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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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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推了他一把。

    “我听mr.stewart说,你不打算进交响乐团?”

    “对。”耿梦天回答的很干脆。

    “想再读书?”宜生试探的问。

    雹梦天很快的摇了摇头。

    “那你有更好的计划了?”

    “有一件事,我一直都还没有告诉你,也刚好那个吉普赛老太太提到了,有关于东方”

    “你可别为了她一句话,真的要到什么东方去?”

    雹梦天朝她微微一笑。“前几天我在一份过期的中文报上,看到一个唱片公司在徵人,我寄了履历去了。”

    “什么样的唱片公司?在哪里?”

    “一个在台湾的流行音乐唱片公司,你看,这不是很巧吗?”

    “流行音乐!”宜生瞪大了眼。

    “对,他们在徵制作人,报纸是过期了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已经找到人了,也不知道我会不会被选上”

    “流行音乐!雹梦天,你是疯了还是怎么?染发会连脑袋也染坏吗?”宜生丢开了他的手臂,目不转睛地瞪着他,忽然有一种很想抓狂的感觉,她完全不理会其他路人的眼光,就这样直直的站在街头,随时准备开骂。

    反正纽约每天光怪陆离的事情那么多,两个就要毕业的音乐系学生,站在路口大吵一架,也.不会是什么奇观。

    “镇静一点,allison!”他扶住她的肩。

    “镇静,我看你才是那个需要镇静的人,你到底是哪里有毛病了,为什么会想回台湾搞什么流行音乐,那种、那种是根本不入流的东西”宜生拨开他的手,几乎是口不择言,破口大骂了。

    “我想不到你也是这么迂腐的人!”

    “这不是迂不迂腐的问题,而是而是流行音乐?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你明明有很好、很直的大路可以走,你为什么偏偏要去钻那种难走的小路。而且就算是流行音乐好了,台湾?台湾的流行音乐算什么,它根本还跟不上世界的潮流,美国、英国的流行音乐,可脑粕以流行全世界,可是你有听过台湾的流行音乐,上过世界的舞台吗?”

    “也许我就是要当第一个。”耿梦天自信满满的说。

    宜生气急败坏的说:“我到底要怎么说你才能了解?”

    “allison,音乐就是音乐,不管是古典乐,还是流行乐,我相信只要能感动人心的,就会是好的音乐,能够做一些庶民的、接受程度大的音乐,不是比做那些只有特定阶级才会听的,更实际、更有成就感不是吗?”耿梦天不似宜生那么激动,他兀自慢条斯礼的说着。

    宜生一时有些语塞。“问题是你怎么会想到这么做,没有人会这样自毁前程的”

    “我只是换个跑道而已,不见得是自毁前程,allison你还是有那种古典乐才是正统音乐的老旧观念。”

    “难道不是吗?你学了这么久的音乐,难道就是为了回去搞那种那种东西,你不觉得太浪费了吗?mr.stewart说你的前途正看好,你却要在现在放弃?你已经不想当第二个马友友,第二个林昭亮了吗?况且你爸妈会怎么说?他们会有什么反应,我敢说他们一定不会答应的”

    雹梦天的脸上突然一黯。“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不需要他们的同意,才能做决定。”

    “我懂了。”宜生忽然全明白了,她为了化解尴尬的气氛,笑着说:“所以你的头发,也是这么一回事了?”

