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往往如此:如果一个城市到处悬挂着“严厉打击两抢犯罪分子”之类的横幅,那么这个城市的治安可能是令人担忧的;如果一家商店在最显眼的位置标着“本店绝不销售假货”之类的字样,那么那一带所有同类商店的商品就值得多加小心;如果在电视里看到某领导郑重地说“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类的话是,那么最有可能的事就是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经受着严重的威胁同样,在商家缺乏诚信时,才有人呼吁诚信经商;发生了拾物索酬事件后,人们才再次提倡拾金不昧;人类各种犯罪行为不断出现后,相应的法律规定才不断地增加
那么,当一个学校把“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这样的规定挂在教学楼前并准备写入学生手册时,又说明了什么呢?在重庆师范大学甚至很多大学都可能得到答案,说白了就是大学生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困扰着许多校方的麻烦问题了。记得以前在某论坛上看到一篇关于大学生在娱乐场所做三陪小姐的调查文章,由于该文章提供的案例较多并且被访者似乎都有一颗“平常心”我当时总以为是一些人为达到某种目的瞎编的。但今日在报纸上惊见重庆师范大学的特殊规定后,我想我再也没有理由怀疑先前看过的那篇文章了。
如果报纸上所说的一些学生和某律师的反应是真的,那么我真的为他们感到悲哀,因为有一个学生说的是“不管学生做什么,都是学生的事情,学校知道后也应照规则处理,不需要行政手段。”还有一个学生认为一夜情难以认定而觉得学校的做法很无聊,而那律师说的是“这是道德问题,不宜用行政手段管,不好实施”等等。且不说学校此举是否能收到预期效果,只看他们的态度就可知道,就可想像他们的思想“开放”到什么程度了!放吧,从“不准恋爱”放到“恋爱成风”放到“允许同居”现在已经放出了一些“一夜情”、“二爷”、三陪,看看还能放出什么来,放吧!
真正的道德问题在哪里?也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