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她调整方向:“真是没有开车天分,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还敢用这样的速度。”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做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你最好抽空去趟医院,看看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做第二办公室,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个村落。只不过,她却没有想到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堆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她冒雨去停车场取车,后来便将车开到她的身前:“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认出她,微微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
秦美人将手中纸袋小心抱在怀里,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要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嫣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得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in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哎,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xx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到邮局去打了包裹寄回家。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她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乳白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