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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口是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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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群难缠的大龄女“青年”每跳上半小时,便要求休息十五分钟,其实都是在聊天。平日里全是工作话题,偶尔闲嗑几句,也没太多时间,如今时间终于充裕,可以尽情侃大山。第一天的话题是从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的爱情一直聊到为什么高仓健式的酷男人再也不流行,如今满眼都是男生女相,感慨啊感慨。

    晚上沈安若开车回家,交通频道里放一首许冠杰的双星情歌,老歌的旋律总会令人柔肠百转惆怅万分。她望一眼车外流星般一掠而过的路灯与霓虹,心里都不免诧异,与以往没什么两样啊,连柳树都还没发芽,怎么大家就莫名其妙地集体怀起旧来了。电台dj还在不断地煽情:“那些曾经被我们遗忘的岁月啊,如今点点滴滴又涌上心头。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回首已惘然”什么乱七八糟的主持词。

    接下来是一首梅姐的似水流年,那本是安若最喜爱的老歌之一,但她啪地关掉了。

    沈安若不由自主地想起跟程少臣上回的会面,其实也就是几天前,基本上又算是不欢而散。

    他一直在忍她,她知道,连她丢出的那句无礼的话,都只作没听见。后来终于无话可讲,沉默的气氛太暧昧,于是沈安若说:“谢谢你送我的花,一直没机会当面道谢。”

    “什么花?”程少臣迟疑了一下。

    “郁金香,上月十四号那天。”还装傻,真搞笑。

    “哦,那一天。”程少臣恍然明白“原来谈芬真的送了。”

    竟然是这样。他顺口一句话,然后他的助理当做圣旨来执行。沈安若不再说话,没想到程少臣却耐心解释:“有一天看见一幅荷兰风光的绒绣图,想起以前你绣图的样子,又记得我们曾在荷兰度过假,于是打电话问谈芬花店里是否有卖白色郁金香。”

    他不解释倒好,沈安若记得他最讨厌向别人解释事情,于是朝他柔软地笑:“据说成功人士都可以一心多用,看来果然如此。只不过,陪着美女逛街的时候,灵魂却在想着前妻,这也太怠慢佳人了吧。”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盯了她几秒钟,连异样的表情都没有,沈安若几乎要疑心,其实那天他也看见她了。然后程少臣缓慢地开口,好像在边说边斟酌字眼:“这么巧,原来那天你也在。为什么不打招呼呢?”

    “怕你身边的美丽女士误会。”

    “当时我是跟”程少臣轻蹙着眉想了想“应该是莹莹,她是我同学的妹妹,从小就认识,也算是客户吧。”

    “你没必要解释的,跟我没有关系。”沈安若轻描淡写若无其事地说。

    多么虚伪的场面,沈安若一边鄙视着程少臣又一边自我鄙弃地想,他竟然耐了性子每一件事都解释,换作以前他一定会先冷笑,然后再挖苦她一下。而她刚存了心要像个妒妇兼泼妇,明明在她还有立场的时候,这种话都懒得问出口,如今根本就是想惹得他失了耐性先翻脸,何苦呢,何苦,这么言不由心,不如保留一点气质。

    大约也看出她在存心找碴,后来两人分别时,程少臣说:“我们能不能心平气和地说话,毕竟相识一场,也算有缘,做不成夫妻,总可以做朋友。”

    这人站在朋友的立场说话时,还真是一贯的有气质有修养有风度,神色平静,眼神清澈,纯净又无辜。沈安若忍不住用手指轻轻地戳一戳他的胳膊:“程先生,你知不知道作为朋友,相处的前提是什么?”

    程少臣的眼神渐渐情绪不分明,沈安若继续说,声线冷冷清清:“我跟你说,是尊重,相互尊重。你连约我出来都要耍手段,现在竟然还跟我提‘朋友’这个字眼。你难道自己不觉得可笑?”

    翻脸吧,快翻脸,然后她要回家。结果程少臣却笑了:“你找了我一晚上的麻烦,就为了这个?沈安若,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你觉得我至不至于为了约一个女人出来吃饭,大费周折地连政府官员都要利用上一回?”他明明在笑,又温和又有礼,但眼神分明又沉静下来“李处长为安凯的项目出差是因为突然接到省里的通知,所以我才知道他原来与你们有约。我之所以挑明了,是不想给你编借口的机会而已。你在心里骂了我一晚上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吧,难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就是那么龌龊?”

