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
“你发烧了,当然会觉得头重脚轻。”潘瑟拉开被子要孟夏躺回床上,当她躺好,他便拉来棉被,再一次将她牢牢密密盖紧。
察觉到他的温柔,孟夏原本就烧得红红的脸上,更加添了几分红晕。“我发现,你真的是个好人呢。”
“好人”这两个字头一次冠在他身上。潘瑟唇畔露出苦笑。“你好好休息,病早一点好,就能早一点离开这里。”
“你真的愿意放我走?”孟夏惊讶得瞪大双眼。
“我从不食言。包括你带来的东西,除了我的照片之外,其它你都可以带走。”
太好了!“谢谢你。”孟夏说。
潘瑟没作声,只是跛着脚离开。
据密报,狙杀潘瑟的赏金至今还没个杀手胆敢点头接下,于是便洗脱了孟夏嫌疑,只是她也没因此获得四处遛达的自由。烧是已退,不过医生交代她最好多休息个几天再说。
所以说,她还是只能坐在房门紧闭的房间内,差别只在于她双手双脚没被缚着,然后也能吃得饱饱睡得香香,可是喔
潘瑟却一直没再来看她。
打从昨儿个下午他离开,到现在已经两天了,她房间除了送餐点送换洗衣服的佣人之外,再也没其它人出现,让孟夏闷得发慌。她甚至无聊到想跟门外的守卫们隔着门板聊天,不过就像拿石头丢进很深的谷底一样,不管她怎么哄怎么说,外头硬是一点回音也没有。
她无聊到快爆炸了
孟夏在床上滚来翻去,对她这种爱说话的过动儿而言,要她傻傻待着啥都不做,可是件非常要命的事。房间里是有电视,可是孟夏本来就对看电视没啥热诚
“喂,外面的”她第n次对着门板说话。“有没有人可以帮我去问问你们堂主,我到底还得坐在这房间多久啊?”
不出意料,门外仍旧一片静谧。
“天呐!”孟夏抓起枕头朝脸上一盖,嘴里一边嘟嚷:“我想出去,我想跟尼可拉斯在一起,不然也把它带过来让我看一看嘛,我快无聊死了。”
然而其中最让她觉得失望的是,她最想看见的那个人,始终没再出现。
潘瑟应该不会忘了她吧!
孟夏猛地翻身坐起,潘瑟削给她的木叉还摆在床头柜上,她拿起将之放在手心把玩,想起他之前削木叉给她的表情,孟夏一张脸突然染上羞意,心里有个声音这么骂道
老天,你在发什么花痴啊?不过就削了枝棒子给你罢了,干么爽得跟中了乐透一样。
“当然爽啊!”孟夏嘟嘟嚷嚷地驳斥。“这可是我一见锺情的对象送我的第一个礼物啊”好啦!笑她是花痴她也没话说,可是打从镜头里望见潘瑟,他那如刀般雕琢出的俊脸,那双黝黑如寒冰的眼瞳,那冷到会吓死人的神态,就像狂风一下占领了她的心房。孟夏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一见锺情,这从来就不是她愿意相信的事。
要是他只有一张脸帅那也就算了,可是噢,跟他相处一晚上之后,她发现他竟然还有那么多优点啦,害她待在他身边越久,就越对他着迷。潘瑟不但动作灵敏,运动细胞也好得没话说,虽然外表冷漠,可是骨子里却藏着温柔就是那种外冷内热的差异,教她一颗心忍不住悸动。
唉哟,她不会说啦,可是一想到潘瑟,一想到他那双眼睛,他那结实如猎豹般优美的姿态,她就忍不住脸红心跳,浑身热糟糟。就在孟夏羞得在床上翻来滚去的时候,心里那声音又说
可是他是黑道大哥喔!
孟夏腰一挺。对后,她怎么会忘记这么重要的事。
她突然坐起身环胸思考。
帅气逼人的黑道大哥跟一个旅游网页编辑这种组合怎么想怎么不对劲。虽说之前看了不少黑道电影,可是却完全想不出所谓的“大哥”生活,到底是什么情况,所以说,她可以喜欢他吗?喜欢一个黑道大哥?不不不,应该这么问,在知道他是黑道大哥的清况下,她还喜欢他吗?
废话!要不喜欢她这么烦恼干么?坏就坏在这一点,她喜欢毙了!
孟夏头朝床上一躺,手指着天花板喃喃抱怨:“后哟,老天爷,你真的很爱捉弄人耶!那么帅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当黑道大哥啊”早在孟夏对着门板喊话前,潘瑟就已经来到她房间的窗户外头。潘瑟耳力敏锐,再加上孟夏压根没想到门外会有人偷听,所以她说的一字一句,全都被他听进耳朵里。
真是个喜形于色的家伙!
