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本来还觉得可以和沈遇当朋友,但沈遇这个人——”
“齐乔那个时候刚刚大学毕业,而霍云杉已经在霍氏集团崭露头角了,虽然我不是很想承认,但现实就是,她还要比我早几年出名。二十几岁就是X市风云人物了,尤其是在名媛圈。她漂亮,张扬,自信,吃穿用度都成为各财团千金们衡量自己生活是否精致的标杆。也可以这么说,只要霍云杉戴过的首饰,穿过的衣服,拎过的包包,第二天就会全面断货,无数人跟风去买。”
“虽然被退婚,但对齐乔,她至少表面上还算过得去。霍小姐放下身段,试图和她做朋友,在我看来,已经够给他们面子了。”
“不过呢,齐乔就像当时的你一样。”
温故不解,“我?”
秦苏墨揉了揉她柔软的发,笑了笑,继续说道,“是,就像你。因为沈遇,她一直对霍云杉的态度很抗拒,很警戒。”
至于为什么?
理由很显而易见。
当时温故不怎么喜欢霍云杉,也是因为她美得太过耀眼,显得自己愈发灰头土脸了。
尤其是当这个明艳的大美人,对你百般热情的时候,反而会形成逆反的效果,并不会觉得她有多好,反而很想躲开。
那一会儿齐乔才大学毕业,一无所有,白纸一张,而霍云杉就已经光鲜亮丽地站在高处了,这样的对比,便显得有些残忍。
关键是,她还是他男朋友的前未婚妻。
那种感觉自然不好受。
温故撇撇嘴,很微弱地说道,“从前是我不对,我也说不清楚,反正现在不这样了,我很喜欢云杉姐。”
“齐乔和你不一样,她自负又自卑,性格敏感倔强,既不愿意承认别人的好,也不愿意接受别人对她的好。沈遇也和我不一样,他有点恋爱脑,霍云杉和齐乔之间的气氛微妙,他将过错都推给了霍云杉。后来在一次争吵中,两个人算是彻底分道扬镳了。”
“什么争吵?”
“唔,其实就是女孩子那些琐碎的小事,我觉得没有什么,可能你们女生会特别在意吧。”
“诶?你说说看啊。”
“霍云杉从前是短发,这几年才开始留长。说句实话,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她比现在更漂亮,不仅仅是因为年轻的缘故。更多的是那份特立独行,无所畏惧的自信,就连短发,也要和别人的不一样。连我都觉得她很耀眼,全世界仅此一份的耀眼。”
“但是后来,她的短发就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了。因为齐乔剪掉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长发,也留了一个和霍云杉一模一样的发型。”
“再后来,不仅仅是发型,衣服,鞋子,包,凡是霍云杉有的,齐乔就会让沈遇买同样的给她。”
“别人兴许只是跟风用同款,但齐乔显然将霍云杉的形象完整地复制粘贴过去。”
这简直,不能忍啊。
“霍云杉不是不能够接受被人模仿,但很明显,齐乔模仿得过分了些。然后她忍无可忍,有一天就和她直截了当地摊牌——‘不管怎么样,还是做自己比较好,总是活在别人的影子下,你就这么见不得光?’大概是这个意思。”
“为了这个,沈遇和霍云杉大吵了一架,说她看不惯齐乔,如果一直芥蒂他退婚的事完全可以冲他来,用不着阴阳怪气地针对齐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