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的煮沸,使汤料里的麻辣味渗入菜中,让食物在口中流转。”
他伸出筷子在身边一个桌子上的火锅里夹出一颗丸子放在嘴里,又嚼又大呼气,
“呜,一口咬下去,发烫的肉丸在口中爆裂,麻辣,鲜美,哇~那感觉,一个字——爽!”
林雨把众人说的口水直流,都快忍不住了,他却忘情的继续说,
“吃火锅还有一个秘诀,必须得知道,不然你绝对吃不爽。”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注意力又凝聚在他的身上,林雨偏偏还卖了关子,他走下一桌,夹了一筷子,换一桌,又夹了一筷子……
直到走到了最后一桌。
这时,程勇忍不住了,
“林兄,到底是啥秘诀啊,你快给大家伙传授下呗。”
林雨一边咀嚼,一边回答,
“不是都告诉你了吗?”
大家听的一头雾水,相互询问到底啥时候说的,结果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摇摇头。
林雨又夹起一块蟹排,说道,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火锅桌上没礼仪,你让别人,自己就得饿肚子。哈哈。”
说完,咬了一口蟹排,嚼两下,再把剩下的一股脑的塞到嘴里,大块朵颐的吃着。
众人听了,先是一愣,想明白其中含义以后,那些姑娘们便接连的抱怨道,
“老板真坏,竟然戏耍我们,你自己吃的倒好。”
“嘿嘿,谁让你们不吃呢?这不,好东西全都进到我的肚子里了。哎呀,味道真是不错。”
经过林雨这么一整,现场立即活跃开来,一个个都吆喝着,大口大口的吃,根本不顾什么形象,更别说礼仪了,有的还争抢起来。
吵闹之中夹杂着大家都欢声笑语,一个个都吃的十分欢畅,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她们平时吃饭都是厮守礼仪,即使以前是做这个行业的,但是为了迎合一些高官贵族的喜好,都得恪守规矩。
在私下的时候,都是食不言寝不语,不然老鸨就要对其一顿的乱骂。
这种吆喝着吃饭,真的是第一次,也真正的享受到了吃饭的乐趣。
林雨拿来一瓶茅台,刚一放到桌子上,顿时周达等人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
“这是……蓬莱仙酿?”
程勇鼓着腮帮子问道。
林雨点点头,
“正是,前段时间,你们三位也都辛苦了,以后这个店开张,更要你们三人劳神,所以特地打开一瓶,犒劳犒劳三位。”
程勇,周达还有赵义一听,感动的都快要哭了。
这可是底价两千两一瓶啊,还是有价无市,每天仅仅供给三瓶,就是皇上的御品贡酒也没有这个贵。而且这味道,绝对是天下一品。
以前他们三人也就是趁尉迟宝林的光才喝过两次。
也就是从那以后,再喝别的酒都没有味道。日日夜夜都想再品尝一次蓬莱仙酿,简直就跟上瘾了一样。
三人当场表态,无论林雨有什么吩咐,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三人都在所不辞。
这话都是他们发自内心的。
不是他们没骨气,被一瓶酒就给收买了,而是他们感到了自己被尊重。
当初跟尉迟宝林,也是因为尉迟宝林把他们当朋友,但也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而林雨虽然不是把他们当成生死兄弟,但是从这些日子来看,林雨也着实与他们三人交心了。
士为知己者死,更何况林雨还被李世民在百官盛宴上大家赞叹,他的未来绝对是前途无量。
因而周达等人是真心的愿意跟随林雨,为其冲锋陷阵。
四人光喝酒还不起劲儿,又开始了划拳行酒令。
一时间,呼喝声起,觥筹交错,好不快活。
吃到一半,大家正在兴头上,忽然大门被推开了。嘈杂的现场立即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