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自古就是西南省的经济文化中心,这里遗留了太多名人的足迹,政治大亨,经济大亨,文人骚客的残留影像比比皆是,于是蓉城也遗留下非常多的名胜古迹。
在历史传承的诸多文化之中,最让蓉城人们乐道的却是小吃文化,天南海北的小吃在这里汇聚一堂,酸甜苦辣各样味道牢牢地勾住了蓉城人们的味蕾。
与衣服化妆品一样,对于吃,女人总是会有极为独特的见解。
女人们精致的浓浓香舌总是乐于品尝每一种味道,无论是喜或者悲,无论是庆祝或者宣泄,大多数女人更喜欢用品尝食物的方式来替代泪腺的开合。
由此可见,蓉城的小吃文化其实又是历史传承给女人们的文化。
洛英是个水样柔滑的女人,同时又是个水样媚骨的女人,她也是一个水样透明的女人,她的生活极为简单,哪怕是红遍了整个中国,她依旧不会去追逐精致的生活,依旧活的简单。
更何况现在她还没有触碰到理想的边沿,所以,她还只是一个过着简单生活的普通的有着天生媚骨的漂亮女人。
与大多数女人一样,构造她简单生活的一个元素就是通过吃来替代泪腺的开合,在每一个需要庆祝或者宣泄的时候。
大巴车上的惊魂瞬间在她心里留下了无法轻易抹去的阴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的脑海里都会不经意地浮现出少女的鲜血和劫匪渐渐僵硬的尸体,纵使李铮一直呵护备至的陪在她的身边,她还是需要用自己习惯的方式来宣泄心中的压抑。
蓉城的小吃给了她宣泄的途径。
与李铮告别的那个年代相比,九五年的蓉城还能比较轻易地看见天空里的一团红轮,蓝白虽然也不是特别分明,但是比起二十年后那种灰蒙蒙的状态好了很多。
从西南书城出来的时候,夕阳已经挂在了天幕的尾端,在如血的光彩渲染下,天空里的层次更加混乱,像是被大火烧过一般,有点残败,有点颓废,让人无比还念乡下的黄昏。
洛英买了一摞书,将李铮的背包装的鼓鼓地,厚重的分量压的李铮有些气喘。
“六英,我们先去找地方住吧?”
洛英抬头看看天空,摇摇头道:“还早咧,蓉城这么大总不会没有地方住吧,我们先去什锦坊吧,那边旅馆也多,一会儿就住那边。”
“馋嘴的猫!”什锦坊是蓉城最有名的小吃街,也是洛英最喜欢去的地方,只是想不到她的这种喜好如此之早便暴露出来。
所有女人之中,李铮对洛英是了解最深的一个,这时候才发觉其实有些东西还是需要不断的挖掘才行。
小坏蛋的评价让洛英微微地红了脸,这里是蓉城,不担心碰见熟识的人,可被小心上人猜到用意,心虚的她总还是觉得有一丝异样的尴尬“你才是馋嘴的猫呢,馋嘴的小坏猫。”
“我可不喜欢什锦坊,也不知道那边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更不知道那边有很多旅馆哟”李铮调笑着,与洛英呆在一起,总是最轻松的时刻,哪怕他们之间有五年的落差。
“要不我来背袋子吧?”洛英不忍心跟小坏蛋斗嘴,红着脸说。
“就这么点重量还需要你来背,让人看见准被笑话,哪有把重活让给自己的女人做的!”
小坏蛋的话又在勾引我们的女老师,只听见女老师的心扑通扑通地加速跳着,她警觉地看看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的时候,这才将手伸向了小坏蛋腰间的软肉,轻轻一捏胜似揉“不准这么说话,什么你的女人,难听死了。”
看着洛英含嗔似怒的模样,眉间荡漾着一缕青光,如媚的眼里尽是甜滋滋的喜悦,李铮感受着她的揉捏,笑道:“是难听死了还是喜欢死了呀?难道真的不能这么说么?”
“不准——”小坏蛋灼热的目光让洛英越发的心慌,她低头在前面走着“不准在人多的时候的时候说。”
女老师紧促的小碎步让整个身姿都律动起来,先前的连衣裙染上了鲜血,她现在穿着的衣服是小坏蛋在绵延县给挑的,紧身的牛仔裤将高翘的臀部包裹的紧紧地,每走一步都会微微地摇荡一下。
纤细的腿紧紧地绷着,盈盈可握的腰肢轻轻地扭着,李铮看得心神摇曳,忙撵了上去“那我就只是在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说,嘻嘻!”
夕阳的余晖下,两个长长地影子在满是行人的大街上被摇曳的支离破碎,破碎的影子里却有着浅浅地幸福在涤荡。
西南书城到什锦坊并不算太远,洛英主张不坐公交车,被小坏蛋这么牵着,她心里总是有着淡淡地满足,就这么淡淡地感觉,却仿佛胜过了一切。
难得来到一个全是陌生人的地方,他们可以堂而皇之的牵手,可以不去顾盼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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