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那个神经病?”
这话刚出口沈欢就后悔了,刚想改口,“对不起,我不是——”
“不用道歉,我知道,林逸轩那个胆小鬼暗地里对我的称呼一直都是神经病。”叶瑶大方的笑了笑,“其实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的。”
被人说神经病还喜欢,这小姑娘该不会是个受虐狂吧?
“我还有事儿,你要找他就自己进去吧!”沈欢现在********在提升境界上,没心思去关注林逸轩的恋爱进城,客气了一句便打算离开。
但没走两步,就又拐回了头,“逸轩好想出去了。”
林逸轩怎么说都是他未来的小舅子,身为姐夫能帮则帮吧!
“这样啊,那我就在门口等他吧!”叶瑶很爱笑,虎牙加上小酒窝,看起来煞是可爱,很符合笑靥如花的定义。
沈欢没想到女孩会这么有毅力,忍不住问道:“你是逸轩的女朋友?”
“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
“我为什么要在这儿等他?”叶瑶的脸上每时每刻都挂着笑容,和那些职业微笑不同,她笑起来很自然,也更有亲和力,“很简单,我只是想和他玩牌而已。”
“玩牌?”沈欢还从没见过,那个同龄女孩,对于扑克这么执着,估计这只是一个亲近林逸轩的借口。
毕竟在颜值党眼中,林逸轩完全配得上男神这个称呼。
“你还是喜欢他吧?如果只是玩牌的话,你可以找别人啊。”
叶瑶第一次收起了笑容,认真道:“林逸轩在赌术有着极高的造诣,并且赢了陈叔叔,所以特地从赌城转学到了华京。”
“本来我也不相信一个同龄人会拥有超越陈叔叔的赌术,但是经过接触以后,我发现他真的很厉害。”
沈欢总感觉这话中的事儿有些耳熟,“他赢了你?”
“没有,我只是说他扮猪吃虎的实力。”
“哦……”沈欢假装随口问道:“不知道你嘴里的陈叔叔叫什么名字?”
“陈万千!”
“咳咳!”
一听这名字,沈欢瞬间就明白了其中原委。
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因为赌术,从赌城直接追到了燕京。
看到这样的举动,叶瑶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你生病了?还是不相信我说的话?”
“不是!我说你看的没错,逸轩的确很擅长扮猪吃虎。”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终极理念,沈欢决定把林逸轩给卖了。
他佯装看了眼手腕上的时间,“那个我还有事儿,就先不聊了!”
说完,便疾步离开。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叶瑶忍不住疑惑道:“他的手腕上好像没有手表吧?”
……
离开林家以后,沈欢便打车到了苏曼酒吧。
正在喝可乐的夏天见他进来,笑着问道:“喝什么?”
“白开水吧。”
“好。”夏天点了点头,对老者摆手道:“福伯,来杯可乐。”
沈欢有些无语,这家伙还是老样子,独断独行,即便争取意见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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