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妈妈那滑嫩的手掌轻轻地揉搓着我的黑发和面颊时,我再也不敢作任何幻想,老老实实地弯着身子,妈妈抓过了毛巾:“好啦,到这边来!”擦净水渍,妈妈把我按在椅子上:“来,妈妈给你按按头!”
“妈妈,你会按头!”
“妈妈刚刚跟同志学的,来,妈妈给你按按,看舒服不!”
说完,妈妈郑重其事地站立在我的身后,搂住我的脑袋像模像样地揉搓起来,一对豪乳挑逗般地碰撞着我的脑后,双眼在镜子里冲我微笑着,我可没有胆量和脸面在镜子里与妈妈对视,我垂着脑袋,无所事事地摆弄着手指头,妈妈柔声柔气地问我道:“怎么样,舒服不!”
“舒服,妈妈!”我怔怔地答道。
妈妈肥实的手指抓住我的耳垂不停地揉搓着,立刻给我带来一阵细微的快感,我又兴奋起来,但是,浓重的罪过感使我不敢细细地品,我没有心思享受妈妈轻轻的按揉产生的幸福体验。
突然,妈妈把手指探进我的耳朵里,我浑身不禁激泠起来,微微打了一个寒战,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去,恰好碰到妈妈的酥乳上。
“啊,”也不知道折腾了多少时间,妈妈终于停下手来:“唉,好累啊,不行了,妈妈的手指头都按酸啦,不按了,小力,走,咱们逛街去吧!”
“嗯!”我非常痛快地答道,通过这番按揉,我和妈妈紧张空气全部烟消云散,距离多少拉近了一些。
“啊——”走进熙熙嚷嚷的百货商场,妈妈顿时兴奋起来:“好多的流行时装啊,我的眼睛都不够用了!”妈妈驻足在一件貂皮大衣前,一只手久久地抓摸着毛茸茸的衣袖,眼睛里流淌着无比向往的神色:“太好啦,太好啦,真馋人啊!”我抓过标签看了看,顿时咋起舌来:“我的老天爷,一万多啊!”“是啊,”妈妈失望地松开衣袖:“好是真好,就是,没钱,买不起啊!”“妈妈,”我安慰道:“以后,等我挣到钱的时候,一定给妈妈买一件貂皮大衣,了却妈妈的夙愿!”
“行,”妈妈充满信心地说道:“行啊,好啊,儿子,你要好好地念书,不要总是胡闹,净想一些没用的事情,凭你的脑袋,将来会有出息啦,等你有钱啦,就给妈妈买件貂皮大衣,我相信,妈妈一定会穿上你买的貂皮大衣的!”
听到妈妈这番鼓励之中夹裹着赞扬的话语,我终于敢在妈妈的面前抬起头来,我胆怯地瞅瞅妈妈,妈妈笑吟吟地整理一个我的衣领,我的眼睛突然潮湿起来,现出一付极其委屈的、可怜虫般的样子,妈妈擦了擦我的眼角:“别哭,算了,知道错就好啦,妈妈不怪你,你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走,妈妈给你挑件衣服去!”说完,妈妈拉起我的手。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新衣服、一双皮鞋,而她自己,什么也没有买,不是妈妈不想买,妈妈的钞票实在有限。
我和妈妈并肩走出商场,来到地下通道的入口处。
“汪,汪,汪,汪,汪,汪,”
身后传来乱纷纷的狗叫声,最喜欢动物的我立刻转过身去,一个衣着不整,头发蓬乱的黑脸男人叨着烟卷蹲在人行道旁正向过往行人兜售宠物狗,我怔怔地停下脚步,充满爱意地望着一只只待价而沽的小可怜。
“真好玩,”
“真漂亮,”
“真可爱,”
行人们纷纷停下脚步,蹲下身子,热切地观赏着、抚摸着,妈妈拽了我一把:“快走,时间不早啦,这些破玩意,有什么好看的!”跟我完全相反,妈妈不喜欢任何动物。
可是,我的脚下尤如粘上了胶水,怎么也挪不动,两眼依然热辣辣地望着一只只小可怜。
“去,去,”两个时毛女孩把一只小狗推向一边:“一边去,长得这么丑,还有杂毛,”
一只奇貌不扬,头顶上非常明显地生着一缕黑毛的小可怜被无情地推到一边,可怜兮兮地趴在硬梆梆的条石上,众人纷纷投去不屑的目光:“是啊,这小狗长得也太丑啦,还好意思拿出来卖,这就模样,谁要哇!”
长着杂毛的小可怜仿佛听懂了众人损贬它的话,羞愧难当地闭上了眼睛,甚至流出了滴滴伤心的泪水,我一把将其抓起来,放在手掌上:“卖狗的,这只小狗你要多少钱?”
“老弟,”卖狗人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看着给吧,一个不值钱的破玩意,养着也是白吃食,这么吧,你给点食钱就行,”
“这,”我抽出一张十元钞票:“行不?”
“没说的!”卖狗人非常爽快地接过钞票:“可以,拿去吧!”
“小力,”妈妈愠怒地说道:“这是啥破玩意啊,谁也不要的东西,你也要,再说,把这玩意弄到家,怎么养啊?到处拉屎,臭死了!”
“妈妈,我要,我要,我要么,”
“唉,”妈妈无奈地叹口气。
“小可怜,”我抚摸着小可怜问它道:“你叫什么名字啊?嗯,哦,你还没有名字呐,那好吧,我给你起个名字,以后,你就叫毛毛吧!”
“吧嗒,”趴在我手掌上的,刚刚被命名为毛毛的小可怜乖顺地吐出舌头,出其不意地舔吮一下我的鼻尖。
毛毛很快就成为我的朋友,每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一进门,毛毛立刻不顾一切地向我猛扑过来,我蹲下身去,拉起毛毛的前爪,毛毛在我的怀里欢蹦乱跳,又宽又薄又长的红舌头深情地狂吻着我的面颊,发出一阵阵咕叽咕叽的声音,妈妈不禁皱起了眉头:“我的天啊,跟狗亲嘴,脏不脏啊!”又是一个周末,我欣然走进楼里,突然,从家门里传出一阵悠扬的歌声,嗯?
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谁在摆弄我那三洋牌的、四个喇叭的收录机啊?
妈妈从来不听我的录音机啊,她至今还固执地认为,邓丽君的歌曲是“黄歌”尽是情啊、爱啊,死去活来的,把我给听坏了、不学好了,什么事都敢干,甚至连妈妈都,
姥姥,年愈古稀的姥姥不可能喜欢邓丽君啊。
我满脸疑惑地推开房门,只见,一个身材单薄矮小、衣着朴简、扎着两只可笑的羊角辫的小女孩伴随着欢快的乐曲,跟在毛毛的身后,走出屋来,她瞅了瞅我,非常自然地笑了笑。
“哥!”好个开朗爽快的小女孩,我根本不认识她,她却大大方方地哥长哥短起来,我不解地问道:“你,是,谁啊?”
“保姆,”小女孩顺嘴说道,突然,又改了嘴:“不,不,不是保姆,应该叫家庭服务员!”
“哦,你叫什么名字?”
“晓虹!”
妈妈没有充足的时间来照顾姥姥,并且,姥姥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完全不同,姥姥是个酒精爱好者,有×三两之美称,吃饭就要喝酒,一日三餐,每顿三两白酒,没有白酒,宁肯饿死,也不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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