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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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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元一一九四年,宁宗赵扩即位,南宋王朝的君主一向极其懦弱,从高宗赵构开始,一直到宁宗赵扩,皆是奸臣当道,堪称最软弱的王朝。

    南宋建都临安,地处浙江省西北部,东毗杭州,西接黄山。此时,大宋的大片国土已为金人所有,南宋王朝偏安一隅。

    “父皇,我要去杭州,要去杭州,要去杭州”娇嗔的女声再一次抗议著。

    身穿龙袍的宁宗睑上带著宠溺。“乐燃乖宝宝,父皇没有不让你去啊!可是,你该想想,父皇没有乐燃陪,多无聊。”

    女声再次缠上,如绵绵不断的长江水—般。“我要去杭州,我要去啦!”

    宁宗向来没有主见,再一次妥协。“可是,父皇会担心。”

    “我又不是小孩子,再说,女儿去杭州不光是为自己,还是为了父皇啊!”宁宗不敢置信的指了指自己“朕选妃之事,不用乐燃忧心。”

    这个讨厌的色老头,就想着自己,也不想想他可爱的女儿已经快十八岁了还没有嫁出去。“呜”

    哭声响遍整个御书房,带著赖皮的撒娇尾音。哭声时高时低,时强时弱,由软软的撒娇声又转为凄凉的哭号声。

    宁宗皱皱眉头,袍袖一抖。“算了算了,朕怕了你。”

    赵乐燃从地上跳起来,脸上见不到半点泪滴。“谢父皇,女儿此次出行,一定帮您找个绝色美人回来。”

    “臭丫头,你那点心思我还不清楚吗?”

    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乐燃被他宠得太任性了,放她出去走走也好,免得他愁白了头发。

    “父皇,还有一件事。”

    宁宗坐在龙椅上,装出威严状。“说吧!”

    赵乐燃吐吐舌头。“我不想嫁给周大人的儿子。”周贤那只老狐狸,竟然把如意算盘打到她头上,想让她当他的儿媳妇,作梦!

    如果他儿子能够再白一点、再瘦一点、再漂亮一点,她还脑萍虑一下。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周贤的儿子明明只有二十岁却有著四十岁男人的老成。

    果然如此,周爱卿猜得真准。“女儿,周学安才高八斗,风度翩翩,是个不可多得的君子啊!”就因为是君子,她才烦。周贤明明是个喜欢拍马屁的小人,却生了个一本正经到连放个屁都勇于承认的儿子。

    老天,她还要快快乐乐的生活,找那么个驸马,不等于虐待自己吗?

    “那马丞相的孙子”

    赵乐燃更加头疼“父皇,如果您是女子,会嫁给马屁精吗?”

    “乐燃,你又弄错他的名字了。他叫马菁英,不是马屁精!”

    案皇耳根子软,又没主见,常因为臣子的一、两句胡涂话而误了大事。她的幸福不能牺牲,她的快乐也照样不能牺牲,说她自私也好,灵魂丑恶也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难道她有错吗?

    ------

    “卖鸡蛋又大又新鲜的红皮鸡蛋”稍微沙哑粗糙的女子叫卖声融开寒冬的冷意。

    卖馒头的老伯一掀蒸笼,袅袅的白气便像仙女一样飞往上方。

    清晨,做买卖的商贩早已出来摆摊子,吃的、用的,物美价廉。

    远处驶来一辆华盖马车,梨木材制,精致秀美。华盖的边缘坠著玉石流苏,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让路人顿足。

    华盖马车停在一家客栈门口,还未完全稳当,车里的小姑娘便像兔子般从上面跳下来。

    毛茸茸的头饰,点缀在她俏皮的发髻上,虽不是极为值钱的头饰,却很有巧意。就连耳坠子、指环还有发钗,都是用雪白的绒毛做材料。

    小姑娘有张健康的苹果脸,圆圆巧巧的很可爱。蛾眉弯弯,眼儿圆圆,鼻子一皱,娇憨又带著几分赖皮意味。

    粉嫩水亮的小嘴微微勾起,像是总有享不完的快乐。

    “呀”奔进客栈的时候,不小心被门槛绊了一跤。虽然双臂挥来挥去,仍是不由自主的向前跌去。

    咦?不痛这店家很有先见之明嘛!知道美丽无双的怀安公主要来,便放了垫子迎她。真是的,她一向行事低调,可无奈人生得太漂亮,就是容易泄露身分。这垫子不错,虽然不太软,还有些旧,不过尚称好用。

    她的头一点一点的往上移“这垫子,做得很像人呢!”她喃喃自语,装作满不在乎的从男子身上爬起来。

    男子一瞪。“我就是人!”

