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再也不必受病痛折磨之苦,其实也是件挺好玩的事。蓝衣你觉得呢?”
蓝衣蹙着眉想一会才轻轻点头:“若是小姐喜欢做的事情,蓝衣一定追随,蓝衣一定要陪伴在小姐身边,保护小姐的安全。”
林妙妙听闻蓝衣如同宣誓一样的力表决心,情不自禁的喜上眉梢,笑眯眯的道:“太好了,那我们即刻就出发吧!”
蓝衣一愣,问:“现在?这么快?”
林妙妙环抱着双臂,嘟起嘴有些不满的望着蓝衣,禁不住提醒:“蓝衣,你不觉得你今天的问题特别多吗?难道你对这荒山野岭的还存有什么念想不成?你要是想做守山人,那好,我把这玉霞山交给你,大爷我可是要下山逍遥去了!”
林妙妙连威胁带恐吓,倒也唬住了不常出门的蓝衣,直觉留在林妙妙身边才是最安全的,林妙妙才是她此生唯一的寄托。
飞快的翻箱倒柜,在林妙妙还未反映过来的时候,蓝衣已将林妙妙所有的衣物细软都打点完毕,整理包裹背在肩上,冲林妙妙郑重的点头:“小姐,咱们走!”
林妙妙挠挠头,有点始料未及,却见蓝衣愿意跟自己走也求之不得,急急忙忙的拉着蓝衣,蹦蹦跳跳的走出门,临走前还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菜园,扁着嘴郁闷了许久,才狠狠的摘了几个西红柿几根黄瓜,塞进蓝衣的小包裹里。
最后祭拜了白羽,两人才沿着大路一路下了山,走了很久,再回眸时,玉霞山已经渐行渐远。心中有悲凉之情油然而生,林妙妙匆忙转头,用力揉了揉眼睛,冲蓝衣扬起大大的微笑,声音却是无比的坚定:“蓝衣,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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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路走走停停,间歇不断的四处考察,终于发现一块人口密集,经济繁荣的宝地——石榴城。
石榴城,顾名思义,很久很久的以前,此城周边地区盛产果实饱满,色香味甜的石榴,城中也到处是贩卖石榴的小贩,尤其一到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大街小巷飘满着浓郁的甜香,令人禁不住垂涎。所以,此城便因此而得名。
只是经历的年代久了,人们并不满足于贩卖石榴而带来的蝇头小利,种植石榴的果农少了,城中各种各样的商作与买卖带动了古城的经济命脉,使石榴城成为远近较为著名的城镇之一。人口自然也多了起来,一辈一辈繁衍下去,从而演变成了今天的石榴城。
林妙妙与蓝衣途径此地,发觉这里天时地利,人杰物灵,且百姓安居乐业,正是个欣荣昌盛的好都城。于是林妙妙便决定留在此处,用来开设自己的第一家医馆。
开医馆的前提是先要选位置,看店面。钱自然不是问题。
林妙妙手里捏着的那一大把珠子,任何一个都是价值连城。为了低调起见,林妙妙让蓝衣伪装成大户人家的小丫鬟将一颗鸽蛋大小的玉白珍珠拿去当铺卖了,回来的时候,蓝衣钱袋里沉甸甸的,差点坠掉了裙衫。
林妙妙摸着闪闪发光的银子偷偷的笑,觉得自己想偶然拾获不义之财的守财奴,一遍又一遍感叹钱的好,钱的妙,有钱才能呱呱叫。虽然奸诈的当铺老板已经将价格压下去太多,但依然足够二人置办起一个像模像样的医馆了。
于是林妙妙与蓝衣找了家客栈入住,决定先观察些时日再做定夺。住下的前几日两人开始怡然自得的游山玩水,顺路品尝石榴城的闻名美食。同时依然为了低调,林妙妙又做了男装打扮,将自己办成游山玩水的公子,将蓝衣扮成自己的小厮。日子过的太过腐败,令酒足饭饱后便开始乘船欣赏湖光山色的林妙妙第一千零一次感叹,有钱真好!
有钱的确好,豆浆一次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油条一次买两根,想蘸红糖蘸红糖,想蘸白糖蘸白糖……
只有蓝衣这种单纯而有纯朴的女孩才会时不时的泼盆冷水,给正在腐败的林妙妙当头一棒,颇为扫兴的道:“小姐,额不,公子,咱们的医馆还开不开了?”
林妙妙正抚着扇子听美女弹奏瑶琴,顺便塞了颗葡萄在嘴中,不悦的瞪了蓝衣一眼,含含糊糊的答着:“开……开……开心。”说着,已经就着玉香软塌一歪头,睡了过去。(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