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走时是一个人,孤零零的,霍俊和老头儿都让北地王留下来了,这样,刘武一个人坐着自家的牛车,返回侯府。
车夫郭老儿,就赶着那头毛色难看的八岁杂色牛往回走。
这个时代,马是宝贵的,此外马要吃料牛可以吃草,士大夫家族若无什么急事,一般都是用牛车,牛车空间还比马车要大,要平稳,坐三个人绰绰有余。现在一个人坐几个人的位置,空荡荡的,就像这车外一样空荡荡的街头。
牛车缓行,即便是帝都,晚上都静瑟到无趣,乱世维持已近百年,人口凋零,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成都非常繁茂,最好的时候,城内到初更时分还是人流如织,像那条蜀锦巷,以前夜里满是歌舞音乐,还有女人的娇嗔,低不可闻的呻吟,不像现在那般清淡。
空空的巷口,隐约可见一点微光,这或许来自最靠近巷口那家欢场的一盏气死风,整个成都的欢场,恐怕也只剩下那一两家了。战争持续,男子越来越少,女人们多到嫁不出去,谁还想来这种地方?好在,这些地方的女子,总是比那些只会生孩子织布做饭的女人要漂亮,要多一些情趣,就像那个何倩。
刘武将车窗帘放下,有些压抑,国势颓废,怎么想那个女人,真是的,太荒淫了,他怎么会有那种荒淫念头?
他现在还是帝国的军人,不该整天儿女情长。
下一次吧,等打退了魏国,再来见见她。想到此处,闭上眼养神。剩下的路,平静的很,刘武回到家后家中的婢女下人们再度忙乱起来,又是添火炭暖地炉,又是给爵爷准备各色物品,吃的、用的、穿的、玩的,吴氏还没安睡,就穿着一身睡衣盖一条薄被卧在小室低榻上读绢书,绢色微微泛黄的,有些年岁,吴氏见丈夫到来马上起身行礼,刘武摇手让她自便。
可是,吴氏还是要行礼,外加规规矩矩一本正经,这是刘武最不喜欢她的地方,虽然论美貌,何倩其实不比吴如强。
这或许就是大家千金和倡伎的不同。
刘武觉得自己实在找不到什么话题跟她说的,最后看到她手上的绢书,问道:“这是什么书?”
“是些杂书,夫君您未必爱看。”
这本书的名字叫庄子,建兴元年的手抄本,前些日子入宫拜谒,皇后赏的。说实话,这本书刘武是不太喜欢,他看过些,觉得这写书的是个狂生,除了有些诡辩之才就是爱扯故事,说的云里雾里,什么大鹏什么鬼魅,都是些与国事无益的东西。
吴氏竟然爱看这种书,倒是让刘武很是讶异,他本以为吴氏就是个班昭四德信奉者呢。以前除了在床上,他实在找不出这个女人在别的地方还像个刚刚二十二岁的年轻女人。也好,看看这种闲书,总比天天装出高贵模样自在。只是沉疴已久,他们之间的淡漠一时半会儿无法改变,刘武还是找不到什么好话题,只好再聊聊刘越。
这是他觉得跟吴氏最有话题的东西,这个小姑娘是他们之间的结晶,虽然与爱无关,可是当她出生的那一天起,刘武才总算觉得自己跟这个女人,再也割不开了。
“越儿年岁还小,贪睡,”吴氏脸上满是慈爱的微笑“夫君可要随妾身去看看越儿睡态?”小孩子睡觉模样是很可爱的,这是她引以为豪的小小成就,就像她的夫君在那些士兵们中间的好口碑一样。
“还是不要了,”刘武摇摇头,淡淡道“越儿睡觉警醒,一点动静都会吵着她。”他女儿就跟那个贼耳朵霍俊似的,比那个贼耳朵还牛,轻轻咳嗽一声都能吵醒,然后闹你个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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