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坏到了极点。终于忍不住拨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劈头劈脑就问:“成浩,你到底还记不记得我的生日?!”
电话那头,浩笑了:“你急什么呀,还早呢,你想要什么先想好,到时候我给你买,还不成?我正忙着织衣服呢。小敏乖,等我的电话。”说着就挂掉了。
放下电话,我觉得有点冷,那一天,整整一天,我没有说一句话。
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蜷坐在沙发旁,怀里抱着一个柔软的垫子默默地守着电话。浩说过,要我等他的电话的。虽然我也知道,这样做真的很傻。
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顽固的电话铃声还是没有响。我再也忍不住,一行行酸酸涩涩的泪水顿时流了满面。我嘤嘤地小泣着,伏在沙发上睡熟了
生日那天可真是好天气,阳光灿烂的日子。迷迷糊糊中,我被清脆的门铃声唤醒了,蓬着头,穿着睡衣“踢踢拖拖”地开了门。
门开处,浩穿着笔挺的西服,一只手捧着一只精制的红木匣子,另一只手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昨晚没睡好吗?”浩轻轻柔声地问。
我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觉得自己好像在梦中。
浩小心地打开了那只红木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件纯白色短短的上衣和一条缀着木扣的窄窄的长裙。
“穿上它吧,我赶了一晚呢。”浩还是那么轻轻柔柔地“你自己说的,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穿上这套纯白色的衣服,怀里捧着一大束我送的火红的玫瑰,会很美的。”
我什么也没说,我觉得我有点醉了,为这份美,真的。
8。苍耳心
慢慢地,他不大能记忆大学时代校园的学子,他也很少想起她了。
如果不是她,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做苍耳的植物。
那年他上大一,是班长,第一次开班会,主题是“校史校况知多少”场上气氛活跃,大家争先抢答,一切都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她站起来。
她问:“班长,你知道我们学校惟一的一丛苍耳在哪里吗?”
他一呆。“苍耳是什么?”那是他第一次注意她。她是个小个子,穿一件宽松的茄克衫,小小的一张脸,几乎淹没在黑发和灰衣之间。
她认认真真地说:“是一种草木植物,它的果实也叫苍耳,是一颗多刺的球。”
“刺?”他糊涂了“有毒?”
她猛摇头:“它有刺,只是为了让人家带走,好在别的地方生根。”
教室里有嗤嗤的窃笑声,他不由得恼火起来,但是她的表情那样严肃,又不像恶作剧。班会草草收场了。
后来,他们慢慢熟悉了。
他是系里成绩最棒,人缘最好,工作最努力,也是最英俊的男生。一开始就是学生干部,一直做到学生会主席,后来又保送上了研究生,总之,就是一帆风顺。
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考试多半是擦线而过,她爱说自己是一只掠过水面的海鸥。有几次差点落水,总是他去跟老师讲情,又拉上来了。他常帮同学做这些事,大家都知道。
她极善于说笑话,每次,大家哄堂一笑,他当然也笑。可是后来,他在校报上看到她的文章,笔锋沉着冷静,微有几分苦涩,这是她的内心吗?再后来,她再说笑话,只有他会暗暗一震,感到她话外的深意。
他觉得她是一个充满智慧光芒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和她在一起,也只是喜欢而已。
他为人一贯光明磊落,何况又是她,这样一个平凡的女生,所以也没人多心。
他们无所不谈。偶尔,他会跟她讲讲自己中学时代几次短暂的钟情,她只是沉默。在夜色中,他也看得见她漆黑的发,那是她最美丽的部分。他问她的感想,她一笑:“爱情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又一笑“最可怕的是,你在爱河里要淹死了,岸上的人还以为你在游泳,为你优美的姿态鼓掌。”
关于爱情,他没有经验,可是难道她有?至少他不知道。
他不信服她的话,但是也不反驳。他把她当兄弟,兄弟之间何必争这些。
偶尔记起前仇,问她:“那一次班会你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她横他一眼:“看不得你那么嚣张,糗你一下,另外”她顿一顿:“也是无聊。你们一砖一瓦都如数家珍,枫树、梅树、月季、玉兰、冬青都说到了,替苍耳不平。”
“不平?为什么?”他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懂。”
他一直以为女孩都喜欢花,美丽的、芳香的、有如女孩自身的花。
也许是因为,她自己就像一颗苍耳。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学时代最后一个春天,他认识了邻系一个女孩,多才多艺,温柔体贴,而且美丽。他一向喜欢那些美丽的、芳香的、有如花朵的女孩。
当然,她是另外一回事。
已经是毕业设计期间了,除了少许无关大局的课目,只要你愿意,几天不来都可以。恋爱中的人是容易忽略朋友的,而且她也忙着找工作,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
有一天,她忽然对他说:“苍耳结子了,跟我去看看好吗?”
