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我赶紧冲出去。我捂着左手,因为右手的刺青看不出什么异状,但是左手的刺青在流血,这要是被普通人看到,会吓坏他们的!
我冲回我们桌,但是范月兰已经不见踪影,只有左正在喝着小酒。
“那女人呢?”我着急地问!
“走了。你去厕所去得太久,我和她又不熟,没什么好说的,所以她坐一下就走了。”左正发现了我的左手在滴血,脸色一变,问:“吴深你怎么了?怎么上个厕所还流血了呢?”
说完就要检查我的左手,我赶紧拒绝了他:“我没事!我……我有事,先回去了。”
说完我就赶紧匆匆离开,左正吃惊地站起来:“什么?菜都上来了,你不吃?”
“不了!”我的声音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
我马上回到了家处理自己的手,左手贴了OK绷带,右手擦了清凉油,日后再套个半指手套,也真是没谁了。
处理完伤后,我瘫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思考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师父出现这个征兆再到被业火焚烧,其中有七天的时间,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我还有七天的时间,如果七天之内还解决不了范月兰的问题,那我就要灰飞烟灭了!
哐当。
吓了我一跳!
抬头一看,是狗不知什么时候衔着狗盆走到我面前,哐当声是它甩碗的声音。
擦,我又忘记买狗粮了!
但我很快就发现了狗的表情不对,它两眼冒绿光,是在盯着我的双手手背上的刺青流口水!
我脸色一变,立马明白这贱狗打的是什么主意了。我气愤地脱下鞋子砸到它脑袋上,大声骂:“滾!”
“嗷呜!”它委屈地夹着尾巴跑掉了。
我余怒未消:“死狗!也不想想是谁把你养大的,竟然连主人的肉都想吃!活得不耐烦了?!”
骂完了狗,我闭上眼,躺下来,想起了很多年前我问过师父的一句话。
我问他:如果有一天我们违背了“规矩”,受了“天谴”,该怎么办?
师父说:和送魂一样,割肉保命。
可后来,他把自己的双手砍了,地狱火仍焚烧其身。
那火是从他骨头里面冒出来的,不是从皮肉里钻出来的,也就是说,我不能和平常送魂一样,把纹有刺青的皮肉剜出来,就能平安无事了。
想要保住性命,还是得从范月兰和曹仁身上下手!
*
第二天,我去了范月兰家。
但是按了十多分钟的门铃,依然没有人来开门。反倒是她的邻居把门打开了,也许是误以为外面的人敲的是她们家的门,所以就出来看看。当她看见我站的是别人门外的时候,那大妈就要回去了。
我心里装着急事,看到有人就赶紧转过身去叫住那大妈:“等等,阿姨,我想问一下,住在这家里的人去哪儿了?她什么时候回来?”
大妈停住脚步,听完我的问题后,她露出了怪异的表情,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住在那里的人在一个月前就搬走了。”
“搬走了?”我记得上一次我来的时候,范月兰还站在门口和我说话,怎么忽然就搬走了呢:“为什么好端端的要搬走呢?”
大妈说:“听说是住不起了。“
“‘住不起’是什么意思?”
大妈叹了一口气,看样子是有点同情范月兰的:“这是那家俩口子结婚时买的房,一直背着贷款。没想到两个月前,这家的男人出车祸死了,那女人一个人负担不起高额的房贷,只能是转手卖出去。据说转手卖了二十多万,其中十万给了男方的父母,另外十万不知道给了谁。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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