    雹梦天也笑了出来,他摸了摸自己满头的金发。“还是你了解我,说真的,我不能爱上你,实在是很可惜的一件事,以后也不知道会是那个好运的家伙,才可以拥有你,不过你的对象,最好还是给我看过合格后才可以。”

    “呸,你是谁呀,我就是我,我才不要让任何人拥有我。“宜生十分大女人的说着。

    “你这么说,小心跟那个吉普赛老太太说的一样,哪天就真的跟一个大沙猪结婚,我常听人说,女孩子话不要说得太满,你愈是讨厌的对象,愈有可能会嫁给他,像是说不爱嫁给警察的,后来就真嫁了,说她讨厌胖子的,后来也是跟一个超过二百五十磅的人结婚,说她讨厌”耿梦天故意逗她,其实他知道宜生本身的条件这么好,又是一个理性而且丝毫不马虎的人,她宁可选择不结婚,也不可能会将就跟一个她痛恨的对象在一起。

    “闭嘴,梦天!”宜生嘴上这么说,心里也不禁有点怕,她最讨厌不爱干净的人,不会那一天就真让她爱上了一个邋遢鬼,那她肯定会疯掉。

    。--。--。--

    雹梦天在毕业公演完后,就马上飞了一趟台湾去面试,结果,就如宜生所最不愿见到的,他马上被录用了,而且,在他刚回去的前一个月,公司主动帮他找房子,让他可以马上进入工作,不用为房事烦心。

    不过宜生一听到他的薪水,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时候,还是很替他不值,倒是耿梦天颇能自我安慰,他说如果他做的唱片能卖得好,他还可以分红的,宜生认为他未免太乐观了点,古典和流行,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你能不能抓得住听众的心,还是个大问题。

    宜生不知道耿梦天的家庭革命,是怎么结束的,只知道他一收到台湾寄来的通知,就开始变卖公寓里的一切,显然是真的打算去了,他把能卖的卖、能送的送。等到他临上飞机回台湾时的家当,只剩下两只旅行箱,而他父母自始至终,都不曾出现在机场。

    穿着一身白的宜生,脚上穿着最新款的白色凉鞋,她把ysl的太阳眼镜架在头顶上,看着眼前逆光站着的耿梦天,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他这一去,两人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见面了。

    “你爸妈还在生气?”宜生四下张望着,还是没看见耿梦天的父母。

    “嗯,他们很惋惜自己生的小孩是我,而不是你”“还会开玩笑,表示不严重罗!”

    “那就要看你对‘严重’下的是什么定义了。”

    宜生了解的一笑。“还是不后悔?”

    雹梦天笑着摇摇头。

    “好吧,我这个做朋友的,该劝的都劝了,该分析的都分析了。我可以投下反对票,却不能替你做任何决定,既然你都已经要去了,只能希望你到了那里之后,一切顺利了。”宜生很够义气的说。

    “谢了,那你呢?”

    她不怎么烦恼的皱皱眉,事实上少了耿梦天这个头号劲敌,她现在的选择可多了,抢手的程度,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我?目前有几个地方,都还正在谈,我还没有决定那一个就是了。倒是我爷。他对我不肯回去帮他管公司,可是足足念了好几个月,他一直认为我是我们家里,最有生意头脑的人”宜生谈了一会儿自己,忽然一下停了下来。

    她看着他,十分认真的说:“大家好几年的老同学了,可不要就这样子散了”

    “不会的,如果我在台湾混不下去,还是会厚着脸皮来找你的,台湾跟纽约的距离又不算太远!”

    “是啊,是啊,是比去北极近一点,问题是,你要真会找人就好了,我就怕你宁可饿死,也不肯开口要人家帮忙。”宜生十分了解耿梦天的脾气,他天生有着十足艺术家的性格,生性浪漫而不切实际,喜怒分明且形于色,他不像宜生,是个适应能力强,不论走到哪儿,都能好好的生存下去,又可以比人强的典型。

    “好了,我该进去了”

    宜生忽然有点儿想掉泪,她忍住了一阵阵鼻酸,一直到这个分手的最后时刻,她才发现自己是爱着耿梦天的,不过她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很漂亮,直接把这份感情,升华成强烈的友谊。

    “bye了,allison!”他给了她一个特大号的拥抱,宜生亦紧紧地抱住他的背,并乘机用力吸了一下鼻子,以免泪水滚落。

    “好了,再见了”她离开了他的怀抱,看着他慢慢的挥着手,走进了人关的柜台,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她的眼泪才真正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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