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浓云如墨。
火星网那个头脑混乱的写手“一色”说过:人在遇到劫难或者喜事的时候,都会恳求或者感谢“老天爷”,似乎这人世间的悲苦和喜乐都是他给的,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若果真如此,那老天爷一定是个极为恶趣的“老顽童”,或者干脆是个喜怒无常的小屁孩儿。
此时,大城都的天气就像要证明“一色”的说法一样,中午还是春光明媚,下午时老天爷的脸就黑了,提前亮起的路灯在阴雨中昏昏黄黄,路人更是行色匆匆。
夜未央女王会所的招牌被龙行健砸碎之后,很快就换上了新的,“夜未央”三个字比原来更大、更亮,更加赤红如血,让普通人更加望而生畏。
一辆奔驰S350冲上门廊,车门一开,匆匆下来的竟是澜光集团的杨德一,而此时他的脸色却正好和老天爷相反,是掩不住的激动和兴奋,走路的姿势都轻飘飘的,显得极不自然。
笑话,能够接到全国旗舰地产公司鹭湖集团的请帖,而且还是汪三公子亲自签发,这是多么大的荣耀?
诸如亿科集团、澜光集团这样的本土公司,和鹭湖集团一比起来,那就是蚂蚁和大象的区别。杨德一深深知道,自己和汪司聪根本就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平时地产界的一些论坛聚会之类的活动,自己只能远远观望,偶尔走近就变成高高仰望。
哪怕你心里再痒痒,但是人家那个圈子,你依然走不进去。
然而今天却大大不同,汪三公子竟然派人送来请柬,简直让他有些欣喜若狂,所以也就马不停蹄疾速赶到了。
奢华到爆的包间,软的和云彩一样的地毯,以及汪三公子温文尔雅的笑脸,都让他感觉恍如隔世。
“杨公子,我来到大城都也有一年多了,我们兄弟都没来得及一起喝杯茶,都是我的错啊!”
汪司聪往沙发上一靠,显得极有风度,“今天请你来是有件事情想和你商量。我也就开门见山,是关于那个各大企业间保安技能大赛的事情,我希望你跟我一起对付亿科集团。”
“啊?这……”
杨德一稍微做停顿,脑海里疾速浮现出龙行健的冷冽眼神,然后是洛霞极致婀娜的身影,让他有些精神分裂式的茫然。
“杨公子,如果你能全力和我合作,对你澜光集团可是大有好处的。”
汪司聪望着正在呆愣的杨德一,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从明天开始,我鹭湖集团的广告就会铺天盖地,把这件事情在大城都炒的滚烫,届时我安排你们紧随我鹭湖集团身后,拿到这次大赛的第二名,你们澜光集团能够和我鹭湖集团的名字一起,同时出现在各大报刊和网站的首页,你觉得这样够吸引你吗?”
杨德一听完内心一震。
这确实是个极富诱惑力的好处,自己不用出一分钱广告费,就能让全大城都的人看到,和鹭湖集团这样的巨人并肩,是一种什么感觉?
说明自己起码不是矮子。
但是,这种合作,纸里能包得住火吗?
之后呢?
自己是不是要面对龙行健势若雷霆一般的惩罚?
“杨公子,我汪司聪知道你现在担心什么。”
汪司聪脸上有些淡淡的不耐烦,继续说道:“那我就再给你提前揭露一个谜底,我就是要在这次大赛中击败龙行健,成功之后三天内,他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亿科集团很快会不复存在。”
这句话,汪司聪说的极为轻松,就像伸脚踩死一只蚂蚁。而在杨德一耳朵里却如同炸雷,让他禁不住轻轻颤抖。
对于他,龙行健和洛霞坐镇的亿科集团,确实让他感觉无法撼动,但在鹭湖集团汪三公子面前呢?
亿科集团只不过是比自己澜光集团大一些的蚂蚁罢了。
杨德一不由感觉一阵脊背发冷,都不敢再去看汪司聪的眼睛。
汪司聪看着杨德一矮小到有点儿单薄的样子,更加没了耐心,淡淡说道:“杨公子,其实想和我成为朋友的人很多,但首要是让我看的起他,然后自然是好处多多,但是……”
他声音一顿,眼中突然精芒骤冷,“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不识抬举的蠢货,最后落得公司解体,自己穷的连要饭的都不如!更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龙行健就是这样的白痴!我想……杨公子绝对不是,对吧?”
此时,杨德一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千年冰窟,奇寒彻骨。
开始还能正常运转的大脑,已经迟钝了很多。
他原本认为,龙行健是个很可怕的人。
面对他,自己很多虚妄的想法都无法实现,只能老老实实止步不前,望着他的背影发狠、发恨。
他就像一只孤鹰,太高太远,但只要你不去垂涎他的羽毛,他就不会把你当做目标。
而现在他终于发现,汪司聪这种人,才真正令人胆寒。
在他面前,自己连发狠、发恨的想法都不敢有,只能老老实实当他的棋子,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
他就像一只饿狼,够近够狠,让你躲都躲不开,一言不合就会把你撕碎。
杨德一这才想起,为何临行前老爹杨挺总是苦笑摇头,警告自己多加小心。老爹之所以没有阻止自己来,应该是早就预料到这种后果,却又是无能为力。
汪司聪皱了皱眉,似乎感觉下的药过于猛烈,把对方直接吓傻了,自己如同一头尚未扑击的饿狼,看到的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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