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歆媛在厕所外面等我,我解决以后,她扶我出去坐到沙发上。沙发柔软,我们坐下去的时候陷下去一小块。
这张棕色皮质沙发是瞿歆媛挑的,这里所有摆设都是她挑的,却一点不是她那样明快的样子,更符合迟曦来的气质一些,家具颜色俱都沉稳低调,装修十分简单,不像一间住所,倒很适合当避难居。
瞿歆媛为我和她都倒了一杯水,水杯落在茶几面上发出敲击的清音,水面在杯子里荡起波澜,层层叠叠漾开来,她低声告诉我过去的事情。听起来久远得像要扫一扫灰尘,却根本只是两个小孩子各自在黑夜里挣扎的沉沉往事。
瞿歆媛很早就认识迟曦来,大概十四五岁,她就认识了迟曦来。那时候迟曦来也就十岁出头吧,只是一个想要读书读不起在理发店打零工的男孩子。他们年龄很小而生活很混乱,他们都记不清真实情况了,不记得真实年岁,不记得那一年的年份,只记得当时的事情,因为害怕畏惧却逼迫自己去面对,那份心情也就格外记得深刻。
她那时候是洗头妹,发廊叫阿兰阿红什么的,都是些昏昏黄黄、迷迷蒙蒙的颜色,那自然做那行的,未成年的女孩子嘛,自然年轻水嫩活泼,也自然客人更加喜欢。她彼时人气高涨,一不小心她运气大好,发达了,居然钓到了一个有钱的老板,有了固定客户以后,日子就变得十分好过了。
迟曦来偷钱,把那个老板的钱给偷了,差点没给人废了手,可是他当时居然反过来把对方的人给废了,他那时候那么小,就那么狠厉,所以那个老板有心就留下了他,一步一步地培养他,又小,觉得很可以培养成“自己人”,一直以来都是很可信任的小弟。
她叙述中我便想起来那次,迟曦来在我面前酩酊,他对我说过,他偷钱的事情。他那时候还是想要读书的,为了自我保护,抢过了人家的刀,劈了对方,得到了一次机会。我没有想过那时候,他那么小,那么小。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他还是记得很清楚,每个动作,每个细节。所以那时候,他一定是很害怕。
那是他得到的机会,是他自己搏命挣来的,可是这是他要的机会吗?为他打开的门,究竟是通往不同地位的天堂,还是终于打发到不见天日的地狱?他说书本上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让他很痛苦。他学到,钱是赚出来的,不是偷出来的。可是他今日所做的事情,早就与学校里所教的仁义礼智信相去甚远。他想要学会的道理和他会的,是完全不同两种东西。他从一开始的挣扎到后来的得心应手,最终还是变成了今天的迟曦来。
命运与理想彼此反叛了一千一百次,常年背道而驰,各自飞驰,就这样,怎么都回不到自己想要的样子了。
我问瞿歆媛:“后来,是那个老板把迟曦来扶植成今天这样了吗?”
瞿歆媛听到就笑了起来,像听了个笑话,过了片刻却淡淡地笑,笑得我脊背发寒:“难道你这么认为?”我无法回答她。
是啊,迟曦来是什么人。他就算是一棵树,也是自己选择落脚土地,扎根下去就狠命吸收周围养分。心狠手辣、无所不为,他是什么人。
“迟曦来那时候虽然是个小孩子,却很快野心勃勃。他学会了那个男人的一切,能打人,会算计。小孩子成长起来总是惊人的,他被教导要对养大自己的人忠诚,却一直眼睁睁看着的,都是些血腥肮脏的,是报复和背叛。入目是整个团会的人互相背叛,他哪里学得会忠诚?倒是人人都学会了对自己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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