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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垒东西两座城门不到早上七点是不会开的,出入的人都只能通过吊篮吊下去。
正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热闹了整夜的城市回复了暂时的宁静。但就街道上成片的灯火和焦躁不安的人群来看,这片刻的宁静注定不长久。
安格斯坐在大教堂顶,背靠风向鸡,冷眼看着一队守夜人从他的眼皮子底下离开、跑进黑暗中。
自救联合的撤离果断迅速,却也难免被汉森主教这个老狐狸嗅到异样。这家伙没有人派人去打探总统领府,倒是让人直接去了军械处——某个方面而言,这家伙也是能抓住重点的。
自然,最后一批自救联合士兵撤离已是五小时前的事,汉森的考量再周全,这会儿也已经什么都赶不上了。
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安格斯拉下兜帽罩住头脸,身影慢慢淡化。
半小时后,天色大亮。东城门,趴在城垛后面的城门官终于看清那片黑压压大军的军旗,脸色数变。
“士长,是紫荆军啊!”懵懂的年轻士兵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的大陆第一强军,很没有眼色地露出激动神色;旁边的老兵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同情。
果然,城门官大脚踹出踢了那个菜鸟一跟斗,没好气地喝道:“鬼叫什么,老子没有眼睛吗?”
吼了一声让他感觉心里舒服了点儿,下意识地看了眼怀表——离开门时间只差10分钟了。
“后勤处那边没有消息来吗?!”这让城门官很焦虑,没有命令他是不敢擅作主张的,可他更没有勇气把打着洛因大公爵家纹的军队拒之门外!
旁边的老兵不敢出声,派去后勤处的人都没有拍开那些大爷们的门,谁敢说上面到底是什么意思?
时间一点点逼近,仅有几十秒时,焦虑如热锅上蚂蚁的城门官反而冷静了下来。这一夜城中的混乱骚|动他也是能听到的,但他这种低级士官又能知道什么呢?既然都不是他有能力去干涉的事儿,他又何必去操心。
绷紧的绞索发出沉闷的响声,厚重的铁门受机关牵引、又有几十名城门兵合力推动,慢慢地向两侧打开。从城墙上小跑下来的城门官恭恭敬敬地立到城门左侧,挺直背脊、鼓起胸膛,想要给传说中的大公爵一个好印象——好吧,能够不被计较没有提前开门这一点,他就庆幸万分了。
城门兵们都知道今天的事儿不寻常,一个个绷紧了神经站到两边,就等着接下来的大事发生——
五分钟过去。
十分钟过去。
小腿开始发麻的城门官额头上渐渐冒汗,他是想尽办法让自己留在驻城部队、不肯到前线去拼命的那一小批人,在日常训练上十分懈怠;站了这么一会儿军姿他已经有点儿受不住了,眼角余光慢慢往城外倾斜。
两秒后,这个城门官的眼珠子几乎鼓了出来。
城门正面那一片平地上,矗立了近一个小时的骑兵队列丝毫不乱,没有战马的嘶鸣、也没有蹄子踩动的杂音,马上的骑士更是犹如钢铁之躯;若不是军旗随风招展、马首鬃毛飞扬,这支军队看上去竟犹如一具具雕塑。
城门官从未见过如此肃穆的军容、如此彪悍的骑兵。往日里喝酒吹牛时胆子比谁都肥的他,这会儿甚至控制不住双腿的颤抖。
二十分钟过去。
三十分钟过去。
城门官的神经已到崩溃边缘,站在他附近、没有懈怠过训练的士兵也已显露出疲态。
终于,那只沉默的军队中出现了风鼓动旗帜之外的声响。
三排骑兵之后,被保护在正中间那辆华丽到犹如移动宫殿的马车,柔软下垂的丝绸垂帘被一只软若无骨的纤纤玉手掀起,一名穿着过膝女仆装的美貌女仆单手抱着一卷红色地毯自垂帘后钻出。
这名女仆似乎拥有与柔美外表不符的矫健伸手,敏捷地跳下一人高的车座,弯下腰将红毯摊开、铺到地面上。
又过了一会儿,一位身着黄金铠甲、背披拖地鲜红大氅,拥有白金色长发、容貌俊美宛若天神的青年男子自垂帘后走了出来。他身后一左一右跟着两名更加美貌的女子,身穿精干利落的女士军服,以手牵引着他的拖地大氅。
青年男子踩着女仆打开的活动台阶走下马车,踩到红毯上,左右顾盼一眼,神态中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傲慢;等待在马车旁的亲卫躬身上前,牵过一匹浑身洁白、没有丝毫杂色的神骏战马,青年挑剔地打量了下这匹一般人求之不得骏马,伸手抓住鞍具翻身上马;身兼他的情人与贴身侍卫的美貌女子立即上前,双手捧起头盔。
青年男子那头保养得当的白金色长发并不适合戴头盔,他看着女人捧上来的头盔就有些不悦。
“大公。”捧着头盔的女人娇娇弱弱地轻唤一声。
大约他自己也知道进城仪式应当郑重一些,慢慢伸手接过头盔。
又耗费了一些时间,主要是整理他那头不便的长发。数分钟后,亚尔维斯·洛因·林赛大公终于整装完毕,向他的大将比了个手势。
“进城!”
