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乌黑的烟柱从远方成百火堆中盘旋升起,黑色的手指掩盖星辰。黑水河对岸,火焰占满地平线,彻夜燃烧,而在这一边,小恶魔点燃整个河滨地区:码头和仓库,民宅和妓院,城墙外的一切统统焚毁。
即使身处红堡,空气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当珊莎在宁静的神木林里找到唐托斯爵士时,他看到她的红眼睛,便问她是否哭过。“只是烟尘的关系,”她撒谎“似乎半个御林都在燃烧。”
“史坦尼斯公爵想把小恶魔的野人熏出森林。”唐托斯说话时摇摇晃晃,一手扶住栗树树干,红黄相间的小丑装上沾染一片酒渍。“他们杀死他的斥候,袭击他的辎重车队,还到处放火。我听小恶魔对太后说,史坦尼斯得训练他的马儿吃灰烬,因为他将找不到一片叶子。以前身为骑士,听不到这许多事,如今成了弄臣,他们却对我视若无睹,谈话时当我不存在。我告诉您——”他俯身靠近,酒气直喷到她脸上“——八爪蜘蛛花钱收买一切琐碎消息,我想月童已为他服务好多年了。”
他又喝醉了。他自称可怜的佛罗理安,果真名副其实。但现在我只能指望他。“史坦尼斯公爵真的烧了风息堡的神木林?”
唐托斯点头。“他将树木积成一个巨大的柴堆,奉献给他的新神,红袍女祭司要他这么做的。听说他现在灵肉都归她驱使,甚至发誓一但夺取君临,便要焚毁贝勒大圣堂呢!”
“烧就烧吧。”珊莎初次见到大圣堂的大理石墙和七座水晶塔时,真以为这是世上最美的建筑,但自乔佛里在圣堂讲坛上将父亲斩首后,她对之则是满心厌恶。“烧干净最好。”
“嘘,孩子,诸神会听见的。”
“怎么会?他们从不听我祈祷。”
“他们在听,所以才派我来,不是吗?”
珊莎用手抠抠树皮,觉得自己头晕眼花,似乎有点发烧。“就算他们派你来,又有什么用呢?你答应带我回家,可我一直走不了。”
唐托斯拍拍她手臂。“我跟某个人谈过了,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您的朋友,小姐。等时机一到,他便会雇艘快船,送我们去安全的地方。”
“现在正是时机,”珊莎坚持“现在开战在即,没人会注意我。我想我们只要行动,就一定能溜出去。”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戒备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如今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空旷。所有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扣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唯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断来回穿梭,保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本人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几乎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地方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达到乔佛里的十倍。”
唐托斯捏捏她肩膀。“亲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程遥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统统抹去。”唐托斯充满希望地微笑。“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心。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相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强烈。弥赛菈公主离去那天的经历一直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每每在深晚惊醒,拼命喘气。群众的尖叫萦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后果不堪设想。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害怕!
其实全城都陷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百姓们统统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降的。而今小恶魔意图抵抗,城破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唐托斯还在喋喋不休。“如果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起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真心实意地感谢他的安排。”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亲爱的,这样您更安全。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互相盯得紧紧的,到处花钱雇人探听消息,但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劳神关心,对不对?”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快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幸运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轻轻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体面,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么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步步尾随她。只要别离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锐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到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仍然感觉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登。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呼呼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出去,全城尽在眼帘:红堡高耸的塔楼和巨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西面南面是奔流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到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突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亏一个影子突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认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不对?”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高兴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清楚不过。她记得他们的吼叫,记得鲜血从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脸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感觉那几根冷酷的手指钳着自己手腕,让她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起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男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味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手拿棍棒。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披靡,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顷刻间变了形。
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甚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模样,最可怕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因为你救了我的命你真勇敢。”
“勇敢?”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
她讨厌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气冲冲。“你觉得吓唬老百姓很令你愉快吗?”
“不,杀人才让我愉快。”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么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虔诚。你出身世家,可别告诉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履行责任,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告诉你?”克里冈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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