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自己也有儿子,而且是两个,都通过现在的王副局长进到了派出所,成为了正式吃国家饭的公务员。
现在的老太太已经看不上昔日住一起的穷邻居,而是搬到了八大关住,住的还是一处廉价的经济适用房。
当日领着老太太的少年就是大儿子的孩子,仗着自己爸爸是公安,叔叔也是公安,而且亲叔叔还是市局副局长,就差尾巴翘上天去了。
前段时间是老太太在家正好闲的无聊,而大孙子又正好周末放假,就寻思一起去海边看看风景,过马路也慢的很。正好被当时遇到大明星兴奋过头的王娇给晃了一下,跌倒在路边。
当时王娇车速也的确是不慢,但是也没达到限制时速五十公里啊,老太太被王娇的大众CC带起的风给晃倒了。
其实老太太心里比谁都清楚,王娇撞没撞到自己,但是她现在是命贵身子骨贵,当然要趁机讹这两个人一笔钱了。
其实他张嘴说了十万,是希望这个姑娘往下侃侃价,不给十万,给个八万,五万都行,这钱不就跟白拣的一样吗?
不料这个男青年比自己还狂妄,张嘴就是自己摔伤的,只给一千块,多一分钱不给,这不就跟打发要饭的一样吗?你说老太太能压住这口火吗?现在的她跟以前的平头老百姓可不一样,而是非常金贵。两个小青年不知天高地厚,自己就让他们吃吃苦头,让这些年轻人懂得什么叫尊老爱幼。
王副局长并没有参加市委常委会的资格,市委常委,这是一个市有话语权的人,哪一个都是只手遮天的人,进入市委常委序列,那跟非市委常委是决然不同的,公安局只有马局长一个人是市委常委委员。而自己还根本算不上第一副局长,论排名,自己只能算是第三副局长,也就是说是四把手,不过就是这个四把手,也是了不得的,也是辛辛苦苦奋斗了二十年的结果。
自己干妈被撞伤,他在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并安排干妈住了院。
住院是一定要住的,因为自己的母亲住院,来送礼的还能少了吗?那不是三百五百,千八百的送,而是最少三五千元打底,几万块也很平常。这即是给干妈疗养的机会,也是自己发个小财的机会。
王副局当然知道利害,跑前跑后比谁都积极,而且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自己干妈一样。
对于这两个敢撞伤自己干妈的一对男女,王副局长心里是既感到喜悦,又感到惋惜。喜悦的是这是一个好的敛财机会,惋惜的是这么好的一对青年今后就要背上案底了。
在王副局长心中,这个官司打跟不打都是一个结果。打了是赢,不打还是赢。
而林成就太放心警察的手段了,具体撞没撞到人,车上肯定会留下痕迹,这个还需要用嘴说吗?事实就摆在眼前。
法庭上,有激烈的争辩,林成和王娇没请律师,而是由法庭指派了一个律师,而原告方老太太则是王副局委托的律师,水平是有差距,但是事实面前,再大的差距也是白搭。
法院,庭审法官也接到过市局王副局的招呼,其中的意义双方自然明了。
律师在辩护完了后,法官陈诉完后,是这么判决的:经过合议庭审判,不能判断具体是不是王娇开的大众CC碰到了老太太,但是也同样无法判断大众CC没有碰到老太太,所以本庭判决如下,由被告王娇付给老太太治疗费,营养费,人员误工费合计十万元整。
这个判决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你都不能确定撞没撞人,就敢判决让人赔款?那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我同样不能确定法官大人撞没撞这老太太,也让你赔十万块?或者再换句说,我不能确定你杀没杀人,判决的时候你就杀了人?
我国的法律是无罪推定,也就是说在不能确定犯罪与否的情况下,讲究的是无罪推定,也就是说不能确定犯没犯罪,那就是没有犯罪。
听到这个判决,林成当成就跳了出来,指责法官的判决。这个判决委实太不合理了。但是法庭就是以法官为尊,不得质疑法官的判决。至少是不能当庭质疑,你可以上诉。
面对着这样的法官,林成还能说上诉吗?况且自己是来学习的,时间也耽误不起啊,也没那个时间。
“要不当场还钱,要不就把车查封拍卖,强制执行。”这是法官给的两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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