死神狼狈地自下水道口钻出,偷偷摸摸地四下打量了半天,才躬身弯腰、像只老鼠那样顺着墙角溜进大教堂。
总统领府已经不安全了,相反,敌人的大本营才是目下最适合藏身的地方。大教堂的总面积不逊于总统领府、空置建筑也不少。
“你看起来像是奋力挣扎、才从水蛇口中逃生的野鸡。”永远说不出什么好话的安格斯看到死神,第一句话就相当的“客套”。
这里是主教大人藏酒的地窖,顺带也堆放了一些小麦、腌肉之类的玩意儿。看得出主教大人并不是爱酒之人,这儿的空气简直乱七八糟。
“我以为你会说我像只落水的阴沟老鼠……是因为我现在太狼狈,所以你变得温柔了?”死神悻悻然坐到简陋的木凳下,没好气地说道。
“老鼠的皮毛还是很顺滑的。”安格斯嫌弃地扫他一眼。
“……”死神索性不搭这个腔,“那位大公爵进城了,带了三个团的人手。切斯特军好歹有四个师的编制,他那点儿人手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吧?”
安格斯不说话,慢慢抬高下巴,用淡漠的鄙视眼神硬是看得死神心虚起来,“……西里尔送来的情报你果然是没有细看。亚尔维斯·洛因·林赛的棘手之处仅仅是紫荆军?那么你以为,他有什么胆量离开黑森林领地、到处晃荡?”
死神撇嘴,他隐约有点儿看不上那个给脑满肠肥的老贵族当过情人的埃伦领地小白脸,对于那家伙送来的东西自然没有重视。
“黑森林领地远远比原埃伦领地富庶。洛因的手上,是有一个法师团的。”安格斯淡然地说道。
死神的下巴差点儿就掉下来了:“哈?!真的假的!那家伙说到底……不就是一个小王国的大公吗?”
“抱歉,我忘了你不是职业级世界的人,不能指望你明白黑森林这个冒险圣地敛财能力有多强悍。”安格斯毫无诚意地说道。
“见鬼……自家有法师团、还有个紫荆军、又抱上教廷大腿,赛因王想起他的名字时不嫉妒都不行吧。”死神也算是知道这家伙有多刻薄了,懒得去计较。
“政治声望、可用的人脉、实际武力,洛因三项皆有,以三个团的兵力控制这座堡垒,几乎毫无难度。当然,也可以寄希望于那家伙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败家子、二世祖……”安格斯挑眉,话锋一转,“以其那样想,倒不如实际点。”
死神翻了个白眼,“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来得太快。那些士兵屠杀贵族的举措,也给了他很好的收拢人心便利。看他若是太快稳定住这条前线,我是不乐于看见的。”安格斯坦然。
“……你应该……跟他没什么过节?”死神小心地问。
安格斯奇怪地道:“我为什么要跟一只教廷的狗有过节?”
“……”
“他们在我眼中都是一路货色,过节、恩怨、仇恨,都毫无意义。”安格斯说道。
……跟这个家伙完全无法好好谈话啊!死神的手背上青筋凸出。
“我希望你混到他身边去。”安格斯做出稍微思索了一下的样子,“他喜欢收集美丽的女人。那头母豹子……我记得是叫埃琳娜,你可以用她的外表混进去。”
“呵呵……我倒是觉得用你的脸混进去要简单得多。”死神冷笑。
“城中见过我的人太多。他那种大贵族身边,高级神官出现的几率也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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