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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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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早上五点不到,楚歌就已经坐在饭店沙发上恭候廉星樵的大驾。

    没多久,廉星樵走进饭店,一看到楚歌脚旁的两只大旅行箱,便皱起眉头。

    “里面装的是什么?”

    “衣服、随身听、地图、手电筒、盥洗用具,还有保养品。”她毕竟是女人,没有女人不爱美的。

    来埃及前,她买了各式各样的保养品,唯恐细嫩白皙的皮肤被沙漠的太阳摧残。

    “小姐,我们不是去参加选美,衣服不用带那么多,保养品就更不需要了,把那些没有用的东西留在饭店,只要带两件宽松的衣物和毛巾牙刷。”

    “带一罐防晒油可以吗?我不想回去后黑到我妈认不出我。”她讨价还价地说。

    “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沙漠的太阳很毒,涂防晒油根本没有用。”

    楚歌取出几件衣物,塞进旅行背包里,然后拖着皮箱到柜台。

    “你还慢吞吞的走——你已经浪费不少时间了。”

    “催催催,王陵谷又不会跑掉——”楚歌一面加快脚步,一面抱怨。

    她的背后响起廉星樵的声音“你说什么?”

    她转过头,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说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

    显然他碰上的正是那种欠教训的女人。“你很快就会知道阳光普照的程度。”

    楚歌将皮箱托交给柜台后,以百米跑九点二秒的速度冲到廉星樵面前。

    “我们走吧。”

    他们一走出饭店,一个牵着两只单峰骆驼的阿拉伯人立刻快步迎上来,接过她的旅行背包,绑在一只骆驼身上。

    阿拉伯人命令那只骆驼蹲下,才道:

    “小姐,请上。”

    楚歌盯着属于她的骆驼看。

    它看起来挺温驯的,而且有鞍有辔,上去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你不会不敢上去吧?”

    他揶揄着说。

    她瞪了他一眼,然后抓住鞍垫,像上马一样跨坐上骆驼的背。那骆驼转动细长的脖子睨了她一眼,好像是瞧不起她拙劣的上骆驼技术。

    楚歌打了一下骆驼的头。该死的畜牲,骆驼眼看人低,她可是骑马高手。

    那只骆驼张开嘴巴,露出一口黄牙,悠悠地站了起来。

    “哇——”楚歌骇然惊呼。她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离地起码有七尺。

    “有什么不对?”

    “没有,没有——只是坐在鞍上比我想像的高多了。”

    “大惊小敝。”

    廉星樵一下坐上骆驼。

    阿拉伯人突然对楚歌的骆驼呼喝一声,骆驼立刻向前走。楚歌吓了一跳,以致身体失去平衡,她赶紧抱住骆驼的脖子。

    “你要勒死它啊!不用怕,不会摔下去的。”

    她哪是怕,她只是没准备好。楚歌心里嘀咕着。

    也许是骑过马的关系,没一会儿,她骑骆驼就骑得吓吓叫。

    “不错嘛,你已经会骑了。”

    他在骆驼背上说。

    楚歌带着骄傲的表情,扬扬眉毛。

    “知道小看我了吧。”

    他撇撇嘴“真正的难题还在后头。”

    一踏进撒哈拉沙漠,楚歌立刻感受到沙漠给她的难题——炙热的太阳和温度很高的热风。走不到十分钟,她已经汗流浃背,衣服黏在身上,难受极了。

    楚歌掏出手帕来拭抹额头和后颈的汗珠。

    “好热,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巴比q架上。”

    廉星樵把帽沿往后推,任阳光吻遍他的脸“再走下去,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熟了,所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宁愿热死在沙漠,也不回头!”她气咻咻地拉了拉缰绳先走。

