候了三天,不敢多说话,连名字也不敢问不敢报,所以直到今天才知道那小哥竟然是高高在上的少城主!
马蹄刚要走,马尾问:“你不去老巫那里学字吗?”马蹄道:“先去学字,然后去打猎。”马尾道:“小心些,不要像上次那样给人发现,打个半死。”
其时日已过午。马蹄从季连火巫家的狗洞里钻了出来,一路寻思这个月的营生。突然街上人潮涌动,纷纷嚷道:“来啦,来啦,陶函进城了!”人潮向两边迫挤,让出中间一条宽敞的大道。马蹄在无数人头的间隙中看了个饱,直到商队过尽,尤自呆呆出神。回到城北,兴高采烈地对马尾描述着:“威风!真是威风!领头的那人腰盘大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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