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言歌回过神来之前,那个手的主人就拉着她,以极快的速度在人群中开辟出一条路,跑了出去。
一路跑到T2航站楼的外面,他松开了她的手,她喘着气,这才看清楚了,眼前方才拉着自己一路狂奔的人,是谭星,他擦了一把汗,说:“快走吧,不然可能有人会追出来的。”
“哦......!”她反应过来,立刻说:“我开车来的,我们走吧。”
车子行驶在机场高速上,夏言歌隐隐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事情,仔细一想记起来了,她“哎呀”一声,瞥了副驾驶座上的谭星一眼,说:“完了,刚才在机场,不是有个接你的姑娘吗?咱们把她忘了!”
“没事,”他看着前方,似乎并不在意:“那丫头,已经习惯了,刚才那种情况下,想要带两个人的话,我就出不来了,再说也是她的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叫我名字,摆明了是添乱。”
夏言歌嗅出一点儿八卦的味道,狡黠地笑了:“女朋友?”
“开好你的车吧!”他说:“十几年不见,你话都变多了,夏言歌,没想到还能见到你,没想到你居然会来接我。”
他手中拿着那个接机牌,一边看一遍抚摸着上面打印的“谭星”那两个字,就像在看自己的孩子。
“关于这个吧......”她腾出一只手从衣兜里面抽出一张名片递给了他:“我是D.S经纪公司的行政助理,今天是奉命来接你的,接下来看你的安排,是要回家吗,如果不是的话,我们总经理想要见见你。”
“切......”他把名片朝着她扔了回来:“我刚刚看见你还激动了一下,想说老同学多年不见好好叙叙旧,结果你居然是来工作的?”
自己的名片被他废纸一般地扔在腿上,夏言歌感觉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伸手取了放回衣兜,想到还要签约,努力讨好他:“不是的,我来接你,一方面是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不是也很久没见了么。”
他一脸怀疑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转过身去,看着车窗外面:“十三年了,我已经十三年没有回到这个城市了,十三年没有见过这里的人了。”
“好久啊......”他似乎在喃喃自语一般,这才取下了墨镜,摘掉了帽子。
余光里面他不再是多年前那个阳光的少年了,他的双眸在时过境迁的洗涤后变得沧桑,那眉眼依旧是好看的。夏言歌努力收回了自己视线的重心,觉得这个妖孽太要命了,再看下去,可能明天报纸的头版头条就会是“当红影视明星谭星车祸丧生”,然后在报道的一角,兴许可以找见夏言歌这个肇事司机的名字,留着给他的粉丝唾骂。
而她在心底还是忍不住怀念高中,在写那封信之前的每个下午放学时分,在学校正门的南边都会看到谭星穿着牛仔裤和校服,用腿支着单车,耳机总是只挂一边,那么难看的校服也被他穿得很好看,小女孩儿们路过他总是会忍不住回头看。
自从写了那封信之后,她就没有心情和那些小女孩儿一样欣赏那道风景线了,她心里的怨愤酿成了一个坑儿,她怎么也想不通,我只是说了个喜欢,你完全可以拒绝,可是你最后的回应......
是没有回应。
什么都没有,那封信就像是被蒸发了一样,只有她自己心知肚明,那封信存在过,承载着她的心情被放在那本书里面,成为她花季里面自以为浪漫却让自己难堪的回忆。
她一直没有问过,他为什么没有回信,而他也一直没有说,直到十三年前他离开学校,最后一次见面。
往事真他妈不堪回首,夏言歌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
谭星那边安安静静,她不得不问:“那么你是要先回家吗?”
“你明明知道我在这里没有家。”他依旧看着窗外,回答道:“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一栋空房子而已。”
她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想要公事公办的计划打了水漂,他似乎并不打算配合。
“带我在这个城市转一转吧,去以前那些地方,”我听见他在说:“我很想看看,都变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