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晚,京海市,步行街。
曹克背负着双手,百无聊赖的散着步。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路过大大小小的店面,曹克始终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懒散表情。
上身一件洗的有些发白的天蓝色背心,下身一条并不合身的巨大短裤,脚上一双人字拖,这就是曹克目前的装束。配上他那乱糟糟的如鸟窝一般的头发,黝黑的皮肤,略微有些瘦弱的身材,曹克这整个就是一个不修边幅的潦倒穷小子模样。
从自己那条巨大短裤的兜中,掏出了一盒只有五块钱的廉价香烟,甩出一根斜歪着叼在了嘴角,然后,曹克开始浑身上下不断的摸索起来:“他喵的,火机哪里去了?我记得明明带了的……”
正在曹克这手忙脚乱的时候,一个点着了的火机,伸到了曹克的面前,一声轻笑在曹克的右侧响起:“曹哥,火。”
曹克转过头,朝着这个声音的方向看去,说话这人曹克倒是认识,他是这步行街街边一个店铺的服务生,具体叫什么名字曹克记不得了,只是隐约的记得别人好像都叫他小刚。
曹克将自己口中的香烟凑到小刚伸出的火机上边,使劲的吸了几口,无比享受的吐出了一个烟圈,很是随意的说道:“谢了,兄弟!”
小刚满脸堆着笑容:“曹哥何必跟小弟客气,给曹哥点烟那是小弟我的荣幸!”说着,小刚将自己手中的这个打火机,塞到了曹克的手中:“曹哥忘记了带火机,把我这个拿去用吧,不用客气!”
曹克接过打火机,在自己的手中抛玩了几下,很是满意的看着小刚,抬起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潇洒的挥了挥手:“你忙着,我先走了。”
“哎!”小刚应了一声。曹克就优哉游哉的晃荡着向前走去。
见曹克走远,又一个店员从店铺之中跑了出来,来到小刚的身边,小声的问道:“小刚,你和曹克这样的混混打交道,也不怕吃了亏?”
“吃亏?”小刚微笑着摇了摇头:“和别的混混打交道也许真的会吃亏,但是,曹克不一样!因为,他是一个有原则的混混!”
一个有原则的混混,这就是曹克经常挂在自己嘴边的一句话。没错,曹克是一个混混,一个年龄不大,却有着七八年“混”龄的资深混混。这整条千米多长的步行街,就是他每天必须来回溜达的地方,原因无他,因为这里,就是他的“工作场所”。
曹克的工作其实说起来很是简单,收保护费。
各位可能会觉得好笑,现如今这太平社会,居然还有人收保护费?您还真别不相信,这个曹克还真是干这行的,而且,他把这行还干的风生水起,整个步行街,不管是大店小店,都得给他几分面子,每个月十块二十的交给他点钱,所以,别看曹克整日游手好闲,每个月他从步行街这近三百家店铺所收取的费用,就足够他吃吃喝喝,很是逍遥的过着日子了。
也有人眼红,缠着曹克让他讲讲自己的成功秘诀,每当这个时候,曹克总会伸出三个手指,一本正经的说道:“我的成功秘诀,就是三点,一是要有恒心,二是经得住揍,三是要有诚信。”
对于这三点,很多人都是不甚明了。
等到曹克心情好的时候,也对此会解释一二:“要有恒心呢,就是你不管到哪家店去,一定要抹的下自己这张脸,下跪、打滚、放横、耍赖、骚扰、谩骂无所不用其极,别人怎么赶赶不走你,怎么打打不跑你,你呢,就抱着持之以恒的坚韧品质一直膈应着他,直到膈应服了他为止。”
“经得住揍呢,很好理解,就是你得抗打,人家打得轻,你得和人家对着打,人家打得狠,你就等他打累了再和人家打,人家可以打得你进无数次的医院,但是,等你伤好了,一定要接着回来和他打!”
“要有诚信呢,就是你收人店铺的保护费,就得真的为人家办实事,抓个小偷、驱赶个流氓,解决个精神病什么的,必须随叫随到。”
听了这些,很多的眼红者都打起了退堂鼓,曹克说得轻松,可是真要做起来,哪有这么简单?三条之中无论哪一条,没有一颗执着的心,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
又有一些自觉和曹克关系不错的人,出于好意的提醒曹克,是不是可以正经的去找份别的什么工作来做,但是曹克在听到这些之后,很是义正言辞的说道:“既然走上这一条路,我就不会后退,我,可是一名有原则的混混!”
反正曹克也是一个孤儿,又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看上他,这就使曹克的整个生活无比的随意,外加毫无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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