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后,就开始进餐,赤雅呆不下去了,她心疼皇兄不假,演戏尚可,岂能真的陪了夫君,又折兵!
一夜过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林纾才发现自己受伤的左脚已经肿成了一个球。
本来崴了脚,又上了活血止痛的药,应该好好休息才是,她却在两个房间中来回暴走了一遭,回到自己的房间吃过饭,因为郁闷又溜达到半夜,结果脚就肿得彻底变了形。
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林纾回过神来,道:“房门没锁,进来吧!”
心想着赤焰和赤雅两兄妹何时变得这么客气了。
却听到外边传来一个清雅男声:“娘娘可是梳洗好了,陛下和公主有事先回宫了,微臣负责护送娘娘回宫。”
竟是云洛,林纾愣了片刻,明白过味儿来,这才起身单脚跳到门口,打开了房门:“好,我知道了。出发之前,麻烦你帮我买一双四十二码的鞋子。”
云洛望见林纾肿的夸张的脚不由一愣:“你受伤了?”
“只是崴了一下脚,不知道怎么会肿成了这样。”林纾苦恼不已。
云洛道:“只怕是最大的鞋号,也是穿不下的,是否需要随行的太医看一下。”
林纾再次打量自己惨不忍睹的脚,只怕太医一来,会开出一大堆的汤药以及擦抹的药,岂不耽误了回宫见孩子的时间,昨天晚上真不该那么任性。
“不必了,帮我找一根银针来就可以了。”
“银针?”云洛不解。
“别忘了,我也懂一些医疗小常识的。”
一刻钟后,云洛取了银针过来。
但见林纾先是用酒擦拭了脚踝,然后用蜡烛烧了烧银针,用手指找准穴位后,直接刺了下去。即便是见惯血腥的云洛,也不觉皱起了眉头。
银针接连刺了数个位置,但见红肿的脚踝泛出了一颗颗血珠。
林纾拿起一旁的空杯子,将一团棉花点燃了放入杯子,然后快速地扣在挂满血珠的脚踝处。
做完这些,林纾的脸色更加苍白了几分,显然是痛得厉害,额头上挂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如果不成,还是让太医来吧!”云洛担心地提醒。
林纾忍痛道:“没关系,只需要十五分钟,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实际上未过一刻钟,空杯子便因为排出了过多的淤血,无法吸牢而掉了下来。
鲜血也随着流淌了下来,看起来触目惊心,而原本肿大的脚踝已经消肿了大半。
林纾未去管顾云洛惊诧的目光,熟练地用浸蘸了酒的毛巾擦拭干净脚踝,再用干净的白纱包裹好,这一次终于如愿以偿地穿上了鞋子。
借着酒精的麻醉,起身向着云洛招手道了:“好了,我们出发吧!”
看着林纾跛着脚潇洒离去的身影,云洛无奈地一笑,这世间只怕没有第二个女子会对自己如此的狠心了吧!
能够让她强忍着疼痛,用如此残忍的方法治疗,除了母性的本能,还能有什么?
昨天的事情,云洛虽然是君命难为逢场作戏,但对林纾,终究是有所愧疚的。
来到客栈外,打量了一大片街道未发现昨日乘坐的马车,林纾正是纳闷,云洛上前指着一旁一辆全新的马车道:“我们乘坐这辆马车吧!”
“哦……”
林纾疑惑地上了马车,云洛一件包裹递进来,低声道:“外边人多眼杂,请尽快换好行装。失礼怠慢之处,还请见谅。”
“换行装……没关系,你叫我名字便好。”
云洛点头放下车帘,亲自充当马夫,驾起马车向着城门外驶去。
林纾在车厢中打开包裹一看,惊呆了,里边竟是男子的衣物和靴子,而且还是深蓝色很老气的外衣,在衣服的上面放着一面镜子,和一大片皮毛类的东西,让林纾完全不知所措。
等出了城门,来到郊外一处偏僻的地方,马车停了下来。
云洛打开车帘见林纾仍旧穿着先前的衣裙,便道:“为了安全起见,委屈娘娘换做男装。”
“这又是什么?”林纾嫌弃地拿起那片皮毛。
“假胡须,有了帽子和胡须的遮挡,会更加安全。”
林纾险些晕倒,搞了半天这是假胡须啊!有必要做得这么夸张吗?
林纾还在发愣,云洛已经拿着另一个包裹,去往了不远处的小树林。
林纾好生纳闷,但心里记挂着两个孩子,也只好按照云洛吩咐的去做了。
穿男装,粘胡须到没什么的,但这衣服做得实在有违常理,在腰部垫了厚厚的棉花,穿在身上,整个人都变成了水桶。
还有这连鬓胡,出奇的难看,贴上去,直接变成了毛呼呼的大口罩。再戴上帽子,整张脸便只能看见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