    “再见,谢谢你的晚餐。”沈安若拒绝与他继续辩论,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就上了车。车载音响里,隐隐传来陈奕迅的歌声,不如不见。其实这歌还有国语版,歌名叫做好久不见,曲调配乐皆没变,意境却大不同。怪不得双版本的歌曲她总也听不惯那首国语版,原来是没有达到这种境界。

    这一群天天晚上练两小时舞蹈已经快没有青春的老美女们休息时间的话题越来越火暴,昨天逼着每一个人回忆初吻在几岁发生,初恋是追人还是被追,谁不回答就要接受真心话大冒险的轮番轰炸。今天因为已经是最后一天,更是豁出去了,直接讨论大家身为女人的第一次是否一次就成功。

    “唉,不好意思,当时我就是个大傻瓜,什么也不懂,稀里糊涂就被骗了,很多天后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切,你真丢脸啊,就算没看过a片,高h口袋书总不至于一本没看过吧。”

    “别笑她了,当年我跟我老公,明明已经观摹了好几部片子,结果真做的时候,唉,好难啊,好几次才成功。”

    “哇。”

    “好可怜。”

    “你真不幸啊,丽姐。”

    “闭嘴,这只说明一个问题,我老公是纯洁的。”

    “得了吧,我第一个男朋友总吹嘘他经验丰富,结果唉,算了,不说了,往事不堪回首。”

    沈安若谨慎地闭紧嘴巴,结果就是有人不肯放过她:“安若,沈助理,沈女士,别以为不出声大家就忘了你。你的第一次,是第几回才成功的?感觉如何?快说快说!”

    沈安若直到回家后都觉得脸还是热的,她没有跟人分享隐私话题的习惯,连与贺秋雁在一起时都不会提,结果刚才她差点就要被那群狼女们逼得描述华丽丽的床戏片段了,真是可怕。谚语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今天那场面简直就是一个正在加班工作的大型摄影棚。

    晚上翻一些旧碟,无意识地就把喜宴放了进去。年轻时的赵文瑄大哥已经很有颠倒众生的极品相,西装笔挺时玉树临风,丰神如玉;居家时穿着条纹睡衣,酒窝忽隐忽现,一脸孩子气。

    沈安若突然觉得碍眼,演到一半便关掉。

    晚上开始做梦,她已经很久无梦了。梦到的是电影中的情节,主角却换成她与程少臣,热闹无比的婚宴现场,整人的戏码没完没了,还好他们的朋友总算都有修养,没有特别令人难堪的恶俗节目,只设计他抱着她举着她一遍遍地倒酒,被蒙住眼睛背着她绕着大厅转圈,喝了无数整瓶的啤酒,又设计她用嘴喂他吃东西,满场的笑声和掌声。梦境太真实,历历在目,连那些宾客的面孔都熟悉。果真是在演电影,因为被这样折腾,他俩竟然还从头笑到尾,笑得脸上肌肉都僵了。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悄声说:“再忍一下,只剩六桌了。”“我的脚快要断了。你还能喝吗?”“还撑得住。你的脚怎么会疼,今天有一半时间都是我在抱着你走,你的伴娘们实在太可怕了。”于是有人敲桌子:“新郎新娘不许说悄悄话!大声点,我们也要听!”

    终于撑到这场戏散场。程少臣被灌了许多的酒,仍然神色镇定,挨到家后吐了两回,竟还神志清醒。沈安若半跪半俯在他身边,帮他脱掉衣服,用温水洗过的毛巾帮他擦脸和身体。新郎官半闭着眼睛喃喃地说:“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害怕离婚,打死我都不想再这么折腾一回了。”

    戏码竟然还没结束,一幕幕,一帧帧,有些画面是流动的,有些画面是静止的,蒙太奇一般,回闪,跳跃。限制级的剧情,十指紧扣,身体纠缠,呼吸凌乱上一场戏分明还是温存缱绻,仿佛将她当做至宝,下一个分镜却转成凌辱的戏码,她挣扎,哭泣,在黑暗中虚软无力,灵魂都远离多真实,明明是看客,怎么自己却入了戏,仿佛身临其境。再后来,她听到婴儿响亮的啼哭声,似乎隐约地在喊着“妈妈”前方却是迷雾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喊也喊不出声,就这样惊醒过来,一身冷汗,睡衣湿透。

    沈安若慢慢起身,口干舌燥,发现小腿又抽了筋。她喝了两大杯水,重新去冲了澡,出来时,发现窗外下着暴雨,闪电破天划过,雷声从远处闷闷地传来,这是这一年的第一声雷。

    她突然有些记恨程少臣。她记得无论是那夜之后,还是离婚后,她都不曾恨过他,而如今,她想起这个名字,竟有磨牙的冲动。都怪他,明明可以离她远远的,让她一个人安静地生活,偏偏有心或无意地时时来惹她,害她的日子变得混沌又糨糊,害她失了淡定自若的气质。

    沈安若在黑暗里静静地坐了很久,渐渐地意识到,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她竟然不怕雷电与暴雨的黑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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