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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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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录机响起的时候,韦凌珊才躺上床睡不到三十分钟。

    “救命啊!珊姐,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我老哥今天十一点二十分的飞机到中正机场第二航厦,替我去接他,他四年没回来了,人生地不熟的只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哪里,就这样了,我跟阿捷还要赶火车,我就不多说了!哦--对了,你不知道我哥叫什么名字吧?他叫范洛,洛阳的洛,高高的,短发,就这样了!”

    这显然是一通十万火急的来电,而她显然也必须去替打这通不负责任的电话的小女生收拾烂摊子。

    范汝有点脱线,总会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今年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可是姑娘她却永远迷糊得像十八岁的少女,做错事后的无措神情令人很难狠下心来对她苛责。

    事实上,这根本不关她的事,她尽可以让那个四年没回台湾、人生地不熟的范洛,在机场被他自己的亲妹妹放鸽子,举目无亲,然后自己想办法,可是

    唉,偏偏叶捷是她介绍给范汝认识的。

    话说当年,范汝是中文系大一的新鲜人,来这里替她打工校稿,而叶捷则是美丽报派来为她拍生活照的摄影师,范汝对叶捷一见钟情,疯狂的爱上他,也为他做了许多疯狂的事

    所以,看似不必理会这件事的她,好像脱离不了干系。

    因为呢,追根究柢,如果她没雇用范汝替她打工,范汝就不会认识叶捷,而范汝如果没有认识叶捷,也不会这么疯,如果范汝没这么疯,今天她就会准时出现在机场里,带着乖巧甜美的笑容,迎接她四年未曾踏上故土的兄长,而这一切的一切也跟她沾不上边

    总之,当范汝的口头禅“就这样了”结束之后,她也认命的起床了。

    十一点二十分,她一身轻便的裙装,准时出现在机场的接机大厅里。

    纵然知道旅客入境还需要一些办手续时间,她还是很准时,买了一杯外带咖啡站在一堆接机人群里,手里举着一个名牌,上面写着范洛的名字。

    这不是她第一次接机,却是她第一次举着接机名牌,因为她从来就没见过范汝的大哥,天知道待会走出来的旅客里会有多少个“高高的、短发”的男人,亏范汝可以用这么马虎的五个字来形容自己亲哥哥的外貌。

    她刚刚看过机场的起降时间表,十一点二十分落地的是纽西兰航空的班机,范汝曾提过,她大哥长年住在纽西兰,至于在纽西兰做什么,好像也有提过,但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她今天的任务很简单,只要接到范洛,将他送到下榻处,她就功成身退,可以回去睡她的回笼觉。

    昨晚她才熬夜写完五千个字,现在处于非常缺乏睡眠的状态,但纵然如此,天秤座的她从来不是个情绪化的人,也绝不是个爱闹情绪的人,她知道客观上来说,她应该来接范洛,因为他是无辜的,如果她因为睡眠不足而不想来,或者来了却对他摆张臭脸,这对他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现在她只希望班机不要误点,希望范洛的护照、行李都没有问题,希望他快点通过海关走到她的面前来,因为她举这个牌子已经举得有点手酸了

    “哇,姐,你看!那个男人看起来好有型哦!”旁边有两姐妹兴奋的在窃窃私语,出于职业本能,她也顺着女郎发亮的眼睛看过去。

    她是“美丽报”的两性专栏作家,也写短篇小说,向来喜欢观察男男女女的外貌,这对她描写人物有帮助。

    她轻易的看到了那位有型的亚裔男子,也认同了那位女郎见猎心喜的说法。

    没错,那确实是个极有型的男人,如果要她来形容,她会说他充满了硬朗的男子气概。

    时序已入秋末,在一群穿着秋季外套的旅客中,身着灰色圆领衫和率性的低腰泛蓝牛仔裤,他显得很引人注目。

    他的身高应该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吧,贴身的圆领衫凸显出他宽阔的肩线,肌里线条刚强有力,因此她轻易便可看出他拥有发达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肌。

    他的五官偏向粗犷,肤色黝黑,虽然经过十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他的双眸仍然炯炯有神,不但英武阳刚,还有一股恣意散发的豪迈气息,他好看的唇线微微上弯,显得兴致盎然与神采飞扬。

    然而,他的右手显然受伤了,三角巾穿过颈子将他的手腕固定住,饶是如此,他的步伐依然丝毫未减俐落,右手提着一只中型黑色旅行袋,那自信满满的神态像极了刚下军机的捍卫战士。

    然后,她看到捍卫战士向她走来。

    “我是范洛,请问你是哪一位?”