他答应了,可是总是百事缠身,忙一忙就忘了。
她提了几次,也就不再说了。
一个中午,他趴在桌上午睡,朦胧之中,觉得她在身后,不知在干什么。教室里人声嘈杂,他睡意正浓,也不理会。
上课前五分钟,他起身准备到另一间教室上“就业指导”走廊上,有女生从背后赶上来,回头看他,抿嘴一笑。
一而再,再而三,他再笨也知道,必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反手一摸,一手的刺。
他躲到厕所里脱了毛衣,细看,吃了一惊:那竟是一颗心,一颗用苍耳皎成的、绿色的、多剌的心。
他想,她又糗他了。
苍耳和毛衣绒粘成一体,他连撕带拉,急出一头汗,还是迟了十分钟。
那是他大学四年,惟一的一次迟到。
下课后,他问她——其实也没有生气:“怎么,整我上瘾?”
她却无端地生了气,转身就走。风把她的茄克鼓荡起来,她小小的、灰色的背影,竟像极了一颗枯萎的苍耳。
等他发现很久没见过她的时候,都已经快毕业了。
他留在学校读研究生,她分到一家机关,分得不错,他替她高兴。毕业典礼上他对她说:“以后,常给我写信。”
她说:“我不会给你写信的。”
他以为她还在跟他呕气,而且舞会开始了,他要陪女友跳第一曲,根本没在意。
没想到她是真的。
他一封一封地给她写信,每一封都石沉大海,他恐慌起来,她死了,去南方了,或是嫁人了?
他到她所在的机关去找她。门口有武警站岗,打了电话进去叫人,他就在门外等。天上下着细雨,他等了很久,全身都湿透了,看见她出来,他松了口气。
她瘦了,而且脸色苍白。
他心疼地问:“你怎么了?你病了?”
她只问:“你来干什么?”
看着她,他心里踏实,老老实实地说:“你不给我写信,又不回信,我怕你出事。”自己也觉得好笑,同一个城市,如果真有变故,他岂有不知之理。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急成这样。
久久,她不说话,眼中渐渐漫出泪水。
他从来没见过她流泪,一下子手足无措。
她低下了头,声音哽咽:“没有用的”
他急切地说:“我们是老同学,好朋友,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呀,怎么会没有用?”
她抬头看他一眼,她的眼光如此哀伤,像暗夜里独自闪烁的星辰。她说:“雨下大了,你先走吧,我进去了。”说完,径自进去了。
他想叫住她,可是不知怎的,他只是看着她走去,消失在拐角处,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是真的下大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他念完了研究生,又留校做了助教,女友来来去去,却都是过眼云烟。这几年,学校大兴土木,一次,他看见图书馆后的空地被绳子围起,准备修建新教学楼。他想这不就是她告诉过他的,学校里惟一的一丛苍耳的位置吗?那么,今后,学校就再也没有苍耳了。他想拿照相机去照下来,可是照下来,又怎么样呢?慢慢地,他不大能记忆大学时代校园的学子,他也很少想起她了。
又是春天,他照例找出毛衣来穿,无意中发现了一颗苍耳。钩在毛衣上,黄了,萎了,刺也软了,一碰就掉下来。他捏在手里把玩,想:咦,我的毛衣上怎么会有这个?
他忽然,想起了她,想起了那一颗绿色的、多刺的心。
一刹那,他心中一片空白,往事一幕幕走近他,又离开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一颗心只剩下这颗萎黄的苍耳。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才读懂自己心中惟一的真爱。还来得及吗?
他用力握拳,渴望尖锐的痛楚椎心而来,但是,他只隐隐能感到它的存在。
那毕竟只是一颗多年以后的、萎黄的苍耳。
9。我与洋妞同唱一支歌
一个人,孤独时需要人陪伴;诉说时需要人倾听;成功希望与人分享;失败需要有人抚慰。
一个人,孤独时需要人陪伴;诉说时需要人倾听;成功希望与人分享;失败需要有人抚慰。当你一人漂泊异乡,便会对此有几分更深的体味!
