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路过的女孩。
但今天,花店的门前却全部都是红玫瑰。
回想起来,自己居然好像连束象征爱情的红玫瑰都没有给过魔女。
不免有些愧疚和自责。
的确,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也是一个对女人来说尽管庸俗的浪漫但又绝对奏效的方式。
但她是不会收的,如果会,那么她也不会如此的坚决。
她已经对我说既然你不同意真的离婚,我们也要分开,最起码分开一年,让我们彼此都冷静下来,一年后你再决定,如果这一年中你什么时候想通了,我们随时分开,不必再胶着下去。实际上这就是在给我机会,只不过。她需要时间来沉淀,也是考验我的时间。但是。林霸天已经开始张罗给林夕介绍对象,都是大富大贵的人,非我之辈所能比的,其中不缺有才有貌的成熟帅哥,总之,我很纠结,纠结得蛋疼,知道什么叫蛋疼吗?
这是魔女截止到现在最后一次为了我们的将来看着我的眼睛说的话。所以,我没有去买那束玫瑰。
回到楼上,我从网上下载了一张粉红色玫瑰的图片,编辑了一个彩信,发到了魔女的手机上。
‘节日快乐。’末了,简单的一句祝福。
没有选择红色玫瑰,而是用了粉色的玫瑰。
也许要下雨吧。
我将笔记本搬到阳台上,这里虽然没有大房子那样的落地窗,也没有窗外广场上那满眼的绿色,但阴沉和雾气笼罩下的水泥建筑也能给自己一份合适的心情并加以衬托。
等她的回复显然是奢求,她当然也没有回复,尽管在敲击键盘的间隙我曾无数次的将手机拿起来看了又看。
当一个人静下心来将自己重回到那个情境的时候时间会过的非常的快,不知不觉间已经有逾万字呈现在屏幕上,而这个期间,太阳一直都没有出现,似乎在刻意的照顾着我的心情,也在刻意的为我营造着自己想要的情境。
屋子里静静的,除了键盘的声音外,没有任何的响动。
将自己静静的而又沉沉的放回到与魔女第一次见面的喜悦和亢奋中,仿佛又回到了原来,但,当自己停下敲击,去习惯的摸烟盒的时候猜发觉现实和回忆距离的竟然如此之近,近到自己有些不舍得停下,更不舍得走出回忆。
曾经我对魔女说过,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年的阳寿来换取跟魔女在一起,虽然这就像是痴人说梦般的话语,但这绝不是为了讨好她的甜言蜜语,而是自己真的去想祈求上天。
既然手机不回复,从网上聊很明显是比较更加理智的。打开qq,魔女的头像依旧黑白着,没有任何曾经上过线的迹象。
倒是另一个我们曾经共用过的号码变换了位置。
当然,头像也是黑白的,不过,却已经不是了原来的名字,变成了她的头像和她的名字,静静的呆在那里。
好久以来,自己都没有刻意的去关注过这个号码,总以为那只是一个在我们之间可以互相都能用的号码而已,从申请开始到我们结束都没有用她命名过。
但就在此时,我真真切切的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头像和那个在我心里镌刻了很久的名字,林夕。
天已经全黑了,窗外开始飘起丝丝小雨。
调转椅子,我将自己的上半身交给了窗台。
有些冷,因为我打开了窗子,想让那些从无尽黑暗中落下的雨轻轻的洒落在我的身上,虽然并不将希望寄托在那些小小的水滴会激起什么涟漪,只是希望着深沉而又无际的夜空能感受自己的那种迫切。这个南方的城市,雨水是那么的多,多得烦人。
肚子一点也不饿,但也一天没吃东西了,烟抽的太多了,以至于自己呼吸都能够闻得到那种呛人的烟臭味。
记得房间还有酒的,这个时候喝点酒不光能暖和一下,也能让自己更加的适应这个难得的情境。
一口酒,一口烟,一段文字;
回忆着,兴奋着,也幸福着。
不知不觉中,一瓶白酒就这样变成了一只酒瓶,烟灰缸里的烟蒂也堆积如山。
让自己有点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