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我清了一下嗓子,坐正!招呼两颗一起过来听。
“ladies and gentlemen,晚上好!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难忘今宵”接着声情并茂的唱了起来:难忘今宵,难忘今宵无论天涯与海角神州万里同怀抱共祝愿祖国好,祖国好共祝愿,祖国好共祝愿
正唱着起劲,痞子蔡却突然伸手往我胸前一点,下一刻我就已经放不出任何声音,动也动不了了,嘴巴呈o型,举起的双手还停留在半空中。k,人家才刚刚唱到高潮部分,你点我穴干嘛?努力瞪大僵化的眼睛向痞子蔡示威,他却长叹一声说:“原来是想让你唱歌让我好入眠,这下反倒睡不着了,这还是难忘今宵呀!”
k,居然敢瞧不起我,刚刚是谁叫我唱歌来着?继续无言瞪他,他却随意的往后一躺,无视我的x光!两只糖也失望的从地上爬起来,继续该干嘛干嘛去了?
喂!都走了,那我怎么样?tnnd我还被点着呢?难道我要一晚上保持这个姿势?呜呜!你们这些没良心的。
正自哀自怜着,突然身后被什么一拉,直挺挺的倒了下去。枕到了一只结实的手臂上。痞子蔡拨下我高举的双手,开口道:“睡吧!”接着自顾自的陷入雷打不动的冬眠状态。
睡?怎么睡呀!k,先别说这个态势有多暧昧,至少得帮我合上眼睛吧?我又没有你的无敌睡功,睁着眼睛怎么睡?真tmd圈圈叉叉又圈圈!
+++人见人爱见割线+++
青幽的山谷,回荡着“当当”的武器相撞的声音。但更多的是哀嚎,像是撕心裂肺的哀嚎。不过谁被活生生的砍下手或脚不会发出这种声了,不过就算是哀嚎也只有一次机会,因为接着那个给予他痛苦的人会直接让他发不出声音。只凭一把紫绸玉骨扇。
“麦花糖这是今天第几批人了?”懒懒的问“小姐已经是第十五批了!”同样漫不经心的回答。
一只手臂飞落,切断的地方整齐得像是专业切割机制造出来的。
“那是只萝卜可以卖5钱银子!”我指着那截手臂自我催眠。
又飞来一颗恐怖的人头。
“那是颗西瓜8钱!”
接着飞来一截血淋淋的小腿。明显这次切断更有技术性,还加上了雕工——血肉模糊。
“这又是一根萝卜,不,更正,应该是红萝卜,因为是红色的!这个比较特殊就卖1两吧!”
下面的人打着热火朝天,怨如炼狱。车上的人一脸忧闲嗑着瓜子,数着下面的青草萝卜与西瓜。一时忘了这到底是炼狱还是菜市场。俗话说:习惯成自然!谁在五天内见到三十几次这样的场面,也都会像我一样免疫吧!这都怪那个啥劳什子天女拉!自从进入雨国边界后,我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天女——天天被人追杀的倒霉女,被各道人马一路抢夺,要不是我有先见之明258文学找了个无敌保镖。现在我不被抢成千块也成百块了。真不知那个什么劳什子武林秘籍有什么好的,居然那么多人想要,就算你练就天下第一的武功有什么用?要是在现代,就算你再厉害,一枪就让你哽屁回去见老祖宗。又不是宝藏,要是宝藏还有点利用价值,想你有钱了,再造个原子弹,啥人对付不了?(某只:想造就能造嘛?)
下面的屠宰行动总算结束,屠宰师傅拿着明晃晃的武器功成归来,明明地上已经一片血海了,他那扇子上却没沾半滴血。怨如新的一般。他这到底是什么牌子的扇子,好用又实在,还不沾油。如此好用的工具,肯定会红。
痞子蔡慢悠悠的走过来,一手撑住马车跳了上来。开口道:“饿了,什么时候开饭!”就知道是这句。
丢了他一个白眼“到了下个城镇再说!”这人是猪八戒投胎的?
看了看昏暗的天气,希望可以在日落之前赶到下一个城镇。这一路的屠杀严重延迟了我们的行程,tnnd我已经连续五天露野外了,我可爱滴软棉棉的床,真想马上躺死在上面。
痞子蔡听言,连忙快马加鞭的赶着马车向下一个城镇出发,嘴里还喃喃自语些什么。仔细一听才知道他念的是,五花肉、拆烩大鱼头、烧笋鹅、牛杂汤。彻底无语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痞子蔡的随时随地梦游症似乎治好了,就连早上他也比任何人都醒得早,看来他的冬眠期是彻底结束了!可喜可贺,至少我们不用担心没有车夫了,因为我们这四人中只有他会赶车,最主要的是又可以省一笔了,哇咔咔咔咔
一路颠簸总算在日落前到达了个小镇,吃了晚饭,我就一头栽在床上起不来了。呜呜!还是软棉棉的床舒服,我可不想住野外了。痞子蔡说明天我们要改道,从别外一个地方绕道去兴源。就可以暂时避开那些为争抢天女而来的人。反正我对地形不熟,只要让我可以舒服的睡床上,怎么样都行!
好安静哦!那两颗也不知道跑那去了,以前都像只蜜蜂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的,不过也好,让我可以安静的睡我的大头觉。眼皮越来越重,不久就陷入梦乡。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又被那个这十几天来一直所做的同一个梦惊醒。再也无睡意,揪着还隐隐做痛的胸口,tnnd,到底还有多久才到兴源呀!
突然一声凄凉的尖叫响起“小姐!小——姐!”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房门被撞开,麦芽糖满脸泪痕的闯了进来, 一把抓住我,哽咽着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小姐,棉,棉,棉花糖”斗大的眼泪不住的往外冒。
“棉花糖?棉花糖怎么了?你别哭呀?”连忙扶起她急声问。
“她她”她已经泣不成声了,只是指着与她同住的棉花糖的房间。一股浓浓的担忧、惊慌和恐惧涌了上来,我直接越过她朝对面奔去。
出去的时候正好遇到听到声响而来的痞子蔡,一起走到房前。虽然来之前已经做好心里准备了,但还是被眼前的情景惊住的了,心里一片寒冷,半天回不了神,房里地上是一片的红,而躺着那一片血红中的就是棉花糖,那个白天还天真的像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叫着我小姐的小女孩。双手紧握着胸前插着的一把醒目的匕首,瞪大眼睛望着前方,只是那眼光已经没有了焦距和光芒。惨白的脸上是一脸的吃惊,恐惧和——不敢置言?梦中的刚刚消失的那锥心的痛又袭上心头,脚下一个啷呛,被痞子蔡扶住。强撑住快晕倒的身体走进去,蹲下,缓缓盖上她的眼。她还只是一个孩子呀!才十几岁的孩子,明明还有那么美好的时光,可是紧握住双拳,回头问跟上来的麦芽糖。“谁干的?”
“不我我我我不知道!”
这几天来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面对死亡,以为不会再有什么感觉。现来那一切都只因为那些死亡与我无关,当真正牵涉我和我身边的人时,我才真正体会到恐惧。突然想到如果今天这里躺在这里的不是棉花糖而是天使弟弟,那么我会心里彻底寒到谷底,随即起身对这个房唯一比较镇定的人说:“痞子蔡,这里麻烦你!”他点头,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只是一脸高深莫深的望向一边哭成泪人的麦芽糖。
逃也似的奔回房间,眼泪也如泉涌般冒出。如果如果躺在那里的不是棉花糖而是天使弟弟,那么我会——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样!也不愿去想!只是更加肯定一点,我要立刻马上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