“对外援助”是我们大学的同学们对与校内的留学生交往的戏称。我的对外援助,还要从我那一次接受外援开始。
大三的下半学期刚开始,我们宿舍便传来了特大喜讯:“满堂红”——全室七人都拿到了奖学金!一阵欢喜之后,老大便提议小撮一顿,以示庆贺。提议即刻全体通过,当晚,七人便在校内最高档次的餐厅入席。茶过三巡、菜过五味,室里的“文艺部长”老幺又出了新点子:“咱们也来个卡拉ok,活跃一下气氛。我提议让咱们的状元老五先来一个!”老五就是我“腾”的一下,我的脸就热了起来。五音不全的我平时唱歌就走调,如今要当着满餐厅的同学献丑,不是要影响别人食欲吗?可是室友们连拖带拽硬是把我推到台上,又把话筒塞到我手里,还催促着:“赶快,自己点首歌,不然我们给你点了!”真有点赶鸭子上架,不行也行了。
“唱就唱!”我硬着头皮一页页翻着歌单,那些流行歌曲我大多只会哼个调,而唱情歌更是没门。有了!我看到有中老年怀旧歌曲,幸好我小时候受过爸爸、妈妈不少熏陶,那些中国的或苏联的歌曲,全都很熟悉。“就这一首吧!”我指着一首俄罗斯民歌红莓花开对服务小姐说道。轻松优美的旋律响了起来,我尽力使自己从当众演唱的压力中解脱出来,可还是心跳得厉害。“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大概是因为紧张,我老是提早唱半拍,心中暗想:坏了,第三段又开始了,这次可要慢一拍了!
我正在尴尬不知所措时,突然旁边出现一个动人的声音——有人用俄语在唱红莓花开,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无疑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我这才注意到邻桌有一位高个子、金黄长发、褐色大眼睛的漂亮女生边唱边走到我旁边。她拿起另一只话筒,脸上显出喜悦和激动,直到我与她用两种语言共同唱完这支歌,博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我高兴地叫着“斯巴细巴”那是俄语“谢谢”的意思。这也是小时候爸妈家教的功劳,我仅会的几句俄语想不到今天派上了用场,这就让本来就激动的女孩差点流出泪来。很自然,我就这样有了一个俄罗斯朋友,并且兼做她的汉语老师,这也是我接受“国外援助”和开始“对外援助”
她叫娜达,用俄语喊她的名字很好听的。她是刚来中国的俄罗斯留学生,来中国之前只学过一年汉语和中国文化。娜达的汉语发音实在糟透了,除了我连比划带猜测才能明白她的大概意思,恐怕是极少有人能听懂她的中国话,她还总是小孩子撒娇似的说她的舌头不听使唤。不过,她真的很聪明,而且很用功,每次见面她总把前两天存积的一大堆问题搬出来问个不停。她对中国了解很多,从成吉思汗到毛泽东,从“文化大革命”到今天改革开放慢慢地,我们熟起来。她热情、开朗又聪明、活泼,有时像个孩子似的缠着我给她讲中国故事,还总爱给我出难题、开玩笑。
有一次,我见娜达嘴角起泡,便告诉她是火气太大,要吃些去火的药。她顿时一脸的疑惑:“火气?去火的药?”我费了好半天劲也没能让她完全明白。她看我急得一副窘态,顽皮地笑笑,说我教她不够负责任,该罚——请她吃一顿中国的风味小吃。好在她在中国,凡是小吃全是地地道道的中国风味,而且遍地都是。渐渐地我开始了解这个异国女孩,而她也在进一步了解中国、了解我。
大半个学期过去了,她的汉语进步很快,唐诗宋词、流行歌曲、俏皮话、顺口溜,说出来连我都吓一跳:“这是我教的吗?”而且我也再不敢当她面叫她“傻丫头”了,因为她会马上回敬一句“坏小子”并且当着我的同学大加赞扬:“这是他的功劳,我学会了用中国方式思考!”于是,系里的同学便传言:“老五的对俄援助换了个洋妞做女朋友。”
将近期末的一个星期六晚上,外面正下着大雨,宿舍里除了我和老幺,其他人都自习去了。突然听到楼外的风雨声中好像是有喊我们宿舍门号的声音,我忙开窗探出头去,见到路灯下只有一把雨伞和一个长发女生远远地站在那里,那是娜达隔壁的韩国留学生洪小姐。“娜达病了,让她男朋友快去!”洪小姐喊了起来。我一愣:“娜达的男朋友?”老幺却在一旁发笑:“发什么呆呀,表现的机会来了,还不去?”我连忙拿好伞冲出宿舍。
“洪小姐,娜达怎么了?”“她全身像着火一样烫人。”我和洪小姐朝留学生院疾走,路上我禁不住向她解释:“在汉语里男朋友和男性朋友是不同的两个意思”洪小姐却很生气,她说:“留学生院的医务室在周末晚上不值班,娜达病得那么厉害,你是她的中国朋友,我不找你,找谁?”我一阵内疚,再没听清是洪小姐的声音还是雨水的声音在撞击耳膜。
