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的黑暗让人一下子就忘了白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刺眼的,蠢蠢欲动的邪恶正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他可能已经察觉到了,而她还不知道。
因为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她停下脚步,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了,那刀就抵在她的身前,她只要再走上前一步,那么她就要被刀刺入身体了。而那种被刀捅入的痛苦,是那样似曾相识,令她差点窒息了。她还能怎么办,现在她脸色苍白,把她的教官教她的防狼术全都还给了教官,脑里一片空白。
“要钱要命?”流氓说。他的脸影响在黑暗中,甚至让人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林朵昔也用她的眼角努力去看他的样子,却只能看到他的帽子、墨镜和口罩。
杨南笙一旦发现林朵昔停下来的模样有些奇怪,就赶紧去到她的身边了。他抓着她的肩膀,叫了一句:“你怎么……”就看到了那个男人靠近她,而他的手里正拿着匕首。
“少管闲事啊,你有钱吗?两人的钱都交出来。”流氓阴暗地说着。他的语气是那样贪婪,就好像多了一个人,他就能得到更多的钱,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不像便宜的衣服,可是他却要当流氓,杨南笙已经猜得到他八成会骗女人的钱花了。他一拳就揍了过去,另外的一手抓着林朵昔往他的身后一丢,就跟那个流氓打了起来。
林朵昔没站稳就跌倒了,只是跌倒在地上,仰望着杨南笙揍那个流氓,那个流氓用匕首狠狠地划向杨南笙的眼睛时,他瞬间就躲开了,伸手抓着流氓的握着匕首的那只手,疼得那流氓都握不住匕首,掉到地上了。紧接着,杨南笙一脚踹向他的肚子,看着他被他踹飞,还要走向他。
林朵昔这才知道原来他们黑帮的人打架那根本就不是被迫无奈,简直就是热爱打架。对方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杨南笙还是不肯放过对方,亲眼目睹会有一种让人觉得他要置对方于死地的恐惧。
在杨南笙还没打算停下来的时候,林朵昔赶紧走上前,第一次主动抱着杨南笙的手臂,试着温柔地对他说:“好了,我们走吧。”
杨南笙还不想放弃,作为黑帮一分钟,对暴力和热血有一种莫名的向往,但是看到她都这样了,看在她的份上,他才收手了,临走前还不忘狠狠地剜了那流氓一眼,丢下狠话:“这个女人是我的女票,你下次再敢招惹她,我让你死无全尸。”
这话说地太狠了,就连林朵昔都忍不住缩回了她自己的手了,她怎么觉得杨南笙有一种杀人狂魔的感觉呢?该不会是她的错觉吧?还是说,每个黑帮混得还好的男人都是这副恶魔模样?如果说杨南笙和王越都是恶魔,那么在林朵昔眼里,温淡就是魔物了。明明讨厌她,还折磨她,还死不放开她,真是可怕的魔物。
只不过就算是这样,林朵昔还是不得不跟他们走在一起,因为她现在没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了。如果还有其他的路,她又怎么可能跟这种人走在一起,那会让她感觉命悬一线,哪怕杨南笙在她的身边,不会让她受伤,可是她并不想跟这种男人在一起。
“你知道我在这个世上最喜欢的男人是谁吗?”林朵昔站在杨南笙的身边,还是要说这种话,她以为杨南笙很爱她,所以她以为她说这种话就能伤害到她,以为她这样子,他就离开她,可是她错了。
“你喜欢叶世风啊,那又怎么样。你跟我睡了啊,你就是我杨南笙的女人。”杨南笙说得那么理直气壮,差点就让林朵昔甩了他一巴掌,他还敢说出口,那分明就是乘人之危,他还敢这么理直气壮,他哪里做得对了?他居然一点愧疚感,一点罪恶感都没有,这是多顽劣的人品,多可恶的性格,才能说得出口。
杨南笙当然不觉得有问题,在他那崩坏的世界观和崩坏的爱情观来说,他认为所有抢到的东西就是他的,借给他钱,到了他手里的也是他的,就不准备还钱了,反正到了他的手里,别人休想再次从他的手里拿走了,他就是那样可恶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顾忌林朵昔喜欢哪个男人,他就是掠夺的野兽,她不过就是只逃跑的兔子。
有只小猫,比如步幼京,也许会是个例外,可是她并没有出现在他的视线内,就不会影响到他的计划。按他的老大的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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