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的样,于是拿出100块钱,让老刘去镇子买点肉和蔬菜回来,顺便在弄点白酒。
反正没人管,就我一个,连个电视都没用,不喝干嘛?他无奈的想道。
老刘走后,他跳上叉车便干了起来。一口气干到中午十二点,院子里所有的货柜都各就其位,看起来整洁多了,老刘早就回来了,不仅买了酒肉和蔬菜,还在家里抓了一只大公鸡,说是孝敬他的。
按理说是不该收临时工的礼,毕竟人家一个月才挣那么几个钱,一只公鸡怎么也得100多块,实在有点不好意思,可转念一想,既然是杨之谦的亲戚,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钱多钱少的,找你外甥姑爷报销吧。
下午没什么事,老刘杀了鸡,收拾利索之后又给他炖上,这才试探着问道:“陈工,你晚上吃完鸡肉再走吧。”
他微微一笑道:“我暂时不走了,这段时间天天在这里了。”
老刘一愣,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可见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禁有点傻眼了。
“没事,你不用担心,我来这里和你没什么关系,以后啊,有活儿的时候,我就打电话喊你,没啥事,你也不用过来,就在家呆着吧。”他笑着说道:“不过今天别走了,这鸡我一个人也吃不了,咱俩一起来吧,顺便再喝点。”
老刘则连连摇头,说自己家里还一大摊子事呢,再说也不会喝酒,要是没啥事就先回了,他也懒得挽留,于是就点点头,由他去了。
笨鸡抗炖,足足在大锅里炖了一个多小时,还没彻底烂糊,他也不着急,索性把行军床放在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下,躺在上面纳起凉来。
又炖了一个多小时,感觉差不多了,掀开锅盖,肉香扑鼻,尝了一口鸡汤,鲜美可口,果然是农家的笨鸡的口感。
看看时间也快五点了,夕阳西下,微风习习,正好是吃肉喝酒的好时候,于是将桌子也搬到树下,连汤带肉的盛了一大碗,再撒上些葱花和香菜,感觉更加有食欲。拿过白酒一瞧,就是本地一个小酒厂生产的散酒,小酌一口,味道还算不错,于是舒舒服服的坐好,一口酒一口菜的吃了起来。
这生活,太惬意了,给个县委书记都不换啊,他在心里这样道。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还没等点燃,忽然见大门外站着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正眼巴巴的往这边看着。
老道七十岁上下的年纪,头发很长,在脑袋顶上盘了个发髻,干瘦干瘦的,留着一部花白的胡须,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道袍,洗得都有点发白了,不过还算干净。
啥意思?没听说道士化缘的呀,他在心里想道。正打算打个招呼,那老道却一步三晃的走了进来。他本想阻拦,可转念一想,算了吧,这么大岁数了,咋往外撵啊,进来就进来吧。
可让他没想道的是,老道竟然晃晃悠悠的走到餐桌前,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副碗筷,直接夹了一块鸡肉就吃了起来。陈曦都看傻眼了,心中暗道,这老道还真不客气,关键是还自带碗筷,属实头一次遇见。
然而,下面发生的事就更加匪夷所思了,老头吃了几口鸡肉,居然跟变戏法似的,从宽大的袍袖中取出一个精致的小酒杯,往桌子上一放,用眼神示意陈曦给倒酒。
陈曦本就生性随意,又是个嗜酒之人,一见有人陪着喝酒,当然是喜出望外,于是也不说话,直接就给满上一杯,老道也不客气,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两个人就这样推杯换盏的喝了起来,喝了能有六七两的样子,老道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清了清嗓子,忽然高声吟唱起来:
情哥哥爱我的脚儿瘦,
我爱情哥哥潇洒风流。
初相交就把奴家温存透……,
象牙床上,
罗帏悬挂钩,
哎哟咱二人,
今夜晚上早成就。
老道的嗓音苍劲朴拙,把淫词小调唱得高亢有力,别有一番风味,听得陈曦赶紧鼓掌叫好,借着点酒劲,便跟着学了起来。
唱了几句,却发现远没老道唱得有味道,于是便笑着说:“还是道爷您唱得有味,我还真学不来。对了,这是啥曲儿啊?我咋从来都没听过。”
老道也不回答,只是醉眼朦胧的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往门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酒足饭饱,去也,去也!”
“道爷,再唱一会呗,闲着也是闲着。”他笑着喊道。
“今日休矣,明日再唱。”老道头也不回的说道。
还有明天?陈曦心里不由得暗笑,不过随即明白了过来,这鸡肉还没吃完啊,难道明天要接着老吃?
【作者***】:亲,最近在加更《我当按摩师的那些年》,所有该文更新稍慢,不过正好精雕细琢,望书友谅解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