娜达躺在床上,真的像蔫了一样,就好比凤姐一下子变成了林妹妹。她的脸红红的,轻声说:“本来不想麻烦你的,这么晚了,可洪小姐非要去不可。”我伸手去摸她的前额:“真烫!怎么不去校医院?”我话刚出口,就后悔了——人家在这儿人地生疏,又这么晚了,不然找我干吗?洪小姐瞪着我,好不容易把差点骂出来的话咽回去。我说不清当时自己的心情,不过真的很感激洪小姐。“拜托你先照顾娜达,等我一会送她去医院。”尔后我飞也似地跑回宿舍拿了钱夹,又骑了自行车赶回来,推着裹成一团的娜达,洪小姐撑着伞。我的衣服早湿透了,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
六月的雨夜,好黑、好冷,只有急诊室的灯显得分外亮,犹如夜航中的灯塔。医生给娜达测体温“392c!”这一结果出人意料。“等会儿抽血化验。”大夫的态度真是不错,这么晚了还忙个不停,兴许是对老外优待,我暗自庆幸送诊算是顺利。“哗、哗”雨丝毫没有减小的势头,娜达倚着我直发抖。“我回去拿条毛毯。”洪小姐没等我来得及叮嘱她“路黑小心”就融进雨里了。
化验结果出来了,医生说:“可能是肺炎,要等明天早上作进一步检查,今晚先静脉吊针。”医生装好了吊针瓶,把针头插进娜达的小臂,便回值班室了,急诊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娜达两个人。雨,有节奏地敲打着黑暗和寂静。“什么是肺炎?会死吗?”娜达的问话吓了我一跳!该怎么向她解释呢?“没事,医生是说你能活一百岁,傻丫头!”“你坏,你是坏小子!”娜达今晚终于开心地笑了,笑得那么甜。
她像个小猫似的蜷缩着发烫的身子依偎在我怀里,很用力地攥着我的手。“我好冷!”她喃喃地说。“洪小姐马上就会回来了。”“我有点想家。”一阵寂静,我紧紧搂着她的肩靠在床头,抚着她丝般的长发,心中一下像被什么塞住了似的。好一会,她用俄语轻轻地唤着:“妈妈、爸爸、妹妹”泪水,落在我的胸膛,任凭它去流淌。
“给我唱首歌吧!”娜达抬头看着我,泪水还在脸上。“就唱你最爱唱的,唱吧!”我看着她的眼睛,一边擦着她的泪痕,一边轻轻哼唱起那首她用俄语也教过我许多遍的、我们初次见面时共同唱过的那首老歌:“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10。哭泣的红豆
桃花开满枝头的时候,英子的花盆依然不见动静。就为这,她整天郁郁寡欢,愁眉不展。
直到现在,我还总回忆起姐妹们在一起时的亲密无间、憧憬向往、打打闹闹以及红豆出现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对我们友情的冲击。它对清儿的席卷,它的创造和肆虐以及最后的消亡。
大学一年级的整个学期,英子、陈珊珊、清儿、王倩和我五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我们一起起床,一起晨练,一起去打饭一起上图书馆。大家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谈自己的理想,谈农村的贫穷与纯朴,谈香港的过去与未来慢慢地,我们都知道,英子是独生女;陈珊珊在中学时一直是三好学生;王倩来自鄂西一个偏远的山村,她考研的决心已定。还有一位室友夏艳是本市人,很少在宿舍留宿,与我们也没多少言语。她的爸爸有时坐着奥迪来接她,走时总忘不了绕着校园转一圈。
都是那该死的红豆,使得这一切很快成为回忆。
一年级下学期的第二个星期天,英子破例没有一起上图书馆。我们都很纳闷。晚上回到宿舍,只见她正瞧着一方打开的手帕发呆。清儿眼尖,当即叫出声来:“哇,哪来的红豆!”英子的脸顿时绯红一片。我笑着打趣:“‘大一娇,大二俏,大三急,大四跳。’还只是大一,你急什么?”陈珊珊接着说:“可别影响学习。”英子嗫嚅着:“瞎说什么呀!是老乡给的。”大家不再追问。这一夜,几个人似乎都没睡安稳。
英子去图书馆少了,去了也不跟我们坐一块儿。一个月后,她承认了自己的恋情。她找来一只小花盆,把红豆种在里面,每天记着浇水。这时候,陈珊珊已是物理课代表和团支书,常常忙到深夜才回宿舍。清儿也不再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们,她买来口红和眉笔,对着镜子涂呀,画呀,那专注的劲儿,真让人感动。我和王倩一如既往地去图书馆抢坐位,有时也帮珊珊占一个。
桃花开满枝头的时候,英子的花盆依然不见动静。就为这,她整天郁郁寡欢,愁眉不展。星期五的晚上,英子终于忍不住了,她倒出盆里的土,把每个土坷垃都捏碎,却始终没有发现那颗红豆。她的泪珠一颗颗滴下来一直站在旁边默不作声的清儿这才红着脸坦白:是她挖出红豆送给了男友。我们都愣住了。短暂的沉默过后,英子突然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她原谅了清儿,为清儿的痴恋,为她们那共同的纯情。