    接下来,他们骑在骆驼上沉默地走了数小时,沙漠里一片宁静,唯一的声音就是挂着骆驼颈上的铜铃。

    要是她是旅行社的老板,绝不会开辟撒哈拉沙漠旅游这条线,这里看来看去都是黄色的沙。

    “撒哈拉”三字是阿拉伯语言的译音,其意为一无所有,的确,除了沙,什么都没有,却有一个热死人的太阳。

    老天,她好像快中暑了,可是这里又没树荫可躲,就算是有,她也不敢要求停下来休息。

    廉星樵一定会讥笑她。

    喝水总可以吧。楚歌拿起骆驼身上的水壶,好像全身的水分都流干了一样地猛灌。太棒了,太棒了,她突然觉得水是世界上最好喝的饮料。

    “你不该这样喝水,那会让水分流失更多。还有,我们只有两个水壶,节省点。”

    “你怎么不早说?我已经把水喝光了。”

    她责怪地看着他。

    “到时你口渴,再来跟我要水喝。”

    “你怎么都不会口渴?”

    “我在沙漠生活了三年多,对水的需要比一般人少很多。”

    “你当初怎么会想来埃及挖古墓?挖墓不是两三年的事,有人挖了一辈子也一无所获。”她对他的了解少之又少,只知道他是空手道黑带。

    “考古是我的志愿,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决心要做一个考古学家,而我确实做到了。”

    “你的家人呢?他们赞成吗?”

    他眯起眼睛“你问那么多做什么,难道你对我有兴趣?”他不喜欢别人问他的事。

    “我从没看过像你这么自大的男人,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对你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甚至还可以坦白告诉你,就算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只剩你一个,我也不会为了繁殖人类而牺牲。”

    “我也不会要你牺牲,告诉你,最好不要爱上我,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考古就是他的女朋友,在没有挖出杜唐卡门古墓以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搞女人那类麻烦的动物。

    他有女朋友了——那女人会是长什么样子?比她美吗她在想什么啊!

    她才不在意他有没有女朋友咧!楚歌这么告诉自己,但是一阵小小的心痛却告诉她,她在说谎。不管承不承认,她的确对廉星樵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这就是爱吗?这个想法一跳进她的脑袋里,立刻就被她驱逐出境。

    她才不爱廉星樵!他一点也不值得爱,他是一个可恶、自大傲慢的臭男人,鬼才要和他有罗曼史!

    蔚蓝的天空上一轮艳阳把他们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廉星樵一整个上午都在楚歌前面领路,在行经一大段沙丘时,他期待看到她坠下骆驼,至少也抱怨一声,让他好嘲笑她一顿,可是他却大失所望,她看起来很累,却始终跟着他的速度。

    他不得不佩服她,尽管她是在逞强。

    楚歌盯着廉星樵的背影,怀疑他前世是骆驼,不然他怎么都不渴,也不累?

    他们赶了将近六个小时的路,其间他只停下来喝过一次水,然而他看起来好像还可以再骑六小时。

    楚歌张开干裂的双唇喊:

    “唉——前面的!”

    廉星樵把骆驼拉停,扭头看她。“什么事?”

    “我想解一下手。”

    她腼腆的说。”解啊,这里到处都是厕所。”

    “可是我不晓得怎么叫骆驼停下来”

    他口中发出“咿——喀喀”的声音,骆驼立刻跪下了来。他从骆驼背上下来之后,朝楚歌走过来。

    “你试着发出我刚才的声音。”

    “咿——喀喀。”

    骆驼跪下后,楚歌滑下骆驼背。

    她一落地却直接颓倒下去,跌坐在沙地上。

    大概是一直坐着,脚都没动的关系,血液循环不流畅,所以脚一时无力。

    廉星樵突然弯下身子,两手伸到她的腋下想将她撑起来。

    “你想干嘛!”楚歌触电似的推了他胸膛,廉星樵一**坐在沙地上。

    “小姐,我只是想扶你起来,不是要吃你豆腐。”没想到这女人这么娇小,推他的那掌却有如降龙十八掌。

    “我自己站得起来。”她立刻做给他看。“你先走,我会赶上你的。”

    这女人真是的,把他当变态,以为他会偷看她吗?

