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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席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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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

    “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到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

    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

    “还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

    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鹊一样叽叽喳喳!”

    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份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他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

    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帐,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原恕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告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

    “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

    “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少妇。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以稳定的速度缓缓前进,经过一块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

    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

    “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

    “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

    “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

    “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

    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

    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

    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

    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

    “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调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

    “谁的命令?”

    “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

    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

    “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

    “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

    “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

    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

    过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

    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份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

    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

    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

    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

    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

    “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下过肩。

    “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

    “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

    “我已长大成人,”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

    “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

    “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

    席恩只觉血气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儿!您不喜欢我的衣服,我换就是。”

    “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

    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

    “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绝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

    “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

    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

    “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

    “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

    “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

    “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

    “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

    “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

    “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

    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

    “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

    “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

    “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

    “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

    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

    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

    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铁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是一样成熟番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

    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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