春天过去了,清儿的爱情也结束了。那天正巧六个人都在,她躲在被窝里哭得伤心,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下,她才抽噎着说,男友又打了她。原来,清儿的男友完成了从奴隶到将军的奋斗历程,开始作威作福了。大家都很气愤,就连一向超然的夏艳也有些冲动:“清儿,别相信现在的男人,他可以把你爱得死去活来,却不负半点责任。”珊珊掏出手绢为清儿拭泪,我和王倩则愤然要去找那臭小子论理。清儿一把拉住我们,自个儿跑了出去。不一会,她回来了,手里握着一颗红豆!清儿把红豆交给英子,说:还给你。英子端详片刻,幽幽地吐出一句话来:“还是先留着,将来再让它发芽也不迟。”
11。因为有你我很快乐
在我们最后告别校园时,程雯在那群流泪的女生中,哭得最凶。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一个简单的谎言,居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在高三的毕业晚会上,我担任晚会的主持。晚会上,我们出了一个很浪漫和诗意的节目,每个同学都在纸条上写下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同学的名字,并写出喜欢他的理由。当然是不署名的,否则会让彼此感觉尴尬,然后由我当众宣读。这个提议让大家格外兴奋,这也许是最后一个说出埋藏在心底秘密的机会了。同时,大家也很想知道,自己是否也被人悄悄地关注并喜欢着。我看到,在五彩的灯光下,同学们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激情和焦灼的期待。很快地,纸条便收集到了我手中,当我开始读它们时,全场顿时沉静下来,大家的眼睛都紧盯着我,眼里写满了紧张与不安。随着我念出那些名字和那些与之有关的温情脉脉的文字,全场的人的目光便都会聚焦到被念到名字的同学身上。而那个幸运的同学,则会略带羞涩地,不自然地微笑着,有点不知所措,但我们都可以看到,他脸上掩饰不住的骄傲和喜悦。随着纸条一张张念下去,教室里荡漾起一种温馨又明媚的气息。
在我即将念完最后几张纸条时,我发现,几乎班上所有同学的名字都被提及了,但没有我的同桌——那个模样平常、学习平平、性格孤僻的女孩——程雯——的名字,她这样的女孩子,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和淡忘的。此时,我看见她正把头埋得低低的,或许这个节目使她感到非常难堪。我突然涌起一种怜惜的感觉,就在那一刻,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帮帮她!我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当然不是程雯的名字,但我却一本正经地念出了程雯的名字,并编了一个关于喜欢她的理由——我喜欢程雯,也许,你不知道你的美,其实,你沉默和文静的样子,是女孩子另一种味道的美。这非常出乎大家的意料,大家的目光一下子就转移到了程雯的身上,程雯更是没想到我会念出她的名字,她慌张地抬起头,惊讶地望着我,像是在问,这是真的吗?我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我的可爱的同学们,立即为她鼓起了掌,掌声真挚而深情。在这突如其来的幸福面前,程雯脸色绯红,眼里闪烁着泪花,手足无措。
从那以后,程雯像换了个人似的,在高三最后的几天里,她终于第一次和那些漂亮的女生肩并肩有说有笑地走在一起了,她也开始和男生大大方方地交谈,教室里第一次有了她明朗的笑声。
在同学们的毕业留言簿上,程雯为每一个同学都写下一句相同的话:能与你们同学,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事。在我们最后告别校园时,程雯在那群流泪的女生中,哭得最凶。
12。迷失的爱神
那个清纯、美丽的倩影和深郁的眼眶下那丝丝的泪痕成了我心底最深的伤痛。
当我走在校园这林阴的小径,当一对对情侣从我身旁擦肩流过,看着漫无边际的辰星,我不由仰天长叹。高中匆忙的岁月,初恋迷失的感情,被我爱神之箭射伤而离任的那个清纯的老师。
4年了,我已经是一个大学三年级的学生。4年前,因我离开的付老师,你在哪儿?
