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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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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心蔷:我真的很喜欢你,请答应和我交往吧!李成龙他除了喜欢你,还喜欢别校的女生,但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而且是永远、永远!

    永远爱慕你的郭富承

    那小小的蓝色信笺,在季心蔷的手心里挣扎、乞怜只盼望她能够手下留情,无奈它最终的命运,仍旧与其它一百零八封求爱情书相同被她那纤纤小手一握,成了面目扭曲的纸团。

    “受不了耶,都民国几年了,还在写这种东西?”季心蔷细眉一挑,露出快晕倒的表情,她的声音好细、好轻柔,却没有一丝喜悦或同情。

    永远?这个她从不相信的字眼,他居然在追求一个女人的首封情书里就一连用了三次这男人的心智成视谌,显然还距离她的要求非常遥远。

    哇!好强的气势!坐在餐桌对面的任甄珠心中惊叹着。传说中的“型男杀手”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为什么说是“型男杀手”?因为拜倒在她季心蔷石榴裙下的男人,绝非泛泛之辈,太过平凡普通的男人甚至没有资格进入追求范围。

    所谓“型男”指的就是有型有款有魅力的男人,无论相貌、穿着、谈吐、气质,都有迷人的表现。

    而拜托甄珠转交这封情书的郭富承,也堪称校园中的顶尖型男,不仅人帅、功课好,更是风靡全校的篮球校队队长。这样一个全校女同学心中的最佳白马王子,在季心蔷的眼里,却只是个因为常常借她笔记而不好意思悍然拒绝的对象而已。

    这样的情书,她从国小四年级到大学四年级不知收过多少封,说真的,她看过的情书可能比她念过的书还多了。心态也从刚开始的一点点虚荣与窃喜,到现在已经像老师在批改作文,只差没拿起红笔圈出错字。

    这样的爱慕,不能令她心动,她顶多会说心领。

    “甄珠,这就是你说很重要,一定要当面交给我的东西啊,嗯?”季心蔷抬起眼,慵懒地瞅着好友。

    “呃嘿啊”甄珠尴尬地笑着,心里不禁暗暗叫苦。唉没想到即使是郭富承这么优的“货色”也不能让心蔷有一丝心动,这下她要怎么跟人家交代呀?

    季心蔷的美,已经到了让人看着她就会忘了要说什么的地步。那细致端正的五官,暗藏一丝迷人的野性;清澈纯洁的眼神,又透着说不出的媚人性感。实在不能怪男孩们的情书文笔不好,因为完美的事物本来就是笔墨难以形容咩!

    校园里流传着的警世名句“大一娇,大二俏,大三拉警报,大四没人要”到了季心蔷身上就完全不适用。因为从大一到大四,只见她愈来愈娇、愈来愈俏、愈来愈美丽动人,追求者更是如细胞分裂般以等比倍数成长。

    “别这样嘛,大家都是好朋友,他一直拜托我,而且又很有诚意的样子,我才答应帮他传个信而已。”甄珠替郭富承也替自己求情。“心蔷,他人真的很不错,条件也很好,你就考虑一下嘛。”一脸恳求表情拜托着的甄珠,一头短俏鬈发,走的是可爱型路线。

    “我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不要!”心蔷斩钉截铁地回答,明快不容置疑。

    “唉你别那么狠心拒绝别人嘛,人家也常常借我们笔记,而且每次考前帮你整理的猜题都很准哩!”

    “猜题准又怎样?他是很热心助人,所以去年选学生代表我也有投票给他啊,我又没说拒绝他,吃吃饭可以,进一步就免谈了。”不然还要怎样?难道要她以身相许?

