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我哪里是藏,我那是攒钱好不好?”于浩莞尔,辩解道。
“背着家人攒了近十枚金币,不是藏是什么?你敢和你爹娘说么?”方大同抽了抽鼻子,吆喝道。
“呃……”于浩一时语塞,居然不知如何回答。
方大同见于浩被自己问得哑言,很是得意的继续道:“小耗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攒钱干嘛,你不就是想去猎灵司,交纳十枚金币的费用,让他们帮助你猎取灵胚么。”反抓住了于浩的短处,称呼也随之变了回来。
“你怎么知道?”于浩有些惊讶,这个秘密他可从来没和别人提起过。
方大同不答反问:“你父母知道这件事么?”
“这……”猎灵司每天都有猎灵的队伍出城,可是能够活着回来之人,却十不足一,这么高的死亡率足见其中凶险,如果告诉了爹娘,自己还能去成?
见于浩面露苦色,方大同收起嬉笑的表情,转而很是关切的说道:“于浩,不是我大同多嘴,咱一介普通百姓,莫要想那些不切实际之事,凝练灵印千难万险,为此丢掉了性命更是不值得。你积攒的钱,足够讨娶一房美艳娇娘,再生一个小崽子,一家五口共享天伦岂不是更好?”
于浩摇头不语,他的心思方大同哪里知道,母亲劳累半生,在一名贵族子爵家里做下人,遭尽白眼不说,稍不小心还会遭到无故的打骂。
父亲体弱多病,打理城外的几亩粮田,也日渐力不从心。
自己的收入虽然不错,却也担负着一定的风险,说不上哪日,被恶鬼缠身,便会丢掉了性命。
与其凄苦度日,不如拼上一把,一旦成功凝练神印,成为灵徒,皇家便会授予男爵勋位。
男爵虽然没有封地,但每月足有三枚金币的俸禄。
三枚金币!
比于浩现在的收入足足高了十倍,一家三口可以无忧无虑的吃上一整年,从此父母便不用如此辛劳的工作,这怎能不让他动心。
“走啦!吃饭去了。”方大同见于浩低眉不语,也不好再说什么,拉着于浩走进了饭堂。
吃饭的时候,方大同见于浩仍然眉头深锁,以为自己的话说重了,于是用胳膊碰了碰于浩,道:“咱俩是光着屁股长大的发小,我知道你不愿一辈子都做贱民,如果你意已决,那就去!如果真有什么不测,你放心!家里二老,我当亲爹亲娘供着1言罢,又从怀中掏出两枚银币,推到于浩的面前。
于浩眼角微红的看着方大同,轻轻的将银币推了回去,感激道:“谢谢你大同,如果我能活着回来,咱兄弟以后一起吃香喝辣。钱就不用了,一会领了这个月的工钱,刚好凑够十枚金币。”
“拿着,这一去,恐怕数日不归,买些吃食路上用,穷家富路,别苦了自己。”方大同硬将银币塞入于浩手中。
于浩默默的点了点头,收起了银币。
有时候,兄弟间的情谊,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只要记在心里便好。
午饭过后,于浩与方大同分开,领了工钱之后,便回到了炼尸间。
又等了个把时辰,他才将地炎中的黑棺一一取出,只要盛放好这些骨灰,今天工作便算是做完了。
于浩来到那名灵修所在的地方,将黑棺弄至倾斜,拿着一根黑色的铁棍,在棺壁的某处用力一敲。
“咔……”一声轻响。
机关打开,棺底现出一个孔洞,里面之物悉悉索索的流淌而出,刚好装入事先准备好的银瓶之中。
“咦1眼尖的于浩突然发现,好像有一缕金光一闪即灭,“难道有金子被遗漏在尸体之中?”他心中暗喜,这可是一笔意外之财,一年都难遇一回。
取起地面上的银瓶,定睛向里看去。
“不会1于浩此时一头雾水,茫然不解。
只见,银瓶之中居然有一条金色的虫子,形若蚯蚓,正在白色的灰粉之中蜿蜒盘爬。
“居然是活的?1于浩彻底陷入到愕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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