一
6年前,我考入杭州的这所重点高中,那时担任我们班主任的就是刚从四川某大学外国语学院毕业、担任我们英语教师的她。我不知道从小生养在重庆,读书于成都的她为什么会选择来杭州的这所高中任教。我只知道,35年前,她的父亲从杭州的海盐镇参军去了重庆,于是在重庆有了付老师。35年后,21岁的付老师大学毕业就随已退休的父母来到了杭州。
那一天,正当我们猜测班主任会是什么样的一位马列主义老太太时,一位纯净、带着江南水乡气息的她走了进来。看着她,全班同学傻愣了,一时喧闹的课堂寂静无声。我们的班主任,我们的英语老师竟是一位芳龄只有21岁、刚脱掉学生装的清纯靓丽的女孩!只是在她轻轻走上3尺讲台时,我分明看到她那双略显红肿的双眼下的泪痕。
她说:“我的英文名字叫‘frenda’,以后就叫我‘teacherfu’(付老师)好了。”可我们私下里都叫她“mifu”(付小姐)。她虽然年轻得只有21岁,但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她使我们更添敬佩。这时,我不得不叹服校领导在300多人选中为什么惟独选中这个高挑、清丽的女孩。只是,她深郁的眼里的泪痕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上她的课我特别的认真,课后我也总是有事没事找一些问题去请教她,并开始注意她的一举一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自己对她的感情产生了微妙的变化,除喜欢以外另一种萌动的感情正渐渐升起。
如果说平淡没有波澜的生活把人的心装扮得平平静静的话,那么这种平静一旦被打破,人们就会意识到,其实人的心里原本并不那么平静,尤其是对于一颗年轻的心。
作为班主任,自然和我们有很多接触的机会,身高1。78米的我和1。64米的付老师走在一起,她原本高挑的身材显得那么的娇小。
那一次,学校组织师生联欢歌咏比赛,从小爱好音乐的我自告奋勇作付老师的搭档。那天下午,作为班长的我理所当然地和付老师去购买出席联欢会所穿的服装,走到专卖店,服务员看着我过早凸出的喉结和嘴唇边浓密的黑黑扎扎的东西,讨好地说:“你的女朋友真漂亮!”我仿佛被什么东西硬硬的刺了一下,脸变得通红。付老师脸上泛起一层红晕,我们之间一下子显得十分尴尬。
坐在回学校的车上,想起服务员的话,我脸红心跳,忍不住偷偷看了看付老师那张清纯、美丽楚楚动人的脸,禁不住怦然心动
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渴望见到她。看到她,心里总泛起一阵阵涟漪,她那清纯、美丽的倩影撞击着我那颗萌动的心。
二
如果说那时还是一种朦胧的爱的话,那么有一件事则把自己的心迹表露得一览无遗。
那是在高二的某一天,一位叫杨涛的同学上历史课带着耳塞听随身听,被正在窗外巡视的付老师瞧见。付老师走进教室,轻轻地说:“把它给我。”那位同学怒目而视,拒不交出随身听。付老师清丽的脸变得一阵红一阵白,僵持了几分钟,她拉开门缓缓地走了出去。
晚上,在学校的聚餐中,全校100多名教师惟独少了付老师的身影,当我沉沉地走到付老师的办公室,透过玻璃窗,看到校长正坐在她身旁轻轻地说着什么,付老师的泪水一滴滴掉在桌上,柔弱的肩膀轻微地颤抖着。看到这一切,我心里涌起一阵怜惜的疼。被冲动击昏了头的我转身冲进寝室,从被子里一把提起杨涛,愤怒的拳头暴雨般砸在他身上。待我醒过神来时,不禁大惊“天呀,我这是在干什么?”因为杨涛抵触付老师引起全班同学的愤慨,作为班长的我这一举动显然是帮他们发泄了对杨涛的不满而没有引起任何异议。
第二天,临上早自休前的10分钟,隔壁高二(3)班主任、被称为幽默天才的青年英语教师彭浩意外地出现在我们的讲台上。他说:“我们的付老师那么可爱,你们怎么舍得让她生气,让她哭?”同学们轰堂大笑:“彭老师,你是不是对我们的付老师有意思?”彭浩笑了笑说:“你们问问付老师,我已经准备了11朵玫瑰,她那颗傲慢的心接不接受?”随着上课铃的响起,彭浩赶紧溜了。当付老师走进教室,全班同学盯着她直笑。直到她站在讲站上时,同学们才仿佛商量好了一般异口同声说道:“付老师,彭老师是不是在追你?”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潮红。我的心悬得老高,我多么希望她能明确的回答“不”然而,她只是微微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彭浩对付老师依旧那么的随意,他甚至当着我们的面对付老师张开双臂:“oh!mysweetheart(哦!我的小宝贝)。”我真恨不得从背后踹他几脚。
我知道,我的这种对付老师的爱是不应该的,至少作为一个学生来说是不应该的。我必须在自己的感情还没有完全扩散之前将它咽下去。除了依旧默默的替付老师打理好班上的事务外,我将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书堆里。我默默地告诫自己,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有爱她的机会的。
