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呢!品味这种东西是可以很主观也可以涸仆观的呜,先别急着扔皮蛋
我的意思是,很多人觉得好看的品味,不见得真的好看,例如亦舒阿姨常常在书里提到的,有款名牌服饰众多小明星趋之若骛,可是那等亮片五彩鲜艳加蕾丝,某些人穿起来活像尖沙咀的皮条客各位看倌,你看看!你看看!品味这种东西啊,真的是很难说哩,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啊!
虽然我个人对亦舒阿姨的崇拜已经到达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亦舒阿姨的品味是怎么品都对我的味,因此她说的话一定都没错,如果有错,一定是我眼花看错。
想起雀子我当年的品味实在不怎么样(现在还是不怎么样),尤其是对于时尚流行穿衣打扮这回事,更是有着天才与白痴一线之间的徘徊。
怎么说呢?
我曾经穿着尼泊尔的咖啡色手染刺绣长衫,搭配层层叠叠晕染的雪白裙子,再加上一条贝壳项炼,以及长发飘飘,看起来就是很有味道的样子。
但更多时候我会突然有水瓶座天外飞来一笔的“特殊创意”比方说穿红t恤搭绿裤子,铭黄色针织衫配黑色宽松长裙、黑鞋子,如果再加支扫把,就活脱脱像疯狂的飞天女巫了。
所以看到这里,应该觉得有点耳熟了吧?
唉,没错,书里的万小花就是偶本人某一个层面的翻版,事情就是这样的。
所以说起品味这家伙呀!
还真是一个最难搞定、最难摆平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