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支付宝这种骚操作,在早期的时候,一直是“无牌”经营,但没人能拿他怎么着,因为法律没有说这个东西是不可以做的,也就是不犯法。但是大家都觉得你这种操作太骚了,虽然没犯法,但是法律也没允许你这么骚啊。
这个事情的“合法性”一直到马老板非常猛得把“支付宝”这个东西转到自己名下的公司之后,才算是了解,国家给支付宝发了牌照,于是支付宝的行为是合法的。
这是一起典型的“不合法”变成合法的案例。关于马老板转支付这个事情,我之前在观网上有一篇评论回答,找机会我修缮一下,会贴出来的。
类似上述的事情在香港也是普遍存在的,很多法律没规定,但是又切实存在的“花样”非常多,所以需要针对这种东西,让律师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以及说明上市之后还会不会存在,如果存在的话,必要性是怎么样的,对股东股民有没有什么影响,对公司的业务有什么影响。
这些东西,在国内,就是审计和企业会计干的活,比如我(滑稽)。
有了解释权在手,律师事务所自然就能左右整件case的走向,除非是非常强的公司,不然一般都是由律师事务所选择报销的券商的,所以事务所的权力很大。这一点,‘在律政强人’这部片子里有非常清晰的体现。
事务律师的另外一个方向是法律顾问,或私人,或公司,或律师,是的,没错,律师。一些资历比较浅,或者没什么野心,但实力不错的事务律师会给大律师当师爷,出谋划策。
因为只有大律师才能在庭上说话,但是大律师不见得熟悉所有法律,所以就需要师爷帮忙。
尤其是香港的法律是遵循英国的法律,判例法的成分很多,那么多案例,不要说记了,就是查卷宗都够呛,一个大律师能专精一到两个方向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一些超级有名的大律师往往都会有自己的律师团,给自己出谋划策,查漏补缺。这种大律师,出手一次,没个几百万,根本懒得鸟你。
事务律师的第三个方向是法官方向,这就是吃公家饭的了。香港法律很多,而且执法权和判决权分得很开。
比如说,你在街上随地吐痰,被警察逮住,你和警察求情说:我今天重感冒,还没来得及买口罩,不小心打喷嚏,控制不住,吐痰到地上了。
这时候警察就会判断你这个话的可信度已经他的心情。他可以不抓你,也可以给你传票。
如果给你传票,那么就等传唤,去区域法院咯。(传唤不到,肯定会被坐实罪名的,说不定还会被法官告你藐视法庭)
如果你牛逼,找一个律师来,律师给找医生开了你那天重感冒的证明,或者提交你去医院看病的单子(只有大律师可以提交抗辩证据,其他人不行),那么区域法官就会判你无罪,不然就罚款N百,并在个人诚信记录上记上一笔。
区域法官又叫行政法官,一般都是经验不是很丰富法律从事人员来担当,他们是不戴假发的。区域法官上去就是各个区的中院,这时候的开庭一般都是需要在庭上喷口水的案件了,法官和大律师都要穿黑袍戴假发。
最后是高院,也就是所谓的高级大法官,那都是牛人了。靠薪水都能买别墅的。
需要说明,以上的小到吐痰,大到杀人的案件,只要是开庭,那都没事务律师什么事,只有大律师才能在庭上发言。
当然大律师也不是只有打诉讼官司这一条路,大律师也可以应聘香港的公检法人员,比如香港警方的法律顾问,检察官,犯罪心理学专家等等。
但是无论如何,大律师一般来说,收入都不会比事务律师高,工作也要累一些,更伤脑一些。
这也导致大律师的从业人员一直都不足,所以香港才会把大律师拍得要多威有多威,尽可能忽悠学生去走大律师方向,能忽悠一个是一个(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