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不过对方有重武器,火炮的数量不少,而且据我们所知,罗刹人已经有了开花弹,杀伤力不弱,射程更是可以达到三千米左右,你的骑兵能行吗?”富贵问道。
“当然行,我就不信,他们可以成天的把炮膛里装着炮弹!”大源冷笑了一声。
大源说得没错,如今火炮的前膛技术已经不算什么高科了,早已经流传了出去,而罗刹人更是综合了东西方的技术,弄出来的子母炮射速还是相当快的。
但是前膛总是比不上后膛的速度快,而后膛炮,而且还是弹药一体的炮弹,这个技术就难了,特别还是带膛线的,对于工业体系还有各种材料的限制就太大了。
想当初,浮云弄出来的后膛炮,炮栓就像是一个大腿那般粗的大铁疙瘩,用不了好长的时间才算是成熟起来,就连别他们了。
正是因为如此,大源才会信心十足,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王牌武器,技术更加成熟,但是却很少应用的地雷。
由于地雷的隐秘性和长时间的有效性,埋入地下三五年之后,八成以上的地雷踩上去还是会响,而士兵在战时,又不可能记得住自己埋下的每一颗地雷。
所以地雷这种东西,从来都在自己的地盘上使用,就连偶尔与萁它三国的一些小型冲突,也都不使用地雷,地雷只是停留在军工厂里,不停的研究,不断的完善,总有一天会用上的。
与罗刹人干起来,就不用讲究那么多了,埋就埋了,炸就炸了,所以被列入了军需当中,而各种型号加起来,数量不少,足够他们使用了。
大源得了命令,甚至没有带太多的人马,而是将一个团一千五百人分成了三队,每队五百人,轮翻上阵,这样每个人都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也有足够的精力去折腾那些红毛鬼。
浮云自从得到了草原仓合南部的合作以后,对于各种马匹的要求和需求也变得苛刻了起来,一兵双骑,而且还都是草原上最好的马,高大健壮,耐力十足,而且还不挑草料。
这些草原马哪怕只吃青草,也能保持十余天的精力充沛,只要打完了仗,稍微补充一点精饲料、鸡蛋什么的,就可以变得皮毛光油,再次回复到最佳状态,绝对是骑兵首选。
大源他们刚刚进行部队的整编,后勤部就组织了一支三百人的运输队,无论缺少什么物资,都可以用信鸽捎信回来,让后勤补给队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他们所缺少的东西送到指定地点,战争打的就是后勤,特别是热兵器,没有了子弹,步枪还不如大刀来得爽快。
浮云的地雷现在越做越小,每个地雷都只有两拳大小,甚至现在还有一种比手雷也大不了多少的小地雷,专门用来炸步兵的,只要踩响了,就可以炸伤三米范围之内所有人的大腿。
对于浮云军来说,这种伤并不致命,只会增加痛苦,但是对于战场医疗并不先进的罗刹和仓合来说,几乎就是等死了,不过用来炸马腿,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地雷每个骑兵都带了五六个,装进专用的吊具里,放到马背上,骑兵纵身上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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