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年前,在草原上有一个古老的部族,他们崇拜狮子,世代以打猎为生。
这个部族里,所有的男子,都是骑马射箭的高手,女人则有着草原上最美的脸。
然而,就因为一个部族的酋长看中了,那个部族族长的妻子。
一夜之间,就将那个部族全部灭掉了。
唯一逃出来的就只有族长的儿子,和几个跟他同龄的少年。
在看见自己所有的亲人都惨死之后,这个少年就发誓,一定要把这笔血债,还回去。
可是,他的力量太小了,在他没有壮大之前,他谁都打不过。
后来,他带着那几个幸存下来的少年,离开了草原,去到了更北的北方。
他们在那里经历了什么,没人知道。
可是,当他们回来的时候,那少年就统一了所有草原上所有的沙贼,和草寇。
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弯刀,只用了几天就把草原搅的天翻地覆。
那个曾经灭他全族的族长,据说到现在还没有死,而是被他做成了人彘。
这少年也给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阿日斯兰。
这头凶猛的狮子,做事没有任何原则。
如果是为了报仇,那么他的仇已经报了。
如果是为了统一草原和沙漠上百个国家和部族的话,他只做到征服就可以了,根本就没必要杀人。
唯一能给他找的理由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是纯粹为了杀戮而杀戮。
当时跟他一起远走的那些少年,最后也只剩下来四个人。
每个人都身怀绝技,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可怕对手,他们就是阿日斯兰身边的,四个护法。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
阿日斯兰的大军,神出鬼没,他们从来都不住在任何城镇里。
他们只在草原上过夜。
所以想发现他们的踪迹,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基本上全凭运气。
只不过,一旦碰见了,那将会是,这辈子最差的运气了。
了解到了这一切,慕锦尘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些血狮族的士兵会毫无人性可言。
那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强盗出身。
烧杀掠夺,建银妇女,都是他们最看家的本事了。
再加上,那些好战民族的加入,的确,这样的大军就如同洪水猛兽一样。
想要打败这样的对手,硬碰硬一定会伤了元气的。
看来,只能用自己的脑子,加上祖宗传下来的兵法了。
怕就怕,那个阿日斯兰,不但手里有利刃,在他的身边还有智囊出谋划策。
要是这样,那可真就是难办了。
慕锦尘前思后想了好长时间,最终还是没有改变自己最初的决定。
他派了五千人,跟着叶红玉回银月城。
不管会不会遭到袭击,他都要先把银月城里数千名的百姓救出来。
之后,就以银月城作为根据地,逐个收回陷落的城池,把中州关外的防线,重新的建立起来。
直到要离开天玉关了,叶红玉的心里还是觉得自己少说了点什么。
她自从接手父亲的职位之后,就因为自己太强势了,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压的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