一天傍晚,我去寝室找付老师借英语磁带,刚走到她的寝室门口,听到里面传来声音,我不由停靠在门前。“小付,听说你的男朋友在一个很远的地方,你那么可爱、漂亮,他怎么会舍得你?”一阵沉默后,我听到了付老师低低的抽泣声。瞬间,我跌入万仞情劫。原来付老师心目中有一个伟岸的他,原来她早在大学时就有了男朋友,原来她的男朋友是一个硕士研究生。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而猝不及防。
那晚,在寝室昏黄的手电光的照射下,我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如果没有你的出现,也许我只是一个平平庸庸的学生。但因为我的生活中有了你,我不愿再做一个平庸的人。为了赢得你那颗傲慢的心,我必须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
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激励下,我的成绩,尤其是英语成绩在每次考试中总是名列全年级前茅。看到付老师恬静的笑,我心里充满了兴奋和激动,我成了她的自豪。
看着付老师越来越疲累的双眼,我一阵阵心疼。我只能掩藏起心里的怜爱,默默地做更多的班务工作。
数天后的一个深夜,正借助手电的光看书的我发现付老师办公室的灯依旧亮着。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我悄悄来到她的办公室,看到她拿着话筒的手微微颤抖着,眼里充满了泪水,低低的说着什么。我默默地转身退了出去,走进另一个办公室拿起了那个电话的分机。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撞入我耳膜:“琳,单位暂不放我走,请相信我,这是暂时的,我会尽力去通融的。”
“不,伟,你告诉我,调动是不是真的没有希望了?”
沉默了几秒钟,付老师的声音低低的传来:“伟,我好想你!”
当一记记拳头重重地砸在墙上浸出丝丝血迹时,我感到自己的心理原来那么脆弱。
几天以后,一辆红色的桑塔纳轿车停在学校门口,从车上走下来一位穿着棕色茄克的冷俊男人。正在检查学生做课间操的付老师含着恬静的笑迎着他走了过去。看着付老师那双冻得红红的手,他立刻将手套摘下来戴到她手上。那个挺拔的男人和清丽、高挑的付老师肩并肩走在一起,他们之间那么和谐,一举一动都那么默契。当他们走到楼梯的拐角处,他将手轻轻地扶在她的腰间,付老师脸上泛起了红晕,满含柔意软得像丝绸一样的目光灼疼了我的眼睛。我苦苦地笑了,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他们。所谓爱也许就是这样的吧!她过得幸福也就是自己的安慰,尽管这幸福不属于我。
这时,我的心已不仅仅是停留在只做付老师好学生的层次上,我为自己树立了更高的目标——读硕士。我要在付老师面前证明,我的将来不会比她的男朋友、那位硕士生差。我已经无形中把自己和他相对比起来。将来的某一天,我要用自己的才华作勇气去向她坦白我的爱。
那几天寒流袭击着这座都市,我患伤寒卧病不起。从来身体素质很好的我不知道这次为什么会病得这么严重。可是在付老师和他拎着一大袋药走进我寝室,付老师伸出手放在我的额头上,他拿着水杯将药送到我跟前时,我还是忍不住有些恼怒地拨开他温热的手,付老师有些惊讶的看着我
那几天里,透过寝室的玻璃窗,我常常看见他拎着菜和付老师走在学校的路上,晚自修是再也见不到她的身影了。那一段时间,付老师清秀的脸上盈满了迷人的笑。
四
我以为我把自己的思想埋藏得很深很深,可是,在那一堂课里,我竟然无意中流露了自己的感情,说出了我不应该这么早说出的话,在校园里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导致付老师离开
那天,付老师让我们用英语造一个“如果”的虚拟句,当同学们各抒己见后,我站起来说道:“如果世界上再造一艘‘泰坦尼克号’,我愿将自己化作冰雕沉入海底也要把生的希望留给付老师。”台下同学一阵哄笑,我看到付老师愣住了,旋即,恬静的脸上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眼里闪动着光亮的泪花。她哪里明白我隐含的意思,她只是把它理解为单纯的师生情,她哪里知道现代学生早熟的潜意识里对她萌动的感情。
那晚,当我回到寝室时,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已经摊开在床上,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果然不出我所料,一场舆论的灾难降临到了我和付老师头上。首先是校长找我谈话,然后是请家长,再接着就是心理辅导站的老师找我咨询。然而,可怜的付老师对这一切还蒙在鼓里。只是在别的老师正热烈地谈论着什么,看到她走进来突然停止谈话让她深感意外,单纯的她还没有意识到什么。
直到有一天,学校突然史无前例给我们班派了一位老师来担任副班主任时,她才忽然明白了什么。
那一天夜晚,坐在教室的我看到付老师寝室的灯一直亮着,她久久地站立在窗户前,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寂夜。我似乎看到两行凄楚的泪水顺着脸颊一滴滴滑下来
