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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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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宾馆变客厅,席开三十桌,借以欢迎远道而来,参加国际法学年会的贵宾。

    袁子青是晚宴上的口译员,照例她得把行政院、外交部等官员所说的话,以英文重复一遍给所有的来宾知晓,但,今天她实在累得可以,加上这几位政府官员的口音很重,又特碎嘴的,吃不到两口饭就来一次长篇大论,搞得她头昏脑胀。

    走出台北宾馆,已经是夜里十点钟。离开冷气间,踏进燠热的城市心脏,所有的疲惫瞬间涌上,几乎要将她淹没。

    苞妈妈说过一百次,她要辞了这烦死人的工作,却没想到一做就是三年。

    回到家,她摸黑倒在床上,好想就这样一睡不醒。人类妄称是万物之灵,可是为什么连使自己好好睡一觉这么简单的事都办不到?

    “姐!”老弟袁子扬鸭子一样的嗓音传过来,台灯啪的一声亮起,袁子青马上眯起眼睛,转过身去。“不要吵,我今天累垮了。”

    “你再不起来,齐哥可就要走喽。”

    “走?”袁子青猛然坐起,从椅子上持了一件外套披上。“你说来思齐要到哪里去?”

    “嘘。”他神秘兮兮的说。“齐哥在广场那边等你,快点!”

    “听好,不许跟妈讲,知不知道?”她走了几步还是不放心她这个狗腿兼墙头草弟弟。“发誓,要毒一点。”

    “喂,狗咬吕洞宾吗?”他瞪眼撇嘴,但还是咬牙切齿的把五雷轰顶之类的样板句子,念得非常轮转。

    “好家伙,是不是宋思齐给了你什么好处?”否则他通常不会这么爽快的。

    “去不去呀你到底?”袁子扬忿忿的帮她打开大门。“别忘了我的毒誓效力只维持十五分钟。”

    拧了一下他的手霄,袁子青匆匆穿了鞋,一溜烟跑向街底。”

    这个位于台北市郊的社区,平常除了星期日,车子并不是太多,此刻快半夜了,四下更是安静得叫人惶惶然。

    宋思齐是在广场的哪一边等她?唉,都二十多岁人了,每回见面还得像干坏事一样,偷偷摸摸,真是既悲哀又火大。

    穿过广场后的小巷,一旁矮墙突然伸出来一只膀子,将她勾住,犹来不及惊呼呢,温热的唇瓣即印了下来,吻得她天旋地转,心口卜卜跳。

    “嗨!”宋思齐从来只管叫她“嗨”就算他们的关系已经进展到这般程度,依然没减过她的名字。

    站稳身子,袁子青发现他今晚穿得很帅气,深蓝色的运动衫,在斜漏过来的路灯下,依稀看得出他抬眼的五官,洁白一如汤姆克鲁斯的牙齿和笑靥。不,其实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帅得迷死一缸人;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毕业工作两年,一共九年,她对他始终迷恋得一塌胡涂。

    如果不是双方父母都反对,他们该老早就是一对人人称羡的恩爱夫妻了。

    “子扬说你要走了?”袁子青喘着气息,不安地问。

    “英国伦敦。”宋思齐拉着她走,坐到一根横陈的树干。“你知道的,这个家我是待不下去了。”

    宋思齐的老爸是个天天醉茫茫的酒鬼,不但醉掉了工作,还喝光了家财,害他跟他妈妈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记得念大学的时候,宋思齐为了筹学费,还去当过舞男;为了这样,她老妈抵死不肯让他们往来。

    也许是穷怕了,哪里有钱赚,他就往哪里钻,她老爸就曾经非常小人的揣度过他和她交往的目的,百分之一百是经济考量。

    言下之意,宋思齐是绝不可能“以貌取人”说有这种老爸,这样讲自己的女儿。真是的,她哪一点配不上人家?

    “可,你到伦敦要做什么呢?”瞧他笑得一脸轻松,她却是一阵心酸。

    “演戏。”他说。“一家表演剧团的老板在夜总会相中我,邀我到伦敦表演,嘿,不许哭,”他轻抚着她的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傻孩子。”

    “准备去多久?”

    “一年半载吧,混得好,也许就留下来了。”他兴奋的朝空中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的,到了海外,看谁还有本事来过问我们的感情。”

    袁子青强颜地挤出一丝苦苦的笑。“在台湾不也一样有机会演戏吗?”

    “台湾只有噩梦。”宋思齐愤恨的说。

    “还有我呀。”她明白他指的噩梦是什么,可听起来还是很不舒服。

    “就是为了你,我才更是非去英国不可。”他执起她的手,与他十指交握,表情非常认真的说:“如果一切顺利,我就在那里筑一个爱巢,一个有枫叶、樱花、苹果、美酒和小木屋的窝,你说好不好?”

