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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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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会被识破的大事,需要她小心谨慎,更要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披荆斩棘走上那条杀人不见血的路。

    可战到最后,该杀的,不该杀的全杀了,她也没能笑到最后。

    “客官?”小二的喊声唤回了长宁的注意力。

    “我要定一间房,二楼,有窗。”她放下自己剩下的十五两银子:“能定几日?”

    老板娘听着银子的声音就寻过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认真算起来:“上房啊,这……客官需要多久?”

    长宁一笑,老板娘果然是实诚人。

    “一个半月左右,可以吗。”

    “好,就一个半月。”老板娘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反正上房空着也是空着,虽然亏了总比没有的好,毕竟五月份是淡季,来人的几率太小了。

    “多谢,大约明日会有人来给我送东西,你放我房间便是,我姓木。”长宁交代好,拎着包袱随老板娘进了房间。

    所谓的上房也不大,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长宁总算有了落脚的地点。

    “有啥事儿客官就叫我。”老板娘说着,退了出去。

    长宁嗯了声,走到窗前。

    这上房有呈直角的两间窗,一间正对的是一串民宅,另外一间,对的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街道,远远可以望见街对面是一个还算气派的大衙后门,门前有两名守卫把守,隐隐还可听见里面阔地上有人操练的声音。

    “城防司一个月轮役一次,每次是细柳营的一个统领率兵来此驻防,可惜我并不认识方谦。”长宁有些遗憾。

    如果能确认这个月来县里负责城防的是方谦,那她就可以肯定黑衣人的身份。

    因为宋宜晟说过他手臂上的伤是之前闯细柳营时被方谦伤的,说明那时方谦还在城外,而前几日换防进城,这才有机会来找莫澄音。

    时间刚好对得上。

    长宁想了想,换了身衣裳下楼,还借了掌柜一筐鸡蛋。

    “站住。”后衙的守卫喝道。

    “俺,俺是找方大人的,她媳妇让俺给他送鸡蛋。”长宁头带乡下女人绑头的粗布头巾,佝偻着腰问道。

    “方大人?是方统领吗?”守卫问,另一个纳闷道:“咱们统领不是还没娶妻吗?”

    长宁木讷地啊了声:“那是哪家的夫人让送的啊。”

    她慢悠悠走开,刚巧身后来了一队巡防回来的甲士。

    “统领!”守卫十分恭敬地抱拳行礼,将刚才的事说了一遍。

    为首的那位英朗年轻的统领一怔,立刻问:“人呢!”

    “哎,刚才还在呢,往那边走了。”

    方谦立刻追来,跑到十字路口却没有看到人影,又沿着大街问了几个人,继续追下去。

    而十字路口的拐角处,长宁躲在一垛草堆后看着他离开。

    “方谦,原来他就是方谦。”

    长宁喃喃。

    原来当年父亲领回来的那个会掏鸟蛋的大哥哥,就是方谦。

    他的容貌和少年时没有多少变化。

    若是方谦必定会一心想着翻案,看来,黑衣人的确是他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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