    赵乐燃瞪大了眼。“啊,仔细一看,倒还真有几分像人。”长得太普通了,一点都勾不起她的兴趣。

    见换上便服的侍卫已经跟了进来,赵乐燃蹦蹦跳跳的走了几步。

    “于兄,你身后全是尘土。”

    男子道:“别提了,那小姑娘简直算了算了,我不跟女流之辈计较,咱们还是快点去书肆吧!”

    “等等”

    “冯老弟,你有什么事吗?”

    男子一抬头,发现拦住他的不是好友,而是刚才那位小姑娘。

    赵乐燃把姓于的男子往旁边一推,眼睛直直的朝“冯老弟”走去。“你女扮男装对不对?”

    “姑娘你弄错了吧?”青年并不习惯与女子接触,红著脸回答。

    赵乐燃把双手平贴在青年的胸前“平平的?”

    青年的脸像火烧一样,愣在那里任她胡作非为。

    “当然平平的!你以为他是姑娘啊!”姓于的男子瞟了她几眼,便拉著好友离开。

    “他虽然长得极好,但跟我心目中的桃木哥哥还差了一大截。”自言自语的坐在桌旁,她把脸埋在臂间感叹著。

    ------

    “新月曲如眉,未有团围意。河诠不堪看,满眼相思泪。终日劈桃穰,人在心儿里。两朵隔墙花,早晚成连理。”(注一)

    清丽缝继的歌声自车外传来,赵乐燃好奇的将头探出去,想看看唱歌的男子是谁。

    天,天啊!她瞪大了双眸,生怕看花了眼。

    从来没见过这么厚脸皮、这么花枝招展的男人。

    她吩咐护卫把马车速度放缓,而自己则睁大眼盯著那男子的一举一动。

    因为角度与距离的关系,她一直看不清男人的脸,只瞧见他手上举著一条大大的布条,上面写著“欢迎相公回家”六个人字。

    男子的后面,挂著长长的横幅,横幅上面也写了很多字。

    “一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妄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注二)她轻声读出横幅上的字。

    有断袖之癖的男子,她并非没有见过,但却没见过这样招摇的。“鬼焰,本宫要下去看看。”

    “是,公主。”

    “相公”男子骑在大门口的石狮子上面,突然喊了一声。

    一个看热闹的老百姓好奇的望过去。“啊!那不是阮大公子吗?”

    旁边的妇人道:“一定是弄错了,阮大公子可是杭州城里出了名的君子,怎么会闹出这种丑事来?”

    “那也难说,阮公子二十多岁还没有娶妻纳妾,也许他真的喜欢男的。”

    “怨歌长得比女子都要漂亮,阮公子会对他动心也算合情合理。”

    赵乐燃好奇问道:“怨歌?你们讲的是骑在石狮子上的男人吗?”

    青衣老者看了看她“小姑娘,你刚从外地来吧?”

    “我从临安来。”

    “怨歌是挽月轩里有名的艺伎,也是挽月轩中唯一的男艺伎。”

    杭州城中,有一部分声se场所是专作銮童买卖的。他们买进容貌秀丽的少年,专供那些有钱大爷玩乐;而挽月轩,却是其中的异数。

    挽月轩,有三怪。

    第一怪,挽月轩里的姑娘以才华歌舞出众著称,如果能赚进大把的金银,便可以保留清白之身,直至有良人将其赎回。

    第二怪,挽月轩从里到外,都不像青楼。具体像什么,去看了才知道。

    第三怪,挽月轩的花魁状元,是个男人!每次的花魁大赛,他都是最出众的那个。据说,这个位置他坐了八年。

    口里含著刚买来的糖果,赵乐燃心里纳闷极了。“那个阮大公子,竟然那么害怕那个叫怨歌的男人。啧,还以为会有感人的场面,没想到只是无聊男子的恶作剧罢了。”

    包气人的是,她离得太远,连那男子的长相都没看清。只知道那个阮大公子被气得面色铁青,又被怨歌一路上追得极惨。

    回到客栈,鬼焰将公主方才交代他去准备的东西送进房。

    “公主,这是您要的碎银和旧衣衫。”鬼焰放下衣物,吞吞吐吐的问道:“公主,您要这些做什么?”

    “身上带著银票,想买个小玩意儿都不方便。碎银用起来方便些,省得被扒手盯上。至于旧衣”赵乐燃黑眸一瞪。“鬼焰,你以为本宫要做什么?”

    表焰慌忙陪罪,生怕惹了这骄蛮任性的小鲍主。

    她站起身“鬼焰,我要睡一会儿,你们在外面好好守著。”见鬼焰退出房门,赵乐燃便拿著旧衣走到屏风后面,将身上华丽的袍子脱掉。

    白嫩的肌肤裸露,肩头与后背竟有浅浅的伤痕,似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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