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浩荡荡的人群一起下山,场面十分壮观,云瑾对自己成了“小姐”这件事还有些不适应,那边红袖和绿莺已经迅速进入了角色。不过红袖要执行得更彻底些,上来就为云瑾梳妆打扮,整了个十足十的千金小姐模样。
下了山,南宫烨命人来传话,说是归心似箭,不等楚璃他们了,自己先快马加鞭回宫请罪去,让楚璃和慕尘然自行回京。
所有人都知道楚璃重伤初愈,幸得烨王慷慨大方,拿出了珍贵的天山雪莲才救了他一命。但从柳州到京城相隔千里,路途遥远,又是山路又是水路,车马劳顿,难免不会旧疾复发。是以楚璃这一队人马就走得比较慢,一个月的行程,他们至少要两月,等到京城都快过年了。南宫烨怎么可能等得了呢?
留下慕尘然陪着楚璃,烨王做足了表面功夫后,带着自己的人绝尘而去。
云瑾觉得这合她意。
“小姐,我们已经过了李家村了,前面就是古埔镇,今晚我们会在那过夜,明天可以进柳州城。”
红袖尽心尽职地帮云瑾拿了软枕塞于腰后,尽量让她坐着舒服点。
自从下了山,坐上这马车,云瑾就浑身难受,被巅的。
“哎呀,红袖,你别小姐小姐的叫了,我听着别扭,你还是叫我小云子吧。”
“好呀,好……呀……”,绿莺的话在红袖严肃的目光中渐渐低了下去。
“小姐,既然楚世子替我们赎了身,又将我们送给了您,您就是小姐。这日子还长,日后进了京总不能也这样没规矩下去,这不仅会让人看不起小姐,觉得咱们粗鄙不堪,更会令楚世子遭人非议的。”
云瑾无语,这才刚下山,红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俨然成了她的小管家,什么事都要依着规矩来。
其实云瑾能理解,她跟楚璃的关系从出了书院大门后就没有避讳过大家,以前红袖绿莺只是厨房打杂的小丫头,就算犯错了也顶多被杨北峰斥责,可现在不一样了,她们几个都是跟着楚璃走的。楚璃是什么身份?豪门贵勋之家岂能容忍没规矩的野丫头?
那些高庭深院里规矩严苛,稍不小心就有可能会丢了性命,所以其实红袖比云瑾要紧张。特别是在看出了楚璃对云瑾不一样的态度后,红袖就有种任重道远的意识,生怕云瑾会因身份和言谈举止而被人看不起。
就像只护食的母鸡,红袖的保护欲油然而生,顺带着对绿莺也各种约束。
云瑾感到了头疼,这姑娘执着着呢,以前性子还比较温和,现在跟个高中教导主任似的,严谨又不苟言笑。唉,刘姑姑之死到底还是对她造成影响了。
“红袖,绿莺,我给你俩改个名字吧。”
新的人生,新的开始,云瑾也想让红袖早点走出悲伤。
“好啊,小云……小姐要帮我们改成什么?”
绿莺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只觉得下了山,看什么都是新奇的,对未来充满了好奇,一路上兴奋得不行。
云瑾想了下,道:“嗯,红袖就叫芳泽,绿莺叫芳华,好听吗?”
“好听。”红袖没有任何异议。
“小姐起的都好听,不过这两个名字可有何说法吗?”绿莺在书院中也识了不少字,对自己的新名字很满意。
云瑾半阖着眼吐了口气,马车外有清朗的声音传来,前面马车里的楚璃听到了她们主仆间的对话,笑着说:“芳与泽其杂糅兮,羌芳华自中出。”
云瑾扬起了嘴。
绿莺满脸崇拜:“哇,楚世子不愧为南丰第一君子,文才斐然呀。”
云瑾嘴角的弧度更深了。
“丫头,最近学问见涨呀,这首诗都知道?”
云瑾靠在车厢上,不用看也知道是慕尘然。
慕尘然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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