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的。
这三个月,慕景宸几乎把林可馨喜欢吃的菜式全都学会了,尤其是这几样林可馨最爱吃的,他做得最好。
王书吃了两次,惊叹快赶上张妈的水平。私下里跟何灵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慕景宸学不会的,只看他有没有心去学。
慕景宸自己也承认,因为有心,因为想在重逢那天让林可馨吃上最可口的饭菜,他真的很用心在学做饭。
一旦用心,什么都不难。
短短三个月,他都快赶上江城大饭店的特级厨师了。
摆好餐具,又开了瓶拉菲倒满酒杯,慕景宸脱掉围裙,在餐桌前坐下。
给林可馨座位前的空碟子里夹了块红烧狮子头,他温柔地笑道:“可可?尝尝我做的狮子头,是不是比你做的好吃?”
说完,慕景宸又给自己碟子里夹了一只,安安静静吃起来。
红烧狮子头吃完,他又给林可馨夹了只醉虾。
“可可?小龙虾是生活在臭水沟里的,经常吃对身体没好处,还是吃新鲜虾好。醉虾虽然没有小龙虾那么够味儿,但也很好吃,你尝尝?”
继而是江城麻辣鱼和蜜汁鸡翅。
“可可?我现在做的江城麻辣鱼和蜜汁鸡翅都快赶上步行街那家老店了。虽然烹饪方法是我从那家店里学来的,但我做的绝对比外面的干净,你吃多少都不会吃坏肚子。慢慢吃,不要狼吞虎咽,没人跟你抢”
没多久,林可馨的碟子里夹满了菜。
醉虾去了壳。
江城麻辣鱼剔了刺。
蜜汁鸡翅被小心翼翼脱了骨。
都是林可馨最爱吃的菜,但没有人碰。
最后,端起酒杯跟林可馨桌位前的红酒碰了下,慕景宸一饮而尽。
“可可,结婚纪念日快乐!”
红酒的醇香,夹带着轻微的苦涩和酸楚,从舌尖一点点润进嗓子里,灼烧着慕景宸的胃。
眼睛里有水波流动。
做了个深呼吸,将心中的悲楚全部压下去,慕景宸继续吃,很安静地吃。
直到吃饱,他才放下筷子,抽了餐巾纸擦干净嘴巴。然后,拨通强尼的电话。
电话过了许久才接听,强尼的声音充满疲惫:“hi?慕?”
慕景宸皱了下眉:“强尼?你昨晚去做贼了吗?怎么大清早如此无精打采?”
这话不问还好,一问强尼的声音立马变成了哭腔:“慕?可馨昨天放学的时候摔了一跤。”
慕景宸愣了一下。
还没等他询问,强尼又说:“幸亏文轩来了。我真正见识什么叫东方式男人。慕,文轩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有绅士风度,最温柔、最阳光、最体贴细致的男人。我正在跟文轩商量,希望他能同意由我出面,让纽约大学同意他来芝加哥任教,每个月只需回纽约大学上两次课。这样,文轩就能寸步不离地在可馨身边照顾她、保护她。
不过,这件事情有点难度,文轩实在太绅士,他说,他在哪里做学术研究都可以,只要可馨同意他就没意见。但可馨好像不太愿意。慕?你能不能想想办法,让可馨同意文轩过来照顾她?我真搞不懂你们中国人,可馨明明很依赖文轩,她和文轩相互都有好感,为什么住在一起那么别扭”
慕景宸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脑子这么不够用过,他用了足足五分钟,才意识到强尼叽叽呱呱在说什么,声音一下子冷下去:“你说什么?文轩是东方式好男人?我太太不愿意,你还打算拉皮条,跟纽约大学协调,把文轩调到芝加哥任教,让他搬来和我太太同居?”
“慕?爱情是伟大的,我看得出来,文轩很爱可馨,我也”
“任何超越婚姻的爱情,都是可耻的!”
“好吧!”强尼终于不再宣扬他的“爱情至上论”,他改口说:“慕?你要知道,可馨是我学生,不是我太太。当然,如果你同意,我不介意和她同居照顾她”
“强尼!”慕景宸的声音突然拔高:“你是不是想死?”
“噢,慕?你不能这么霸道,你这是侵犯人身自由,你又不让我爱你太太,也不同意文轩爱你太太。那怎么办呢?文轩在纽约任教,他不可能随时随地陪着可馨,而我,也要享受我自己的爱情和生活,我对可馨没有监护的义务,我不能二十四小时陪伴她”
“谁让你二十四小时陪伴她了?我太太的生存能力很强,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
“对,她确实生存能力很强,但今年芝加哥的雪非常大,道路很滑,她身材臃肿,出门没有人搀扶总会摔跤。她每天从公寓出来,要步行二十分钟左右才能到学校,难道这二十分钟,你想让她摔死吗?”
“你说,可可身材臃肿?出门总摔跤?”
慕景宸的第一反应就是林可馨生病了。
他的女孩那么苗条,那么纤细,瘦得叫人心疼,怎么会身材臃肿?难道美国和中国饮食上差距太大,可可才去了三个月,就从小猴子变成了小肥猪?
不会吧?
慕景宸这里心思百转,强尼还在继续聒噪:“慕?我实在保护不了你太太,昨天那一跤摔得有点重,医生交代要卧床保胎一个月,你知道,我要上班,我不可能”
“啪”慕景宸的手机从掌心滑落,摔在了地上,后壳直接飞脱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