    “算了,你是美女嘛,当然有拒绝别人的权利啊。”甄珠酸溜溜地说着,一双眼睛还哀怨地看着她。“唉,你从来没被人拒绝过,不会了解那种受伤的滋味啦”郭富承是个好人,甄珠也好欣赏他,真不忍心见他失望。

    “谁说我从来没被人拒”糟!差点说溜嘴,她赶紧改口。“我的意思是说,我就是因为不想伤害人家,所以才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啊!有时候话不说清楚,会让人有幻想的空间,这样后来不免又要二次伤害人家,到时候我更累,他也会更受伤。”

    “好吧,那我只好把你的意思告诉他喽。”

    “请便。”

    甄珠叹了口气。“真奇怪,有那么多人追,你却一个都不爱,我看天下的男人都快被你拒绝光了,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耶?”

    是呀!世上型男千百种,阳光活力的布莱德彼特型、一身酷劲的班艾佛列克型、性感优雅的贝克汉型,美型男、酷型男、猛型男款式种类之多不胜枚举,可是,季心蔷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

    虽然型男千百种,她却每种都可以挑出不同的缺点。

    首先,她非常受不了那种喜欢穿着无袖背心,露出二头肌、三头肌的猛男;也不喜欢老是穿着格子衬衫、卡其裤,把毛衣披肩上,在胸前打个结,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书生男;至于喜欢标奇立异的男人,她更是看了就头痛。她要的男人必须能在平凡中显出不平凡,绝顶聪明而又沉默内敛,就算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却能穿出最优雅的品味。

    “唉这世上不会有这种男人的啦!”听完季心蔷的条件,甄珠咬着吸管,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她当然知道季心蔷的品味卓绝,问题是二十二岁还没谈过一次恋爱,真不明白她到底在等什么?

    “你怎么知道没有?”季心蔷淡淡地说道,眉间却露出了一丝千载难逢的惆怅之意。

    “喔?是谁?”甄珠忽然眼神一亮,彷佛抓到什么把柄。“咦?对了,我刚才好象听到你说你也尝过被拒绝的滋味?真的吗?那男人是谁呀?”她真的好好奇喔,这世上居然有能让季心蔷倾心的男人,已经够不可思议了,而美若天仙的她居然会被男人拒绝,这则新闻肯定可以上大学报的头版头条!

    “快告诉我嘛,我真的很想知道耶!”甄珠双手握拳,兴奋地盯着季心蔷。

    女人嘛!如果看到比自己更美、更优秀的女人也会遇到挫折,心中难免会有点窃喜和安慰。

    季心蔷不语,只优雅地啜饮着果汁为了保持皮肤水嫩,她向来只喝新鲜果汁而甄珠还睁大着眼睛,等待着她的答案。

    她缓缓地放下玻璃杯,拿起面纸轻拭嘴角,一切举止都散发出良好的教养。她拿起皮包,站起身

    “抱歉,今天是我哥生日,我要早点回去,bye。”她微笑着说完再见,无视于满心期待听到八卦消息的甄珠,美丽的身影很快便消失在餐厅门口。

    甄珠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沮丧地吐了口长气,把桌上的饮料喝完。“唉,我一定是听错了,怎么可能有人会拒绝季心蔷嘛”

    走在大街上,季心蔷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撇去她的美貌不说,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修长的双腿,完美的比例,高雅又性感的穿着,已经令人无法移开目光。今天她穿着一件镶着荷叶边的花版乌干纱洋装,不规则斜边裙襬下露出白皙均匀的小腿,她踩着优雅自信的步伐,往家的方向走去。

    她生长在一个管教严格的公务员家庭,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高中训导主任。妈妈很早就告诉她,一个好女孩,绝对不要急着交男朋友。跟那些琐碎的男人交往,只是白白浪费时间和力气,完全不符合效率。应该先把书读好,培养气质,做美姿美仪训练,维持好身材,等待唯一的“mr。right”才是聪明的做法。

    所以,她在大学以前,考试总是前三名,走路永远不忘抬头挺胸缩小肮,坐着的时候也时时提醒自己抬起下巴,挺直背脊。

    可别以为“女神”、“杀手”的封号得来容易,别人看得到的是天生丽质,看不到的是背后的辛苦经营与魔鬼训练。

    只是,眼看大学都要毕业了,她却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这种美女的痛苦,实在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别人只看到她光鲜亮丽的外表,却不知道人家内心的寂寞,追求者虽然多如过江之鲫,却没有一个能打动她的心。