潘瑟隔着窗聆听她的喃喃自语,心情也随着她跟自己的辩驳一起一伏那是什么感觉?潘瑟扪心自问。那种记挂着一个人,对某人牵肠挂肚的烦恼
潘瑟闭上眼睛吐了口气。
被了吧你,打从里头那家伙出现,你就一直没静下心好好做完一件事
就连刚才,已经翻开案桌上报表正准备详阅的他,也因为心里偶起的冲动,自顾自走来这愿望。心里声音问道
你忘记你的职责了吗?你是蟠龙的持国天,老堂主之所以花大钱栽培你、让你独立,目的是要你经营好蟠龙会旗下企业,而不是提拔你让你去跟女人风花雪月。
这些事他全都知道。
潘瑟紧闭了闭眼,劝自己再回去书房工作,正准备转身,却不经意被孟夏瞄见他的身影。
她喜不自胜地跳下床铺,朝窗日边扑来。“潘瑟!”她边奔跑边大叫,结果一个不小心,撞上半开的窗户。“哎哟!”
“小心点。”本想直接走人的,可是一发现她有危险,潘瑟遂不顾脑里的警告急忙探手搀扶。“怎么搞的,老这么莽莽撞撞。”
“看到你开心嘛!”孟夏答话,不过看见他仍杵在墙外边,孟夏伸手拉拉他衣袖,表情可爱地撒着娇。“拜托你嘛,进来陪我说说话,我一个人在这好无聊喔。”
“不会啊,你刚才不是一个人说话说得挺起劲?”
啥?!孟夏瞪大双眼惊喊:“我刚说的话你都听见了?”
“看你这么紧张?难不成说了什么不能让我听见的话?”
“我哪有!”
“既然没有,又何必担心我到底有没有听见?”潘瑟示意孟夏退后,随即伸手一撑,翻过约莫一二o公分高的窗棂。
他那动作之优雅流畅,孟夏一旁看了好生嫉妒。一样有双腿,为什么人家不但可以在伤了脚踝时,仍利落地翻来翻去,反观她却老是跌来摔去,活像脚底长了滚轮似的!
“你想跟我说什么?”他找了一把椅子坐下。
“那个就是啊,我病已经好了差不多了,我到底还要在这待多久,你才止目放我走啊?”
黝黑眼眸紧紧盯着孟夏的表情,虽然说她的存在一直使他分心,但说真的,他还没想过要让她走。
只是这念头一闪过,潘瑟心里猛地一震。他怎么会有这念头?!
“哈罗?”见潘瑟一直没说话,孟夏伸手到他面前摇摇。“有听见我说话吗?”
潘瑟汪视孟夏一会儿,突然从椅子上起身。“听见了,既然你病好了,明天我就安排你离开。”
“啊”这么快?孟夏愣了一下,她还以为至少还得多留两三天哩!
“嫌太慢?”
“不不不,明天,明天刚好。”
得到孟夏回应,潘瑟头一点便又举步朝门口走去,手才刚摸上门把—身后的孟夏突然鼓起勇气喊:“等等”
他转头。
只见孟夏红着一张脸,害羞答答地搓揉着手指说话:“我只是想,既然啊,你肯放我回去,想必你应该已经确定我不是那个杀你的凶手所以说,我们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木是要你做什么,就只是一般朋友的见面,然后我会保证,我绝对不会把你的事跟任何人透露的!”
说到最后,孟夏脸颊已经红得像颗苹果似的。
她知道这么问好像厚脸皮,可是,她真的好想再跟他见面嘛!她不想就这样跟他断了连络,一个礼拜不不,一个月下不不,三个月一次就好!平常就偶尔通通电话,如果他愿意
潘瑟眸子在孟夏脸上打转,彷佛是想用他眼睛取代他手,细细将孟夏看过一遍,将她每寸肌肤,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全都牢记在心。然后他背转过身,说出他这辈子最难吐出的一句话。“你怎么会以为我还会想见你?”
对,没错,这才是他该做的。投身黑暗、双手溅满血腥的他,根本不适合身后那如雪般天更无邪的女人跟他在一起!只会拖累她而已!
一句话冻结孟夏满脑期盼,她双眼一下瞠大。他、他的意思是
“少自作多情了。”潘瑟推开房门,毫不恋栈地走出那门。
隔天醒来后,孟夏就被人领出束堂。和当初来时相似,她被人双手缚住,眼上绑着布条。窗户全贴满黑色胶布的蓝色厢型车一路开出山道,直到进入省道,孟夏才被放下。
她的白色solio已在路旁等待,小喽罗甚至还帮忙孟夏开车门,恭敬地送她坐上车。
“你的车钥匙、相机、行李啊!还有这个东西。”小喽罗从口袋掏出c“卡塞到孟夏手中,然后朝她挥挥手,示意她快开车离开。
“火星很危险,可爱的小姐,你还是快回地球去吧!”
取笑她?!
被小喽罗调侃,孟夏忍不住生气地瞪了喽罗一眼,负气地踩下油门,白色solio如箭般往前驶去。不过才一点点路,分了点神瞄了一下前方红绿灯,再注意看就已经不见身后厢形车踪影了。孟夏一愣,连忙探头张望
阿就这样结束啦?
不然你还想怎样?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想怎样,能够平平安安,四肢健全地回到外头的世界,她理当觉得高兴才对,可是就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她此刻的情绪,竟会比当初她被潘瑟抓走时还要来得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