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走吧,我住得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他叫了我一声,然后待了一会儿:“我不去!”
我抬起头来,他的泪在眼内转呢。我松开他的手,把几本书夹起来,假装笑着,“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待一会儿我找你去好了。”他还是不动。
“你不用!”我还是故意打哈哈似的说,“待一会儿?管保再也找不到你了?”
他似乎要急,又不好意思;多么高傲的人也不能不原谅梳着小辫时候的同学。一走路,我才看出他的肩往前探了许多。他跟我来了。
没有五分钟便到了家。一路上,我直怕他和我转了影壁。他坐在屋中了,我才放心,仿佛一件宝贝确实落在手中。可是我没法儿说话了。问他什么呢?怎么问呢?他的神气显然地是很不安,我不肯把他吓跑了。
想起来了,还有瓶白葡萄酒呢。找到了酒,又发现了几个金丝枣。好吧,就拿这些待客吧。反正比这么僵坐着强。他拿起酒杯,手有点颤。喝下半杯去,他的眼中湿了一点,湿得像小孩冬天下学来喝着热粥时那样。
“几时来到这里的?”我试着步说。
“我?有几天了吧?”他看着杯沿上一小片木塞的碎屑,好像是和这片小东西商议呢。
“不知道我在这里?”
“不知道。”他看了我一眼,似乎表示有许多话不便说,也不希望我再问。
我问定了。讨厌,但我俩是幼年的同学。“在哪儿住呢?”
他笑了:“还在哪儿住?凭我这个样?”还笑着,笑得极无聊。
“那好了,这儿就是你的家,不用走了。咱们一块儿听鼓书去。趵突泉有三四处唱大鼓的呢:《老残游记》,嗳?”我想把他哄喜欢了。“记得小时候一同去听《施公案》?”
我的话没得到预期的效果,他没言语。但是我不失望。劝他酒,酒会打开人的口。还好,他对酒倒不甚拒绝,他的脸渐渐有了红色。我的主意又来了:
“说,吃什么?面条?饺子?饼?说,我好去预备。”
“不吃,还得卖那几本书去呢!”
“不吃?你走不了!”
待了老大半天,他点了点头:“你还是这么活泼!”
“我?我也不是咱们梳着小辫时的样子了!光阴多么快,不知不觉地三十多了,想不到的事!”
“三十多也就该死了。一个狗才活十来年。”
“我还不那么悲观。”我知道已把他引上了路。
“人生还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叹了口气。
随着这个往下说,一定越说越远:我要知道的是他的遭遇。我改变了战略,开始告诉他我这些年的经过,好歹地把人生与悲观扯在里面,好不显着生硬。费了许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
其实他早已明白我的意思,始终他就没留心听我的话。要不然,我在引用公式以前还得多绕几个弯儿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话删短了好多。我说完,他好似没法儿子了,问了句:
“你叫我说什么吧?”
这真使我有点难堪。律师不是常常逼得犯人这样问吗?可是我扯长了脸,反正我俩是有交情的。爽性直说了吧,这或者倒合他的脾气:
“你怎么落到这样?”
他半天没回答出。不是难以出口,他是思索呢。生命是没有什么条理的,老朋友见面不是常常相对无言吗?
“从哪里说起呢?”他好像是和生命中那些小岔路商议呢。“你记得咱们小的时候,我也不断挨打?”
“记得,都是你那点怪脾气。”
“还不都在乎脾气,”他微微摇着头,“那时候咱俩还都是小孩子,所以我没对你说过;说真的那时节我自己也还没觉出来是怎回事。后来我才明白了,是我这两只眼睛作怪。”
“不是一双好好的眼睛吗?”我说。
“平日是好好的一对眼;不过,有时候犯病。”
“怎样犯病?”我开始怀疑莫非他有点精神病。
“并不是害眼什么的那种肉体上的病,是种没法儿治的毛病。有时候忽然来了,我能看见些——我叫不出名儿来。”
“幻象?”我想帮他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