    他的声音是纯然的男性,口音没有因为长年待在国外而怪腔怪调,幸好没有,因为她正是那种说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但又特别讨厌和有ab口音交谈的人。

    “我叫韦凌珊。”她放下名牌,莹澈的双眸正视着他。“我是范汝的朋友,她临时有事,托我来接你。”

    范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心跳不禁加快。

    真没想到他老妹会叫一个美女来接他。

    她滑顺如瀑的黑发披在小巧的肩头,长睫动人、肌肤白皙、眉目清丽,浑身散发着一种优雅纤细的气质,这是他那个圈子里所没有的女性类型。

    他对她惊艳,但他相信自己并没有露出痕迹,多年的警探经验使他面对再大的惊矣诩能面不改色,纵然他实在不该把秀雅的她和那些恐怖的尸首相提并论,尸首无法掀动他内心的涟漪,只会挑起他破案的好胜心,但她却能激起他内心的波澜。

    “你的行李呢?只有一个手提袋吗?”韦凌珊亲切的问他,完美的红唇有弯弯的弧度,看起来增添了几分俏皮。

    无论她认为他的外型有多迷人,她都不会对他有任何的遐想,因为她很清楚,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的底细,他是范汝的大哥没错,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只可以断定他不会是个坏人,但谁知道范汝有没有一个住在纽西兰的大嫂呢?

    她已经二十八岁了,早过了感情冲动的年纪,她理性的处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包括她完全不想触碰的感情--她总是温和的接受男士的邀约,但仅仅限于吃饭而已,如果对方想更进一步,她通常都敬谢不敏。

    她没有意愿和任何男人发展稳定的关系,她满意目前的生活,并不想改变,她知道感情生活会让她一团乱,更可能会是场风暴,因此从不期望美丽的邂逅,只想单身到老,那是对她最好的方式。

    “只有一个手提袋。”他回答她,黑眸仍停留在她秀致的脸孔上。

    她身上有种怡人的女性特质,这不是每个女人都拥有的,有些女人仅仅只是靠近她,都会感到这女人身上带刺,有些女人则是在开口说话时让人充满不舒服的感觉,但她不会。

    她说话的速度刚刚好,可以让他清楚的听完,而她注视着他说话的神情则使他如沐春风。

    他老妹会托她来接机,这显示她们两个有很好的交情,但她并不会对他热切的过了头,也不会迫不及待的向他推销她自己住坏的地方想,或许她已经有另一半了,所以对他没意思。

    这个想法居然会让他感到很失望,如果这个动人心扉的美女是别人的女人,那表示他什么都不必想了。

    “我的车停在停车场里,我们一起走过去好吗?”韦凌珊询问着他的意见。

    “没问题。”范洛点头。

    与他并肩而行并不吃力,她的高度在他下巴处,如果从外型上来看,他们绝对是金童玉女的组合。

    “你的手提袋里有外套吗?”

    走出自动玻璃门,一阵冷风从停车场吹过来,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他,台湾的气候和位在南半球的纽西兰恰成反比,纽西兰现在是怡人的春天,而台湾已经快进入初冬了。

    “我不冷。”他当然了解她的好意,而他也绝非是在逞英雄。

    经年累月的严格训练使他能适应各种天候,他不喜欢累赘的厚重衣物,那会影响他的敏捷

    “救命啊!救命--”

    几乎是车满为患的停车场倏地传来杀鸡般的破锣嗓,他敏锐的发现一道奔跑中的高瘦影子,出于本能,他丢下旅行袋,矫健的追捕疑犯。

    “范洛--”

    她连忙提起他的旅行袋,迅速从自己皮包拿出手机报警。

    不管是什么情形,她都相信报警就对了,即使是见义勇为,也难保歹徒没有强大火力,她不能拿范洛的生命安危做赌注。

    “该死!”她的手机居然收讯不良?

    她看到他追逐着一名脚程奇快的男子,已经有人在驻足观看了,其中不乏壮丁,但却再也没有任何人出手相助,他们甚至都夸张的贴墙而站,摆明了只做壁上观。

    范洛终于捉到那名男子了,而男子手里拿着一只女用皮包,她吃惊的看到他揪着那男子的手臂,朝男子的太阳穴挥出一拳,男子随即软绵绵的瘫下,皮包掉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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