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一大本。
这么说来,今天他想要听人读书来催眠了?
我朝苏公公举了举手中的书,他抬手把我朝里间一让。是的,这种时候,他也是能躲则躲。
我很少进他的寝殿。
我心里总觉得,如果距离这位爷睡觉的地方太近,恐怕有些不太妥当。成年男性么,什么都可能发生。要是我总是在他睡觉的时候,还距离他太近,会不会偶然之间发生点什么,可不好说。我还是希望尽量避免这样的风险。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即使做不了什么娘娘,但让苏公公所言玩笑话的内容成真?那绝对不是我想要面对的状况。
喜欢归喜欢。喜欢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也是我一个人可以全力掌握的事。
虽然是朝夕相处,但雍正爷这个人对我而言,仍然是神秘莫测。我所熟悉的,只不过是他的一日三餐、生活起居,几点起床,几点入睡。
当初若是没有被派到御前伺候,换成去伺候后宫里其他的哪位主子——虽然我时常庆幸自己的运气,能被如愿以偿地指派到了御前——我恐怕此刻也是在做着类似的这些事。
至于这位爷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平常真正的又是在做些什么,我几乎还一无所知。
他的世界对我而言,还是那衣橱里的纳尼亚传奇。而我,还站在那个世界之外。
虽然,那次偷看他的奏折时,在我以为我会被当场打死而心如擂鼓的时候,我也曾在那一瞬间想到过,我还是赶紧找个机会献身于他吧。如果我已经献身于他,那么我下一次再出现这样命悬一线的时刻,他会不会在心里就会有那么一点儿不舍?
但是,等那一瞬间的生命危险过去之后,等到肾上腺激素的风暴消停下来之后,我又想,真的是脑壳坏掉了,才会想要与他发生肉体上的联系。
肉体关系,在这位爷看来,恐怕也只是稍微深入的一次握手而已。
也许连握手都比不上。
也许只是一块用来擦手的抹布。
这紫禁城中,有多少女人,晨钟暮鼓,红颜白发,时时在心心念念地企盼着,自己将会是最不同寻常的那个人,让他能铭刻于心?
但是,这可能吗。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当他拥有这全天下太多太多种选择的时候,谁人能有那样的自信和勇气,认为自己肯定会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人?自己可以长长久久地驻扎在他的心间?
这不但是无与伦比的自信,简直是要与人的天性为敌。
所以,这无异于痴人说梦。无论这个梦有多美好。
我拿着书,静悄悄地走到他的床榻边,轻轻坐下来,将诗册置于膝上。
然后,我调整好一个舒适的姿势,再将声音尽量放得柔和些。
我轻轻地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