    “好。”她乖顺的点点头。对他的话,她向来没有太多意见,和读书工作一样,她总是参考别人的意见多,自己拿主意下决心的少。

    一辆车子从广场前头呼啸而过,留下漫天的乌烟瘴气,两人不禁沉默了下来。

    “齐”袁子青咬着下唇,嗫嚅着“万一你移情别恋”

    “傻小呆,烦恼这个?我的心你还不了解?”他夸张的仰头笑了声,很干,很涩,很飘忽。把手搁在她腰上,探头去看她微湿的红眼。

    “那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宋思齐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的脸,欲言又止。“我正在打包行李。”

    “伯父、伯母知道吗?”

    “跟我妈提了。”他突然心事重重地“嗨,我得请你帮个忙。”

    “说,只要我做得到的,我一定为你两肋插刀。”讲义气是她最大的优点,较之她的美丽慧黠,更讨来思齐的欢心。

    今儿的他显得很不干脆,一句话支吾半天。“你知道的,在英国我是人生地不熟,但我总需要生活,需要开销”

    说到这里袁子青就懂了。她这人不但讲义气,心肠尤其好得没话说。

    “我那里还有十一万存款,明天我去领出来给你。”

    “就十一万?”宋思齐不是太满意。“我会还你的,我只是一时落魄,将来”

    “我知道。”袁子青生怕他又说出一些让她听了内疚的话,很快地接口。“我相信你那么认真,将来一定可以出人头地。只是,我赚的钱全数交给了我妈,这十一万是我暗握起来的私房钱,连我妈也不晓得的。”

    “是这样啊,那,十一万就十一万,我想应该不必然太久。”宋思齐歉热地轻轻抚着她的领。“原谅我一时心急口快,嗯?”

    她柔顺的点点头。她在意的不是钱,而是那种感受,可惜他总是不懂。

    “伦敦那么远,思齐,你会不会寂寞?”

    “寂寞的时候就想你啊。”宋思齐撩着她的长发,低头问:“开始想我了,对不对?”

    “明知我会想你,你还要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要是不放心,我们可以,”他顿了下,两手按着她的肩头,刻意小声的说:“先做夫妻。”

    袁子青眼睛一热,觉得很心酸,很慌乱。

    “我妈会杀了我的。”

    “不告诉她不就得了,好不好?我真的好想,想得快疯了。”如果他不那么急躁,她也许就肯了。

    “我、我等你回来。”她不是现代豪放女,这种事还是“戒急用忍”比较保险。

    “嗯,我真的要走了,这一走几时回来都说不定,你难道算了,不勉强你,横竖你迟早是我的人。”

    那一晚,她已经忘了是怎么回到家的,总之是哭得像个泪人儿。

    隔天拿了钱之后,宋思齐就像风一样,消失在一个春日的午后。因为嫌电话费太贵,说好了每星期写信给她,却是在半年之后,才收到他的第一封信,还是一封求救信。他在信中说遭到匪徒绑架,必须付给人家折合台币约一千万元的赎款,人家才肯放过他。

    一千万?!她只不过是个口译员,要到哪里去筹一千万?

    为了爱可以义无反顾的她,两个星期后,带着简单行囊和妈妈帮她一下的所有积蓄一百五十二万元,来到伦敦。

    悲惨的是,一下飞机,她就遇上了抢匪,抢走了她的行李还不打紧,连皮包内那张巨额支票也一并丢了。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下她要怎么去救出不幸身困贼营的宋思齐呢?

    人海茫茫,幸好还没到举目无亲的地步。

    她大学的死党季雪兰就是“下嫁”到这里来的。奈何很不巧的,她和她的番邦老公度假去了,得到下个星期三才回来。

    只凭着宋思齐一封疑似遭绑架的求救信,尚不足以构成报案的要件,英国警方要她另外先想想别的法子,真的不行了,再去麻烦他们。法子?如果能有法子,她还会在街头流浪不知如何是好吗?

    她甚至不知道英国的戏剧之城西城位于何处,就算到了,数十家的剧院,她要从何问起,从何找起?

    妈妈说得没错,这简直是大海捞针嘛,没有任何帮助,她惟一想到的是报社,也许宋思齐见报后,会主动跟她联络。可她却没想到,一个肉票哪还能自由自在的看报纸,还打电话呢。

    袁子青伫立在伦敦街头踌躇良久,极不容易才鼓起勇气,走进这家名叫“太阳”的报社。

    “先生。”她朝柜台轻唤。

    坐在柜台后方的金发男子,隔了约莫三分多钟才把目光从playboy的杂志往上移。

    “需要我帮忙吗?”他问。

    “是的,”袁子青先尴尬地一笑,嗫嚅道:“我,想登一则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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