    “待会你就跟着蹄印走。”

    廉星樵坐上骆驼离开。

    等到看不到廉星樵,楚歌才迅速解开牛仔裤,蹲在骆驼旁边。

    “不准偷看喔。”她边尿边警告着骆驼。“不然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坐上骆驼后,楚歌跟着沙丘上的蹄印前进。

    “咕噜咕噜——”

    她肚子一直发出这个声音,这表示午餐时间到了,可是食物却绑在廉星樵骑的那只骆驼身上,她这只骆驼身上只有水壶,以及毛毯。

    幻想,用幻想的。楚歌幻想她躺在柔软的席梦思床上,吹着冷气,边喝香槟,边吃鱼子酱、法国菜

    不能想下去了,越想反而越饿,还是赶快追上廉星樵要紧。她双腿一夹催促骆驼快走,但是骆驼老兄依然悠哉地用它优美的步伐前进。

    爬着一个比一个更高的沙丘,这骆驼走得更慢了。

    “老兄,相信你也饿了吧,如果你走快一点,就有新鲜的草可以吃喔。”她利诱它。

    不鸟她?难不成它是母的,她用错称谓了。

    “大姐,你想不想嫁骆驼哥?如果你走快一点,我会帮你找个英俊的骆驼君喔。”

    还是在太空漫步。她知道了,这骆大姐是同性恋。楚歌吐了一口长气,唉——

    过了一个沙丘

    喔,不!不会吧她揉了揉眼睛,然后再往下看。蹄印真的不见了!沙上一点痕迹都没有楚歌的头转来转去。四周全看了,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现在,该往哪个方向走?楚歌掏出一枚铜板,如果人头向上走北,向下走西。

    在往上抛掷时,她心想交给阿拉决定了。

    为什么不给上帝?

    因为沙漠是阿拉真主的管区。

    当铜板落到她手中时,人头是向上的,于是楚歌调转骆驼,朝北走。

    走了将近两小时,眼前净是一座又一座的沙丘,还是没看到廉星樵。

    那家伙怎么没来找她?难道他是故意丢下她,因为他一直不希望她去王陵谷

    没心没肝、没血没泪的男人!楚歌忿忿地想,要是她渴死在沙漠,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想到渴,她还真有点口渴,反正就要死了,也不用节约喝水。她弯下身子,蓦然她不能相信地张大眼睛。水壶呢?什么时候掉的,她都没发觉。

    这下稳死了。

    楚歌沮丧极了。她从未有过这么无助的感受。

    楚歌垂头丧气地坐在骆驼上,随便骆驼要走去哪里,反正终点一定是天国。

    无情的阳光烘烤着大地,那个没良心的男人说的没错,楚歌怀疑自己的手臂已经有七分熟了。她的喉咙发干,嘴巴里连一滴口水都没有,忽然,一个绿洲映人眼帘,如镜面的湖水,四周椰子树迎风摇曳。

    “水!咿喀喀”楚歌从骆驼背上下来后,连滚带爬的翻下沙丘。

    她跪在湖边,双手掬起湖水,才喝一口便发现进嘴里的全是沙子!

    “呸呸呸。”她吐了出来。

    早知道就听楚云的话,乖乖待在家里刺绣。想到自己即将成为撒哈拉沙漠的肥料,楚歌难过得趴在沙地上哭“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阳光,她仰起头,虚弱地打招呼“嗨很高兴看到你”说完,咚的一声倒在沙地上,接着眼前一片黑。

    “女人!”廉星樵厌恶地啐道,将楚歌抱了起来。

    正如他所料,女人都是麻烦的。

    楚歌张开眼睛,看到一个背着光的男人正俯看着她,他背后是一片黄色的大地。

    她茫然地望着他,好像她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撒哈拉沙漠。”她怎么会问这么蠢的问题?

    “我怎么会在这里?”她惊愕地问。

    廉星樵大皱其眉“小姐,你该不会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吧?”

    这男人长得很英俊,可是态度却很恶劣她记起自己认识这么样的一个男人,然后她什么都想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我到这里是来捉”她硬是把“你的”两字吞回去。

    “捉?这里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捉的?”

    “讲太快,讲错了,我是来找杜唐卡门的古墓。”

    “不要古墓没找到,小命先丢了——你刚刚昏倒的地方过去点点就有个流沙井。”

    “这就叫吉人自有天相。我们现在呢?要不要多赶一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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