    对于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那一拖拉库的男人,季心蔷虽然一点也不动心,却还满乐于享受这种被男人围绕崇拜的感觉。她的“政策”是不否认、不承认、不接受、不拒绝。她就是有办法穿梭在众男人间,却完全不受任何牵制,是真正的“不沾锅”

    她心里太清楚了,这些男人爱的都只是她的美貌,他们甚至还搞不清楚她的星座、血型,就说要爱她“一辈子”像这种头脑秀逗的男人,她怎么可能托付终身?而她真正可能会喜欢的对象,却往往因她班花、系花、校花的盛名而望之却步。连那个她此生唯一喜欢过的男人,竟也以“太漂亮,高攀不起”这种理由拒绝了她!

    就如甄珠所言,像她这样的宇宙无敌超优女,向来只有拒绝人的权力,怎么可能被人拒绝?但事实上,这却是季心蔷心中永远的痛。

    她当然了解被人拒绝的滋味不好受,普通人被拒绝也许过一阵子就会淡忘,但像她这样的超优美女,要是被人拒绝,恐怕是会难受一辈子的。

    是的,她永远不会忘记十八岁那年,那个比她更明快作出决定,让她背上“被拒绝”不光荣纪录的男人。

    想起“他”她忍不住踢起路边的小石子。四年前的那件事,至今还让她耿耿于怀呢

    那男人是她哥哥的同班同学。

    四年前,季心蔷还在女校念高三,因为哥哥是t大篮球校队成员,那天下午,她一下课就冲去t大球场,替参加大学杯准决赛的哥哥加油。

    一到球场,还来不及看计数器上的比数,她的眼光马上被球场上一个迅速移动的白色身影所吸引。他高大、敏捷、体格结实、比例完美。球场上,明明每个人都穿着白色的t恤或背心,却只有他看起来特别的洁净而醒目,后来她才发现,他之所以吸引人,并不是因为那特别干净的白t恤或超完美的身材体格,而是他全身上下、举手投足之间所散发的独特气质,他充满活力,看起来又高贵,简直完美极了。

    他在篮板下高高跳起,又抢到一记篮板,大家为他的球技喝采,她却惊叹于他跃起时所展现的优美曲线。

    他在禁区内如行云流水般灵活地运球,在底线翻身跳投、小贝射,动作充满力量,却一点也不粗鲁。看着他,季心蔷的心起了一丝涟漪。

    整场球赛,她完全没有心情注意她老哥,因为那个人已牢牢锁住她的视线,她甚至根本没有发现,老哥的队伍已经战况危急。

    直到球赛结束前最后二点一秒,比数六十七比六十九,t大队落后。那人刚好站在三分线外,从空中拦截到对方的传球,他马上跃起,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出手,球以一道优美的拋物线划过了球场上方,擦了一下左侧篮板,直直落进篮网内,就在此时,终场的哨音响起,这记三分球让t大队奇迹似的反败为胜,全场顿时尖叫声四起!

    这样的男人,往往会给人一种能够拯救世界的错觉。

    那一刻,季心蔷竟然随着周遭的喝采热浪尖叫了起来,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幻想与崇拜。妈妈从小就告诫她,不要崇拜什么明星或偶像,那些人都是因为书读不好才去打球或演戏,所以她整个少女时代,在刚才那一秒之前,从来不曾迷恋过任何男明星、偶像或球员。但是很快地,妈妈说的话就被推翻了

    “谁说的?于彦棠是我们系上的高材生,四年来成绩都是第一名,人家球打得好,书读得更棒!”她老哥季心豪在球赛当晚回到家、洗完澡之后,还意犹未尽地说着。“他打的位置是中锋。中锋你知道吧?就是一个球队的中心人物,必须能攻擅守,他是个智能型的球员。”

    哦?原来他叫于彦棠。“一天到晚打球,还有时间念书吗?”她故意冷冷地问道。莫非他是个天才?

    “当然!虽然他球打得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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