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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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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的大楼刚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软体设计在美国称雄,最近又传出将与硬体制造大厂签下合作计画的消息,带着大量资金人才进驻台湾的“凌云科技”

    外界推敲着,由凌云科技大手笔买下位于黄金地段、高达二十二层大楼的举动来看,足见其打进台湾市场的决心。

    台湾商界关注凌云科技的一举一动,想看出这家公司进驻台湾会造成什么影响,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枪,有心人则在旁观看可有投资机会。

    听说,那主事者即将到台湾,好像是年底吧,将会在美商联会首度公开露脸外界正沸沸腾腾地如此传言着。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买下这栋大楼真正的原因,一定会很失望。”于佑走进办公室,声音打搅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骆仲齐,手掌轻抚窗棂,眸里透露藏不住的眷恋。“从设计到装潢都有她的个性,简单明朗自在。”

    “这栋大楼从里到外都由她一手设计。”七年了,他的内疚不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减轻?于佑觉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啧不屑提那两个字。“这是她的怪癖,不想让不适合的夸张装潢毁了自己设计的建筑物。”

    “的确像她会做的事。”他不惊讶。“她在某方面来说是个相当自我的人。”

    “我请人调查过,她人还在台湾,你不去找她?”这七年来于佑在旁边看得心虚。

    当年骆仲齐为了忘记凌云离开他的事实,疯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当成一台机器,无情绪地活着,直到三年前在新闻中看见她的消息欧洲建筑设计银奖得主才抓回一丝人味。

    也是在那时候,所有认识她的人包括室友苏珊娜才知她学的是建筑。

    这栋办公大楼,是她甫回国所承接的第一个案子,两年前得知此事的骆仲齐马上派人与建商洽谈,买下整栋大楼。

    不是为了宣示在台发展的决心,主事者的决策只是想拥有他爱的女子所设计的作品,如此而已。

    疯狂却让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云真值得好友如此执着。

    “于佑,我怕。”面对多年老友,话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们之中没有人摸得透。七年是多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她又去过多少地方、遇见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还会记得在纽约的所遇所见?还记得在纽约谈过一场差点窒死她的恋爱?还记得那个说话不算话的情人?这些都是我害怕面对的问题,还有更重要的她还爱我吗?爱这个曾让她尝到困兽感、不快乐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时,她的身边已经有另一个人。”

    “据调查没有。”先行到台湾打理的于佑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聘人探访她的下落,这两年她的确在台湾,但在台湾哪处却是个难题,花了不少时间,终于确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电话。你跟凌云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错。”骆仲齐打断他的话。“于佑,就算没有人介入,我跟她也会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违背跟她的约定。”

    “在爱情面前虽然我不懂,但我知道爱一个人会想将对方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并没有错。”他仍然忠实,偏向好友。

    “如果每个人都一样,这世界不是太无聊?”这种说词,是凌云教会他的。

    没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将写着电话住址的短笺放进他西装暗袋。“去找她,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马上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马上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呼”好喘!“我我的笔、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对方同样剧烈的起伏,凌云慌了手脚。

    他的出现太突然,吓得她手足无措。

    如果他是静静地走过来向她说声“嗨”也许她会笑笑的、大方地说声“好久不见”不会像刚才那样见鬼似的逃开。都怪他,害她吓得心脏仿佛快要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忽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舔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告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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