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在爱艺剧团小小的办公室里,团长兼导演谭呐焦急地搓着手来回转圈――助手告诉他:于堇来过电话,人已经到了上海。
谭呐刚才只是肚子饿了,出去找个地方打发午饭,吃碗阳春面,恰恰就错过这个等了一个多礼拜的电话。
其实他有预感,久等不至的于堇,很可能今天会到上海。只是怕双方错过,他才未去码头接她,而是在这里坐等。
老板娘添煤下面时,谭呐第一次发现这个瘦瘦的女人手脚慢得恼人,围裙都系得歪歪扭扭。因为细雨,气温比往日冷。他穿着暗条纹的裤子,上衣是中式棕色夹绒套衫。似乎有意看得清楚一些周围情况,坐在对着门的地方,凉风贴着皮肤窜。看着湿湿的马路上的人影,他心里惴惴不安。
雨伞搁在凳子边上,只有几滴水珠。桌上的酱油瓶和醋瓶换成细高颈的小壶,旁边一桌仍是原来的瓶子。
老板娘端面上来时,他正好猛一回头,差点撞翻热腾腾的面碗。他气得想骂人,但忍住了。老板娘倒是好性子,笑着给他放好碗。上面漂了层绿绿的葱花,冒着一股香味,平时在解饥之前,他觉得这味道特别好闻,总是借此给自己的嗅觉一点儿挑逗,本来就是要把油吹开才能让汤面凉一些。
这次他着急起来,吹重了,油汤水溅出来把手烫着了。他惊叫一声跳起来,掏出手绢,把手擦干了。老板娘赶快端来一碗清水,嘴里连连道不是,其实这与老板娘无关。他镇静了下来,心里直为自己的失态冒火。
助手看着谭呐脑子走神好一会了,觉察到导演今天神情太紧张,便体贴地走到办公桌边。助手比高个子的谭呐矮一截,一张圆脸,他耐心地说:“于堇小姐说等一阵子再来电话。”便小心翼翼地等着谭呐发话。
“她留了电话号码没有?”谭呐看了助手一眼,不快地问。
“没有。”“你也不问一下?”谭呐止不住发火。
放在门边的雨伞突然倒地,声音响得不合雨伞的身份,从伞边沿细细徐徐有一注水往地板上流。谭呐走过去,拾起伞来,干脆撑开,仔细地搁到有屋檐的阳台上去。
“她还说了什么吗?”谭呐皱着眉头问。
“她说过一阵再打电话来。”助手给谭呐倒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桌上。“她这么说了,我就不便问她的号码。”“不便?!”谭呐坐下来,他重复一句,心里很是不快。“大明星的牌子能砸死人,连剧团里的人见了大明星也两腿发颤。”但是他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在心里嘀咕。或许整个上海就他一个人不必佩服明星――好几个特等大明星都是他调教出来的。
谭呐拧亮台灯,拨弄着桌上的铅笔,在纸上乱画,那一叠画纸,全是他设计的狐步上海的舞台背景。几天前舞台布景美工师全部做完,从昨天开始,他又在纸上重新设计,好像是为再度演出之用。
追求完美,这本来是他的毛病,世上哪件事能够完美?艺术一完美就有匠气。这点他明白,但是至少比枯坐等电话,感觉好受一些。这天气糟透,做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来。窗帘脏得可以做抹布,插曲已经排演完毕,他在考虑是否再加一首可以唱得入心的歌曲,让于堇自己唱。
“她说过一阵就打回的。”助手像是自辩像是安慰地咕哝了一句。
“她的‘过一阵’,就是半夜――半夜前她不会有空。”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谭呐一点不惊奇地慢慢回过头来,是莫之因靠在爱艺剧团办公室的门框上。此人不管天是否下雨,照样穿得整齐,惟恐不符自己小说的风流情调,头发抹着凡士林,脚上凳着黑黄双色意大利皮鞋,戴了一根丝绸领带。
这个狐步上海剧本的作者,是这里的常客。谭呐取下眼镜来看玻璃镜片,洁净得很,他还是用绒布揩揩戴上,心里倒是惊奇莫之因断语如此肯定。助手和他面面相觑。刚才两人都没听到任何上楼的脚步声,看来他们的脑子都被于堇的电话搁死了。
“之因兄,你好作惊人语。”谭呐挥手让他坐,自己也不抬起身来:他们很熟了。以前在一些文人的聚会上碰来碰去,却一直没有深交,这次合作才算正式携手合作。戏开排之后,莫之因几乎天天现身一次,有时在排练场,有时径直到谭呐的办公室。对此谭呐不由得在心里打个问号:这人是否时间太多?后来明白了作家也喜欢在演剧界进出,既然人生如戏,且看职业戏子如何过人生。
这上海滩也怪,专门生长文人,就像蘑菇,一大篓去了内地,一片空白的地上又冒出一大筐,而且更加色彩斑斓。
墙上挂钟两点过五分。天突然明朗,阳光照进房间里来。莫之因脸无表情,走了两步,站在椅子前。一束阳光穿过阳台,正好打在他的膝盖上。“这个女人好做惊人事!”他说完,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一直反对请于堇主演。”谭呐理解地说。“不过你相信我们吃这碗饭的:明白什么角色,非得什么人演不可。”他的手抬起来,点向莫之因,朗声笑起来“说到底,你创造了这个角色,罪责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