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李白和花木兰离开稷下,去往泰山大秦军营,路遇血族魔种屠村(我也捋不太清了,反正就从这段开始写了)。
……
剑光飞掠,瞬息千里,好一派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的浩荡气派。
前方弥漫的血气缥缈难寻,用神识去扫只是一片散乱的红云,就像战略游戏里的“战争迷雾”,这种手段专门针对神念,却不可能遮蔽肉眼。
而李白则打算利用御剑飞行的迅捷速度,将“战争迷雾”的区域迅速巡视一遍,这样的话,再厉害的遮蔽手段也不能生效。
剑光如长虹,横贯琼霄。
果然,不多时他们便能看到前方有猩红的烟柱袅袅升起,一尊庞然巨兽卧在山腹中,雪白的腹部随着呼吸有节奏地起伏着,看那样貌委实畸形得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感受到动静后,巨兽猛然摧山倒岳屹立而起,向着两人便是发出了一声若婴儿啼哭般的鸣叫,恐怖的气息裹挟着血雨腥风扑面而来。
李白眉头却是微皱:“不对劲,这头凶兽的气息虽强,可距离魔道巨擘还差得远。”
“应该还有幕后主使。”花木兰点了点头,干脆利落地拔出了身后的瓣鳞花大剑,“不过吃人的应当就是它,先杀了它再找它的主人抵债。”
李白干脆道:“我为你掠阵。”
花木兰微点了下头,纵身飞掠,手中大剑骤然掠起了一道蔷薇色的光华——绽放刀锋!
大剑疾砍,若疾风骤雨,雷霆呼啸。
巨兽的头颅瞬间便被切开了一道道细密的口子,鲜血迸溅。
随后,蓄势,重劈——苍破斩!
几乎只是眨眼间,便将那头起码有着初入圣道境界的凶兽压制到了毫无还手之力的境地。
李白的神情中满是惊艳,他从未小瞧过花木兰,可自从险些拿下泰山论剑第一名后,到底是有些自矜了,但现在看来,若是同境界相争,自己居然真的未必有稳赢过自家老婆的把握。
说白了就是他如果没开挂,这辈子注定就是花木兰在外征战,他在家带孩子喂奶,站在门口如同望夫石一般的画风了。
这边走了神,那便花木兰便已将这头凶兽轻松斩杀在地。
他落在地上,望着微蹙娥眉的女武神,问道:“怎么了?”
“这头凶兽在临死前,眼神很纯粹。”
她有些愣神:“像是孩子一样清澈——或许它本性也未必嗜血,只是被魔导士祭炼成了杀人的工具。”
“真的很过分啊,为了一己之私,罔顾那么多人的性命......”
李白叹了一口气:“并不是所有人都把人命看得很重,或许有些人觉得,一些边鄙贱民真的就像是蝼蚁一般,因为未曾在乎,所以心如铁石。”
李白想了想,又道:“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认同的信念,所以当两种信念发生碰撞时,就要看拳头大小了。”
“毕竟道理没有对错之分,决定道理大小的,与屁股有关,与脑袋也有关。”
花木兰皱眉道:“他们做出这种事,难道他们的道理也是对的?”
李白摇了摇头:“身为魔种自然不会考虑人类的道理,将自己视若高等生命的魔道士也一样,我们也不必去思量谁是谁非,逮到它们捶爆它们的狗头就是了。”
“好。”
李白又安慰道:“儒门的季康前辈曾对我讲,打架前要先跟敌人讲道理,道理压过了,再打,赢了那叫‘有教而诛’,但其实这没什么屁用,主要是自己念头通达,心思畅快;所以归根结底讲道理是为了让自己舒服而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的,你不要纠结于这些......喂,你看我什么眼神?”
花木兰露出了一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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