第二天早自修,付老师没有来,直到第二节课,仍然没有见到她的身影,我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站在教室的过道上,看着全班同学匆匆跑去赶车的身影,一种怅然若失的孤独浸满了我的心扉,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权利和他们一同去挽留付老师了。歉疚、伤痛的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
火车悲凉的嘶叫声扯得人心里一阵阵痛惜,当那群同学赶到火车站时,空寂的站台上早已没有付老师那朝夕相处了两年的身影。
她走了,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流着泪走了,那一年她23岁,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
在同学的嘲骂和谴责声中,我缓缓来到付老师的那间小屋底下,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1年后,我考上了成都的这所大学,看着那张红红的录取通知书,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寻付老师。在那个暑假,我去了海盐镇,然而,人们说她父母已经走了,至于去了哪儿,也不知道。我又去了重庆,找那位我曾经见过面的她的男朋友——那位叫伟的大学教师,他的同事告诉我,他去了深圳,茫茫人海,在深圳呆了10天的我带着无限的感伤和沉寂的失落来到了成都的这所付老师曾经就读了四年的大学校园。
那个清纯、美丽的倩影和深郁的眼眶下那丝丝的泪痕成了我心底最深的伤痛。我仰天长问,那个被我爱神之箭射伤的无辜的付老师,你在哪儿?
13。爱情开始萌芽的时候
开心的日子在一天天流逝,而我也在一天天为之祈祷,祈祷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地久天长。
爱情开始在我心底渐渐萌芽是在我17岁的时候,17岁的心不知从哪天起开始塞满一种淡淡的忧伤。于是,我渴望着一个男孩,静静地走近我的身边
记得那是在一个秋叶泛黄的季节,我们刚升入高中,在陌生的人海中,我认识了他——一个酷爱篮球的男孩儿浩。也许从那时起,我和浩便结下了不解之缘。曾记得我与浩谈天说地的情景,浩说他的声音很似罗百吉,便献上了一曲隐藏的爱。他的声音真是“帅呆”了,从低八度跑到高八度,并带点嘈杂、沙哑的味道。脖子扯提好长,脸涨得通红,逗得我大笑。而浩却又问我还想听么?吓得我直摇头。曾记得我与浩埋头苦学的情景,为一道代数题争吵不休。我坚持我的答案,而他又坚持他的答案,谁也不认输。可一翻答案,我们都错了,弄得我们面面相觑,不禁哑然失笑。曾记得去体育馆看浩打篮球比赛的情景,他那高大的身材,上篮的动作令我既惊讶又高兴。在那张熟悉的脸庞上,我看到了浩自信的笑容。他们赢得了比赛,我高兴地跳起来,并冲着浩竖起了大拇指,浩很会心地笑了,我也笑了。
开心的日子在一天天流逝,而我也在一天天为之祈祷,祈祷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地久天长。可是有一天浩站到了我的面前,好像有话要说又不敢说。我调皮地问他:“怎么有事么?”他满脸通红,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向女孩表达出他的爱。我很惊诧,我没想到最最纯洁的友谊也会被朦胧的爱染上污点。我没有料到,我最棒的朋友也会有如此令我突如其来的想法。我不想接受,也不能接受,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不停地摇头。
时光在我与浩的沉默中穿梭飞逝,而浩无声地付出也像流水一样东去。转眼间,我们上了高二,我学文科,浩学了理科,那个原本属于我们的空间也被割断了。直到有一天,又是在一个秋叶泛黄的日子,浩跑过来对我说他要走了,要去外地求学,要去圆他未来的梦。我记不清他还说了些什么,只是有一句话一直在敲击着我的心扉:朋友一生一起走?望着浩远去的背影,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耳畔似乎又响起了那首歌: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没有人能忘记这真挚情谊。你会祝福我,我也会祝福你,且把泪水轻轻拭去,期待再相遇,且行且珍惜!
在他临行前,我送他一幅a的画,在画的背后只写了一句话:朋友一生一起走!浩对我说他会带在身边的。我点了点头,露出一丝勉强的微笑,可是我分明地感到我的心里在流泪。我知道浩这一走不知何时会再相见,我向他伸出了友谊的双手。他也伸出了双手,两双手用力地击在了一起。友谊的火花在彼此心中迸发出来,击掌的声音在那落日的余晖中格外清脆响亮。在那一刹那之间,无数个陌生的日子化为乌有,无数默契的音符在激情跳动。无形中我与浩的距离缩短了许多,欢乐与悲伤也化作片片祝福送给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